国家对抗美援朝烈士后代的补贴。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17
国家对抗美援朝烈属家庭有补助吗

你好:有的,抗美援朝烈士家属待遇解读:
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的军人统称为老复员军人,包含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等时期参军的老军人。如果复员之后,没有被安排工作,则应享受老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这项补助只针对老复员军人,并不包括其家属子女在内,如果老军人去世补助也就没有了。”工作人员补充道。 
亲属在抗美援朝中牺牲,在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前提下,烈士遗属(烈士父母、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可享受烈士抚恤金。如果市民有疑问可向当地的民政部门咨询。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六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 (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我是抗美援朝烈士的侄女,他没有孩子,我父亲是他的哥哥,我们也有烈士纪念证,留下的遗物也保存下来了,第七批烈士遗骸从韩国运回来,我能不能参与寻亲?

应该是没有的  
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对烈士家属由民政部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烈士的家属为烈属,包括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满16周岁的弟妹和抚养烈士成长的其他亲属。烈士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抚恤待遇。凡是按规定享受定期抚恤待遇的优抚对象死亡后,除发给当月定期抚恤金外,另加发半年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在部队因执行战备训练中因施工、生产、执勤、科研、维护社会治安等工作而牺牲者,但不符合革命烈士的条件,他们的遗属享受什么待遇?

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在部队因执行战略训练或因施工、生产、执勤、科研、维护社会治安等工作而牺牲者,不符合革命烈士条件的,发给《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或《革命工作人员因公牺牲证明书》,享受有关因公死亡待遇,其家属不能享受烈属待遇,而享受有关部门规定的因公死亡的抚恤待遇。

《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按该《办法》规定,可获得优待的对象分为退役士兵、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

该《办法》规定,烈士子女入学入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烈士子女在公办学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杂费,寄宿学生酌情给予生活补助;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20分录取;报考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的,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降分幅度不得超过20分。

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如果没有劳动能力,且无固定收入的,应当办理遗属生活补助,按月发给

抗美援朝烈士后代是否有补贴

抗美援朝烈士的后代 ,指的是儿子和孙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