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哪一年加入 世界遗产公约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21

中国于1985年12月12日正式加入《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简称世界遗产公约,国际间的公约之一。

公约主要规定了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定义,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国家保护和国际保护措施等条款。

公约规定了各缔约国可自行确定本国领土内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并向世界遗产委员会递交其遗产清单,由世界遗产大会审核和批准。凡是被列入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地点,都由其所在国家依法严格予以保护。

2021年7月,国家林草局透露,自1985年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来,中国的世界自然遗产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拥有14项世界自然遗产,4项自然和文化双遗产,均位列世界第一。

世界公约产生的影响:

2004年7月7日,第2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通过“苏州决定”,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缔约国原先每年只能申报一项世界遗产的“凯恩斯决定”修改为:从2006年起,一个缔约国每年可至多申报两项世界遗产,其中至少有一项是自然遗产。

自2006年起,世界遗产委员会每年受理的世界遗产申报数将增加到45个,包括往届会议推迟审议的项目、扩展项目、跨国联合申报项目和紧急申报项目。决定指出,这一修订仍然是一个“试验性和过渡性”的措施。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是加入缔约国最多的国际公约之一。自1975年公约正式生效后,在全球范围内,迄今共有180个国家和地区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成为缔约成员。中国于1985年加入《世界遗产公约》。

截至2005年7月,全世界共有812处世界遗产,分布在137个国家。中国于1985年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迄今已有31处文化和自然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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