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对医疗纠纷的处理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25
卫生局对医疗纠纷的处理

法律分析:行政调解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对于医疗纠纷的调解。1、调委会应当指定1名或2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调换;2、医患双方当事人可聘请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3、调解应当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4、调解人员进行调解时应当做好调解笔录;5、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按照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6、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告知其他解决途径。
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的,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病历按照规定完成后,再对后续完成部分进行封存。医疗机构应当对封存的病历开列封存清单,由医患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各执一份。 病历资料封存后医疗纠纷已经解决,或者患者在病历资料封存满3年未再提出解决医疗纠纷要求的,医疗机构可以自行启封。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病程记录,是指继住院病历(又称为入院病历、入院记录、入院志或住院志)之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包括首次病程记录、转科或手术之后的病程记录、交班、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抢救记录以及没有单页会诊单的会诊意见等,什么叫非法行医。《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条例》 第二十四条 发生医疗纠纷后,以下部分病历(主观病历)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病程记录,是指继住院病历(又称为入院病历、入院记录、入院志或住院志)之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包括首次病程记录、转科或手术之后的病程记录、交班、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抢救记录以及没有单页会诊单的会诊意见等,什么叫非法行医。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条例》 第二十四条 发生医疗纠纷后,以下部分病历(主观病历)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 医疗纠纷的解决办法是怎样的
    答:法律主观:第一, 发生医疗纠纷 后,首先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达成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第二,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请求进行医学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协调双方承担相应责任。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第三,如果不服协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
  • 医疗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答:一、医疗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1、医疗纠纷找以下部门解决:(1)县卫生局医政股,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县卫生局医政股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2)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3)人民法院起诉,患者或...
  • 处理医疗纠纷法律规定哪些程序
    答: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
  • 县级卫生局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答:二、受理范围 辖区内合法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三、受理程序 (一)一般纠纷 1、投诉人向县卫生局书面提交投诉材料,内容包括被投诉单位的主要问题及诊疗或处理经过,投诉人目前的状况及要求,联系电话等;2、投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
  • 医疗纠纷的处理途径是什么
    答:法律主观:医疗纠纷处理 有五种途径:(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2)行政处理。程序是:向医院所在地卫生局医政科递交书面“ 医疗事故争议 处理申请书”,写清楚患者个人情况、诊疗经过、造成伤害的证据(X光片,医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等)、患者的要求;卫生局对有关情况到医院调查,征求双方意见是否...
  • 医疗纠纷卫健局会处理吗
    答:法律主观:行政调解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对于 医疗纠纷 的调解。 1、调委会应当指定1名或2名 人民调解 员主持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调换; 2、医患双方当事人可聘请 律师 或委托 代理 人参加调解; 3、调解应当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 4、调解人员进行调解时...
  • 医疗纠纷都有哪些处理途径,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答:8、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人或家属商谈,争取协调解决。如确属医疗单位问题,必要时予以经济补偿或赔偿。医疗纠纷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应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9、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
  • 在医疗纠纷的处理中谁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
    答:广义的医疗纠纷包括医患双方发生的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刑事责任。在医疗诊断过程中,医疗纠纷的发生是很常见的。而此时就会涉及到对医疗纠纷的处理、赔偿等问题。这些对当事人来讲,都是与其利益密切相关的。按照相关规定,医疗事故的赔偿可以由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处理申请,还可以通过...
  • 卫生局和医院是什么关系??医疗纠纷找卫生局可以解决吗?
    答: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你可以选择1、同医院直接协商;2、申请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局)调解;3、提起民事诉讼。所以你可以找当地卫生局提出调解申请。在卫生局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医患双方调解。若调解不成,仍然可以提起诉讼。 大乌贼鱼 | 发布于2011-06-25 举报| 评论 4 0 农村卫生合作医疗站出了医疗事故医院...
  • 医疗纠纷到底怎么处理
    答:3、对医院管理部门作出的答复意见仍有异议(属医疗质量或技术问题,可向市卫生局医政科申请医疗鉴定,或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属于医疗服务及医疗行风问题,可向市卫生局监察科或市纠风办投诉解决)。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