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就业最新规定 公务员辞职如何择业 公务员就业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15
公务员辞职后,社保怎么处理?


已经离职的,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交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社保就自动封停。但是辞职后的社保是可以办理转移、转出的。如果辞职后马上找到新的单位工作的话,可以办理转移手续,由新单位续保,这样的话,续保费用也是由新单位承担。如果新单位在异地,需要根据异地的社保中心程序和异地不同的政策办理,这个在辞职前,最好都到社保中心了解清楚。如果辞职后没有马上找到新的单位,也不用担心社保会被清零,完全可以转由自己个人续缴,从单位的账户转移到自己的账户,当然,这种情况下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需个人缴纳社保,首先要去当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然后,到医保中心办理医保的参保手续,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失业证明、原单位出具的医保证明书。

公务员辞职,是指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提出,并经过任免机关批准,依法解除其与机关的职务关系,或者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辞去所担任的领导职务。根据《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的规定,关于公务员辞职一共有十九条。

《意见》规定,各级机关中原系领导班子成员的公务员以及其他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公务员,辞去公职后3年内,不得接受原任职务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组织的聘任,个人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其他公务员辞去公职后2年内,不得接受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组织的聘任,个人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很多公职类人员都说公务员不可以辞职,错,作为职业选择,公务员当然能辞职,不论是何种原因,辞职后也必将面临再入职、再就业。但是,公务员辞职后,到之前工作相关的企业、中介机构或营利性组织任职,这现象一度广遭诟病,为何?

领导干部们在这个人情社会中,即使辞职还有几分面子,近期内还能吃得开。所以有关部门出台三年内或两年内不得接受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组织的聘任,个人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所以说公务员不是不可以辞职,不是不可以再就业,只是两到三年内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湖南省考一般三月份出公告,4月份考试,(历年湖南公务员面试入围分数线_历年分数线)



公务员辞职后,“再就业”就不受限制吗?答案是“NO!”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规定,公务员辞职时,应如实报告从业去向,辞职后在一定时间内不得受聘于原管辖范围内的企业,等等。如果违反规定,不管是个人还是相关企业,都将受到惩罚。

其实,这个规定早在今年4月28日起就已经开始施行了。此次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转发”此《意见》,或意在“敲黑板”。

公务员辞职下海,经历了上世纪90年代初的一波高潮,随后相对平稳,近年来随着反腐执纪的严密及公务员体系的日趋开放,又进入相对活跃期。从人才合理流动的角度,公务员下海,无论是对于社会,还是对于公务员体系都大有裨益。但囿于公职人员的公共属性,其招录有严格的程序,在辞职退出上,也应有相应的程序规范,以规避可能的权力通吃。

事实上,公务员法对于公务员辞去公职后的“再就业”,早就有约束性规定。如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但由于该规定过于原则性,在执行主体和执行标准上,都不甚明了,导致在现实中,往往出现难以执行或相关主体执行动力不足的尴尬。 

如据21世纪经济报道2016年8月份的梳理统计,2013年以来已有36位“一行三会”官员离职下海,这些专业技术型官员,离职后大多转向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任职。这样的公务员流动,是否符合既有规定,就引发社会质疑。但却鲜有获得相关部门的调查与回应。

或源自现实的提醒,此次《意见》不只是重申了公务员离职后的就业回避原则,更提出了更多具体、有针对性的实施办法。如要求在从业限制期限内,原单位每年至少与辞职者联系一次,了解和核查从业情况;对未按照规定审批,或未履行提醒告知、备案、了解核实等职责,导致辞去公职人员违规从业的,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其实,从增强社会监督的角度,公务员的辞职和去向,也应纳入公职人员人事变动信息的范畴,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特别是一些较高级别的公务员辞职,缺乏硬性的通报机制,公众完全不知情。《意见》还要求省级以上具有行政审批、行业监管、执法监督等职能的机关,应当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限制清单,也应加快制定,尽力压缩打“擦边球”的空间。

有规矩才成方圆。公务员辞职越来越难成为新闻,这本是公务员职业祛魅和社会人才流动理性化的重要表现。可公务员毕竟不同于一般的岗位,流动越是常态化,越要扎紧制度藩篱,“逢进必考”也该“逢辞必核”,只有进退都做到清清白白,才能真正体现人才流动的价值,公务员离职带给社会和市场的,也才是正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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