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标准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18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有哪些要求?

根据《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3]363号)要求,项目管理工作重点有以下几条:
(1)土地开发整理实行项目管理制度。政府投资、用地单位和个人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或土地复垦义务,以及社会投资从事土地开发整理活动,都应按项目进行管理,逐步建立多元投资、分类管理、市场运作、社会监督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机制。
(2)搞好项目储备库建设。各省(区、市)、市(地、州)、县(市)都应依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计划和项目管理有关要求,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论证,有组织、有计划地建立滚动、分级、分类的项目储备库,以满足实施土地开发整理的需要。
(3)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可行性研究与规划设计审查、项目实施和验收;实行专家论证、项目法人、招投标、监理、公告和合同等制度;对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的单位,按有关规定逐步推行从业条件和资质管理。
(4)加强单位和个人投资项目管理。建设用地单位和个人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或土地复垦义务自行实施的项目,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可行性研究与规划设计审查和项目验收。
国土资源部门用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组织实施的项目,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5)加强社会投资项目管理。社会投资项目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可行性研究与规划设计审查和项目验收。
农村集体组织或农民个人投资进行土地开发整理活动,规模较大、具备按项目管理条件的,按前款社会投资项目的要求进行管理。规模较小、不具备按项目管理条件的,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制定有关办法,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2011年12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新《标准》主要在以下方面作了调整:调整了人工预算单价。根据近几年人工工资水平的变化及国家政策调整情况,对人工预算单价进行了调整。
以六类区为例,甲、乙类工由原来的26.4元/工日、15.89元/工日,调整到现在的51.04元/工日、38.84元/工日。通过调整,能基本符合现行工资水平。

《土地管理法》
(1999年1月1日执行)第四十一条提出:“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这是我国首次在法律文件上提出“土地整理”一词。为进一步明确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国土资源部于2000年3月16日颁布了《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316号),这部办法第一次明确了“土地开发整理”的名称。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土地开发整理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总则、内容、程序、方法及成果的基本要求和项目设计的原则、内容及技术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编制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设计,并作为与设计有关的概预算、审批等方面的依据。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 7—1989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3838—198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84—199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T5791一1993 1:5000 1:10000地形图图式 GB/T7929一1995 1:500 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5772—1995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规划通则
  GB/T16453.1—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 GB/16453.3—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沟壑治理技术
  GB/T 16453.4—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小型蓄排水工程 GB 50162—1992 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GB 50188—1993 村镇规划标准 GB/T 50265—1997 泵站设计规范
  GB 50286—1998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88—1999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SDJ 217—1987 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平原、滨海部分) SL 18—1991 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SL 721994 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
  3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规划
  3.1 总则
  3.1.1 本标准所称土地开发整理包括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 3.1.2 规划的基本原则
  a)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 b) 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
  c) 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d) 因地制宜。
  3.1.3 规划的内容
  a) 确定项目规划的目标和任务。 b) 评价土地资源的适宜性。
  c) 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d) 配置工程设施和提出保护生态环境的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 e) 项目规划的可行性论证。
  f) 项目规划方案的实施计划和措施。
  3.1.4 规划的依据
  根据规划任务书的要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
  3.1.5 项目规划用地分类以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分类为基础。
  3.1.6 项目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3.2 规划编制程序 3.2.1 规划准备
  规划准备是指在项目规划前期所要进行的工作。包括制订工作计划、成立领导小组、成立规划工作小组、搜集整理资料等。
  3.2.1.1 制订工作计划
  根据规划任务书制订项目规划工作计划。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内容、工作步骤与方法、日程安排、人员组成与分工及经费预算等。
  3.2.1.2 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确定工作计划,协调部门关系,研究解决规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查确定规划方案,并以领导小组的名义上报规划。 3.2.1.3 成立规划工作小组
  规划工作小组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编制工作。 3.2.1.4 搜集整理资料
  资料要求具备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具有法律效力。
  a) 项目规划应搜集以下资料:
  1)项目区基本概况。行政辖区、地理位置、四至、总面积、覆盖范围、区内人口
  等。
  2)自然条件。包括项目区地形、地貌。土壤、水文、气候、地质。植被、自然灾害等情况。
  3)自然资源。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光热资源、矿产资源等。
  土地开发主要是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利用,要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未利用土地开发是补充耕地的一种有效途径。一是土地利用范围的扩大,一是土地利用深度的开发。由此定义土地开发是通过各种手段挖掘土地的固有潜力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扩大土地利用空间与利用深度,充分发挥土地在生产和生活中的作用的过程。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土地管理法》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关联资料:宪法法律共1部部委规章共1部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资金是指用于中央确定的耕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经中央批准的耕地开发整理示范项目和对地方耕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补助的资金。  第三条 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所得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30%部分)。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  第四条 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为组织、实施、管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竣工验收费和业主管理费与不可预见费等。  (一)前期工作费,是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在工程施工前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项目立项审查及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及规划设计、项目勘察、施工设计费、土地清查费、项目招标费和工程监理费等。  (二)工程施工费,是指实施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和田间道路等各项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发生的支出,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各种税金。  直接工程费由直接费和其他直接费组成。直接费主要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和施工机械费;其他直接费主要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和施工辅助费。  间接费由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和现场经费等组成。  (三)竣工验收费,是指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完工后,因项目竣工验收、决算、成果的管理等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项目工程验收费、项目决算的编制及决算的审计费,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费、基本农田重划及标志设定费等。  (四)业主管理费,是指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的组织、管理所发生的各项管理性支出,主要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业务招待费和其他费用等。  (五)不可预见费,是指项目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设计变更、人工、材料、设备和工程量等发生变化而增加的费用。  项目资金可用于购置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配套的设备。用项目资金购置的配套设备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项目资金不得用于购建固定资产(项目配套设备的购置除外)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支付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赞助和捐赠支出,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五条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财政部关于编制年度预算的要求,结合土地有偿使用费年度收入预算,按“以收定支、略有节余”的原则进行编制。  第六条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来源包括中央财政投入、地方财政投入和其他投入。公式为:收入预算=中央财政投入+地方财政投入+其他投入。  支出预算包括项目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和不可预见费。公式为:支出预算=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不可预见费。  工程施工费区分土地开发整理类型,工程类型和工程技术等级,按工程预算指标和预算定额标准进行编报;前期工作费按不超过工程施工费预算7%的比例核定;竣工验收费按不超过工程施工费预算3%的比例核定;业主管理费和不可预见费分别按不超过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竣工验收费三项费用合计2%、3%的比例核定。  项目预算应逐级审核、汇总上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于上一年度5月底前将年度项目预算报部,部按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和预算编制要求审核、汇总,经部批准后报财政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表式见附件。  第七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规定及时编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并在报送项目预算时附送项目立项申请报告、项目资金概、预算明细表等其他必要材料。  第八条 项目预算一经确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调整。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的程序报批。  第九条 部根据土地有偿使用费年度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下达的项目预算和项目工作进度办理项目资金的拨付。在项目竣工验收前,拨付的项目资金不超过支出预算的80%,其余20%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   答案补充 豫国土资发〔2003〕85号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和印发《河南省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国

  • 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基本信息
    答:它共分为192页,采用平装版设计,便于读者查阅和携带,开本为大32开,适合各类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关行业人员使用。这部图书主要针对经济领域,特别是行业经济方面,提供了一套完整的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操作指南,同时也是一本实用的工具书,对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划、施工和验收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 土地开发整理的规划内容和方法?
    答:下面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关于土地开发整理的规划内容和方法相关内容,以供参考。我国目前的土地开发整理可分为农地整理和非农地整理。归纳为以下几类,不同的类型规划内容也各不相同。实行“三个集中”的土地开发整理。即通过迁村并点,逐步使农民住宅向中心村和小集镇集中;通过搬迁改造,使乡镇企业逐步...
  • 土地开发的有关规定
    答: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切实做好耕地开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 2020年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亩均投资标准
    答:农业用地每亩1500元。根据查询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官网得知,2020年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亩均投资标准为农业用地每亩1500元,建设用地每亩3000元,工业用地每亩6000元,商业用每亩10000元,公共设施用地每亩20000元,其余用地每亩30000元。
  • 建设标准
    答:道路布置原则是尽量和项目区外道路衔接,同时为方便生产,考虑附近村庄的道路情况,以满足交通运输、农机行驶和田间生产及管理的要求。田间道路建设标准依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川国土资发〔2007〕53号)和《四川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规划...
  • 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答:《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是2005年7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国土资源部财务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三十一条...
  • 什么是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
    答: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是指国家对土地进行计划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的具体安排。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相应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
  • 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应具备哪些条件?如何规范?
    答:土地整治是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利用的土地进行治理,对生产建设活动破坏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恢复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的活动,包括农用地整理、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建设用地整治等内容。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是中央决策支持、省级人民政府立项的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
  • 土地开发整理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答:1.1为了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完善验收手段、强化竣工验收,使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1.2本规程适用于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其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参照执行。1.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工作分为: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工程中间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单项工程验收。1.4土地开发...
  • 土地整理项目
    答: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包括重点项目、示范项目和补助项目。1、国土资源部统一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管理;2、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项目实施监督管理;3、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实施项目,并对项目建设履行项目法人责任,对投资方负责;4、项目承担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能够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