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办法 税屋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17

法律主观:

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 营业执照 (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第五条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 增值税 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 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如何汇总缴纳
    答:如下图所示:2、分公司信息添加后,在“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进入备案页面。如下图所示:3、在备案表中添加下一级分支机构的信息,表中就地缴纳标识要选择,若选择不就地缴纳需要判断不分摊的原因,对于跨地区的总分机构除二级分支机构新...
  •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怎么缴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
  • 总分机构所得税如何进行汇算清缴?
    答:总分机构在同一地区企业所得税如何缴纳?总、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汇总申报缴纳;分支机构不需进行预缴申报 总机构应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同时,附送分支机构名单,及各分支机构填写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只填写主表1至13行次)一...
  • 跨市怎么交税
    答:第一条 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08]10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居...
  • 跨地区经营纳税企业所得税申报规定解析
    答: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财政部定期将缴入中央国库的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按核定...
  •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汇算清缴申报,分支机构应报送什么材料?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第十一条 汇总纳税企业汇算清缴时,···,分支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只填列部分项目)外,还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
  • 跨省新成立的分公司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三条 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一)统一计算,是指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汇总纳税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
  • 总分机构适用不同税率企业所得税如何合并缴纳
    答: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二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
  • 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怎么缴纳
    答: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怎么缴纳 1、总公司与分公司的所得税按照税收法规,跨地区经营(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分月或分季分别向...
  • 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
    答:具体征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有关规定执行。1、一般计算方式 总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