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购买纠纷,求助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9
房屋买卖出现纠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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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所以同等条件,主要是指房价同等,还包括房价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有的单位以个人名义购买私房,产权也登记在个人名下,但实际上是单位出资,作为单位的固定资产用于生产、经营、办公或用作集体宿舍等,这种情况属于单位变相购买私房,该买卖关系无效。凡享受国家或企业事业单位补贴,廉价购买或建造的城市私有房屋,需要出卖时,只准卖给原补贴单位或房管机关,否则也无效。
  6、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成交。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翻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成交后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出现的司法难题
  第一,关于认购协议与定金的效力问题。认购协议是广泛存在于房屋销售中的一种文书,因认购协议签署后无法达成房屋买卖合同而引发的案件的数量已经在不断地上升。由于买受人在签订认购协议后,往往要先行支付几千元到几万元的定金,如果双方不能达成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更容易成为受损方,买受人索还定金则成为必然,从各个区县法院审理的案件看,因认购协议产生的纠纷原告全部为买受人。
  第二,关于办理房屋权属证书义务承担问题。现因办证发生的纠纷,往往是出卖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导致的买受人办证迟延。那么买受人购买房屋后只能自己居住,出租、出售受到限制;有的经营者在集体土地上开发建造商品房,消费者根本领不到产权证书。现此类案件审理中出现的难点问题是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如何认定办证义务以及关于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如何确定的问题。
  第三,政策调整后的税费分摊。税费分摊争议是指受税收政策的影响,一些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跨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税收政策时期,税收政策的变化对交易双方均可能产生影响,税收政策变化引起的营业税、契税增加或者减少所引发的成本分摊和合同效力问题争议。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应对
  首先,签订合同前,要严格审查售房的主体资格。房屋买卖纠纷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对售房者的资格或者资信情况不了解而产生的。要避免和减少纠纷的发生,在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前,包括签订意向书或缴纳定金时,要先审查发展商的“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特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这两证,要认真查看其中批准销售的面积、地点、项目名称、销售内容等,防止开发商将批准销售范围之外的房屋对外出售。因此,在签订认购协议缴纳定金时,要先了解主合同无法签订时,定金是否能够返还;买受人在签订认购书,被收取数万元的定金后,开发商是否会有“潜规则”抛出不合理交易条件,胁迫买受人签订违心合同。
  其次,在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问题上,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 条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在出卖人不按时提供产权证书,或者不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的情况下,买受人房屋的产权证书就无法办理。所以,在买受人与出卖人两者之间互有协助履行之义务。因此,在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买受人要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的义务。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签订协议,严格依据合同的约定,按照双方约定的办证种类进行办证;在双方没有进行约定的情况下,应该由相关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决定房屋的办证种类。
  最后,当事人对税费的支付有明确约定的,应遵守约定;当事人对税费的支付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根据国家税费法规确定承担主体。若双方当事人对税费的支付做出约定后,又因宏观政策调控而发生税费增减的,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外,增减部分仍应按国家税费法规确定承担主体。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人民法院不宜直接对合同予以适当调整或判决解除合同,双方仍应履行合同义务。
  总之,房屋买卖并不是像一般的商品买卖那样简单,它是一个系统工程。在买卖房屋过程中,不仅涉及到合同的合理确定,要对合同条款仔细研究琢磨,更重要的是要站在把握全局的高度上,了解交易双方买卖的动机和实力,了解相关的法律条款,避免在法律已经明确的问题上犯常规性的错误。望采纳

1、起诉到法院,法院首先审查合同是否有效。因此,您应该首先确认:
(1)该处房产是否可以买卖,买卖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如:城市人口不能购买村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2)出售方是否有权出售,此处房主儿媳代表房主与您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就需要确认受否获得房主许可授权。确认授权方式可以有多种,不一定非要是书面授权。
建议解决的方式:
1、携带录音笔,以协商解决退房事宜的理由,与房主沟通,录音取证:证明当初房主同意卖给你这处房产,并委托其儿媳代表。
2、如无法取证,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儿媳的合同欺诈,但是经济损失仍旧需要在公安机关破案、检察院公诉、法院判刑之后,再通过法院进行民事诉讼追究,3.5万元的违约金就要不到了,只能要求7万元的房款和由此产生的相关经济损失。
当然,在此期间,你也可以借助这种方式逼其履行合同。
3、如能够取证,则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要房或解除合同要——违约金。

就我所知部分真实回答:1,要不回房子,因为不是房产证持有人意愿签订的协议。(如果有房产证持有人的委托书那么可以诉求要回房产)2,因为已经对您造成一定损害,法院会确定部分赔偿,具体赔偿金额及赔偿方向要看您的律师诉求及法院支持的判决结果。3,这个跟2是基本一样的,您要提供签订协议时的所有证明材料,包括房产证复印件,协议原本,对方身份证明以及所有跟买卖双方有关的材料,只要真实有效,在您的律师的帮助下建议先进行沟通协调,在进行起诉。另,诈骗罪的界定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您的第三条介于两可之间,关键看对方卖房款的实际用途。根据您的介绍,建议不要对第三条有何幻想。这种纠纷不可能短时间有结果,如果您时间精力不允许,还是希望沟通解决。这样对双方都好。

1.如果这个房子是私产房,儿媳来签订这个协议,要看有无授权,如果无授权,又分两种情况,一,房产证主人是知道你们之间这个交易,并且你们实际占有,他是默认的,那么这个房能要回来,二,如果他并不知道这个房屋买卖的交易,那么儿媳是无权代理,这个房子要回来有难度。另外,如果这个房子是宅基地上的房子,那么这个买卖也同样有问题,要回房子不太可能。
2.对方可支付违约金
3.不构成诈骗

1. 买了房屋后有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没有将房产证过户到你的名下,你就无法要回房子!
2. 可以要求对方支付3.5万违约金;
3. 不构成诈骗;她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你明知和自己签协议的不是房产证主人,你自己就应当该行为的后果!房产证主人的儿媳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是无权处分行为,如果得到房产证主人的认可或同意,买卖房屋的行为就会生效,否则并不能生效。
总之,买了房屋等不动产一定得办理过户登记,不变更房产证,房子你就难以要回!物权法颁行以来,统一规定了不动产交易的规则。

房主签字才有效,关键是房产证有没有过户,鉴于你已经付了钱,可以起诉房主和他儿媳,违约金是可以争取到的,要回房子的可能性不大,最好可别是城市户口买的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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