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三等户法简介确立富多贫少的徭役派制度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08


事实上,富人多,穷人少,甚至更少的思想不仅体现在大明的税制中,也贯彻在徭役制度中。明初徭役制度的演变分为两步:第一步称为统一徭役,第二步是建立三等徭役制度。让让我们先谈谈平等服务。明朝初年,徭役分为三类:第一类叫服徭役。一般来说,这种徭役多用于国家大型建设工程,如明初的南京城墙建设。然而这种徭役形式最早萌芽于元末。当时,一些地方官员看到了税役不均的弊端,开始尝试按亩地多少分配徭役。朱元璋攻占江南时,曾在徽州、五州等地尝试过这种方法。东吴元年,军队攻取松江等地,并传至各府视察民田,征砖城。有人把它看作是朱元璋政权统一劳务的实施。吃透了朱元璋的精神建国中华民国建立法律,说他在元末惩罚权贵,欺凌贫弱,并立法更多的权利,压制穷人和富人。明朝开国后制定的徭役制度也不例外。洪武元年二月,洪武皇帝命中书省制定了一个等时为民的办法,即明代最早的规范化徭役制度。等工时法规定:以家庭所有的土地作为离职的依据,1公顷土地生1个丁富,2公顷土地生2个丁富,以此类推。但是世界上的事情可以他们不会这么巧吧?有些人的田不到1公顷,那么如果把其他人的田拿在一起,只要超过1公顷就会得到一个火绒,这就叫等力。洪武三年,朱元璋下令直隶、应天十八州,江西九江、饶州、南康三州,按田土分配抽取明史,然后按等功原则招收仆从。每年农闲的时候,义务兵都会来南京工作30天,然后放回去。耕地多丈夫少的人叫佃农代替地主当仆人,地主交米石头作为仆人的开销。如果代替仆人的人不是佃户,那么每亩成本是两升五,百亩成本是两石五斗。这种以土地为基础的土地徭役的做法,也就是俗称的检查土地生产丈夫,充分体现了朱元璋重视农民、抑制贫富的平等主义思想。然而,这种方法在核算上过于精确,因此其数字均工夫图册是仓促编制的。再加上当时明帝国还没有统一全国,所以最终也无法大规模推广,只能在南京、江西等江南地区推行。第二类叫杂工。名字很多,比如水码头、马站、邮局、投递局、快递店等。这类似于今天所需要的劳动美国的公共服务组织,包括在衙门里等候官员、被禁止看守的监狱、弓兵、一家军事公司和一名军事督察等。这些都很复杂,所以也叫杂。建国后到了民国,吴对杂工也采取了同样的原则,即等时服务,并按田粮多少支付报酬,只是前者叫查田差,后者叫查田产夫。目前史料中,洪武元年正月是最早的一个。大明在各地设置水邮、马站、投递处、急送店等公共机构时,确立了止民原则的土地和谷物,然后招募人民服务。其中,规定每艘船有十名搬运工


据明朝永乐年间编纂的书籍记载,李佳的常服也是以丁力的田粮数量为标准,与查田夫、查田差杂工的常服一脉相承。因此,我们可以把戎装称为明初的徭役。洪武初期,以徭役派为代表的服兵役原则确实不错,但再好的政策也得由人来执行,而且也不能保证这个执行过程不会出问题。特别是对丁粮最多的户的评价,就不那么简单了。在明成祖眼皮底下,天府民间乡部要用乡书计算田粮,增减,发免官。朱元璋知道这件事后非常生气,下令诈骗犯。但朱元璋泄愤之后,问题还在。小黄皮书制度必须改革。吴十八年正月,朱元璋命天下州郡官,任命上中下三等户为税役簿,存放于府中。遇徭役,则发书验其重,服之,以正官员之弊。根据朱元璋的最高指示,徭役新法的核心精神是按粮多少将户分为三等,故又称三等户法。具体标准如下:儿女三人以上,田里粮食十石以上,或儿女只有一两个,田种不多,但生理各异,丰衣足食,随仆役马匹出入,则定为上品;三丁以上,田里五石,父子耕田够吃,虽只有一两丁,田种不多,颇有生理,丰衣足食,是中丁;有一两个工作,领域种类不多,为温饱而努力,生活艰苦,或者勤于生理,衣食无忧的,是下一个工作;如果他家穷,或者有病,或者他的帮工向别人借钱,他就是小三。用一个现代的解释,上述划分方法很像五六十年代把农民分为地主、富农、上中农、下中农、贫农五个等级。但是,朱元璋并没有把三品与阶级斗争直接联系起来。三中第一班是上丁,上丁家庭要有3个以上丁,有10石以上的田粮;或者家里只有1-2个丁克,田地不多,但可能从事商业或手工业,也就是说那些有其他经济收入,穿着奢华,使用车马,有仆人出入的人。这些户都要定为顶丁,大概相当于当年的地主富农;第二类叫做钟鼎。钟鼎家家里应该有3丁以上,田亩5石左右。如果他们自给自足,丰衣足食,他们可以被列为钟鼎,大约相当于中农。三等孔老二娱乐网叫夏鼎。夏鼎家应该只有1-2口人在家,田地也不多。他们尽力培养,但他们仍然不他们没有足够的食物和衣服,或者他们家里只有一个人努力工作,勉强维持生计。这些人被称为夏鼎,大概相当于下中农或贫农。至于下一份工作,它不在易的徭役被考虑在内。它相当于农场工人。八年后,洪武二十六年,洪武皇帝下令定制:每个地方都有一个司,每十年出一个黄册,分上中下三等户,仍有军、民、厨、匠等职衔。除了排年的一等仆役,大小都有,每个都分上中下三等户。从朱的这道命令来看,除了的官服以外,其余的官服都是以“民以食为天”为原则


比如担任马职的马夫,就是重役。因为他是做马夫的,所以要自己准备马匹、马鞍、毡衫等费用。可能相当于现在能买得起高级轿车的家庭。不过当时说是几百石粮以上的家庭都要伺候。据朱元璋逻辑:谁叫你有钱,谁就叫你有钱就多献血。有人说我有钱,但是家里人手不够,身体不好。我该怎么办?朱元璋会让你赔的。谷物是中等的,徭役也是中等的,像水怡这样的水手是中等的仆人。粮食少了,徭役就轻了。比如在抚州县跑腿,只有候禁子是轻役,也就是说,在附近的地方州县跑腿,要由收两到三石税粮的户来承担。把以上都换成现在的说法,就是地主、富农、资本家、老板、大亨、总经理、董事长,你要多出钱,干重活。有些老板说我太胖了,不能工作。我m对不起,明帝国叫你找人给你办,还有人开着宝马向官方哭诉没钱。朱元璋肯定会先没收宝马。也有导演说我的产业都是别人的。如果你不你不信,他会翻出包括他二老婆、三老婆在内的一大堆股份公司花名册,朱元璋在监狱里可能会找人和他说话。至于中农、中等收入者和普通白领,朱元璋会要求他们不多不少,干轻干重;面向下中农、贫农、下岗职工、农民工、刚毕业的大学生等。占人口大多数,朱元璋也通情达理,会要求这些弱势群体付出最少,干最轻的活。因此,有人认为在明朝初期,朱元璋美国的税制建立在黄皮书制度、鱼鳞簿制度和三等户徭役制度的基础上,以富者多贫者少、权贫抑富为核心思想,具有当代累进税制的味道。总之,黄皮书制度,鱼鳞图册制度,两税制度,三等户徭役制度,朱元璋开出的治大一统帝国历代毒瘤的四剂良药,确实找到了大一统帝国的正因:土地生产不均,徭役不均。虽然这四大良药的药方在明朝以前就断断续续地开出,但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朝代的人设计得如此严密、周密、细致。不可否认,它们是人们的枷锁但与此同时,它们也对制约和打击豪强、藏地逃税富民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诚如明末清初大思想家顾所言:自此穷科皆学于此,无前代之扰!顾话说得很到位,对朱元璋的影响更大四大猛药是从洪武开始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大部分明帝国农民的税徭役负担大大减轻。在这里,应该特别强调朱元璋美国的税制,富人多,穷人少,甚至更少,或者权利就是权利压制富人,既体现了中国底层老百姓劫富济贫的平均主义思想的传统社会,但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相当合理的。如果把它的劳役范围扩大到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公共事业,那么富人多穷人少甚至更少的思想无疑是一种极其先进的思想。



  • 定户是怎样的?
    答:这是根据户等高低定租粮送达的远近。北齐文宣帝受禅,始立九等之尸,富者税其钱,贫者役其力,按户等的高低来决定税钱或服役,可能是一种临时性的措施。北齐河清三年(564)令规定,人一床(一夫一妇)垦租二石,义租五斗。“垦租皆依贫富为三枭,其赋税常调,则少者直出上户,中者及中户,多者...
  • 明代赋役制度是什么?
    答:稳定了农业生产。同时,把徭役改为征收银两,农民获得了较大的人身自由,给手工业提供了更多的劳动力。没有土地的工商业者可以不纳丁银,促进了工商业的发展。“一条鞭法”的推行,使明政府的岁入有了显著的增加,财政经济状况也有不少改善。国库储备的粮食多达1300多万石,可供五六年食用。
  • 谁能给我解释一下明万历年间张居正实行的一条鞭法的详细内容
    答:一条鞭法是明代中叶后赋役方面的一项重要改革。初名条编,又名类编法、明编法、总编法等。后“编”又作“鞭”,间或用“边”。主要是总括一县之赋役,悉并为一条。即先将赋和役分别合并,再通将一省丁银均一省徭役;每粮一石编银若干;每丁审银若干;最后将役银与赋银合并征收。代表了16...
  • 中国历代的赋税制度的演变
    答:继定利征之法,令诸路验民户成丁之数,每丁岁科粟一石,驱丁(亦称驱口)五升,新户丁、驱各半,老幼不与。其间有耕种者,或验其牛具之数,或验春土地之等,丁税少而地税多者纳地税;地税少而丁税多者纳丁税。工匠、僧、道验地;官吏、商贾验丁。《元史·食货志》记载:“地税,上田每亩三升,中田二升半,下田...
  • 明清时期的两大赋役改革
    答:主要是总括一县之赋役,悉并为一条,即先将赋和役分别合并;再通将一省丁银均一省徭役,每粮一石编银若干,每丁审银若干;最后将役银与赋银合并征收。 一条鞭法改革主要是役法改革,也涉及田赋。明代徭役原有里甲正役、均徭和杂泛差役。其中以里甲为主干,以户为基本单位,户又按丁粮多寡分为三等九则,作为编...
  • 赋税制度的中国历代赋税制度
    答:(3)两税法在按税制估定资产之后,不应随着后来物价的变动作适当调整,但实际上只是为了国家多收入,不适时调整资产价格和税率,使农民负担不断增加。 明朝1581年,明朝内阁首辅张居正,为了缓和阶级矛盾,改革赋税制度,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将原来的田赋,徭役,杂税,“并为一条”,折成银两,把从前按户,丁征收...
  • 中国古代明清时期 统治者推行的"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是什么意思...
    答:摊丁入亩,又称作摊丁入地、地丁合一,草创于明代,是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一条鞭法”是明代嘉靖时期确立的赋税及徭役制度,由张居正于万历九年(1581年)推广到全国。晋中之窗实行这种办法,使没有土地的农民可以解除劳役负担,晋中之窗有田的农民能够用较多的时间耕种...
  • 明代建立的什么制度是我国地籍制度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答:5、官府承办一切纳税流程,实现官收官解。一条鞭法规定所有税银都由官府统一征缴,赋役的催征、收纳、解运等工作皆由官府承办。堵塞了制度漏洞,提高了税收征纳效率。6、取消了复杂的计征标准,采取易于实施的规则措施。明代初期按民户的丁粮多寡将其分为“三等九则”,再据此征税。这种制度操作复杂,不...
  • 古往今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发生过怎样的变化?
    答:1581年,内阁首辅张居正通令全国实行“一条鞭法”的新税制。明代的“一条鞭法”是继唐代“两税法”实施800年后又一次较大的税费改革。总体上看,“一条鞭法”改革的主要政策和措施有五条。一是量地计丁。清查土地与户丁,掌握基本税源情况。二是赋役合并。把原来田赋的正税、附加、各种形式的徭役、杂项等负担...
  • 什么是徭役
    答:颜注引如淳曰:“常赋岁百二十,岁一事,时天下民多,故出赋四十,三岁而一事。”这里的常赋“岁一...故当官府复除徭役时,往往有“复之六岁”、“复之十二岁”①及“终身复”、“世世复”②等提法。...魏晋以降,徭役无一定制度,为避赋役 ,民户逃亡现象严重。唐初行租庸调法,实行府兵制,徭役有所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