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现在怎样对农村扶贫计划?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29
政府扶贫的具体措施是什么啊?

如:中国政府的扶贫政策
中国有针对性的扶贫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从农村开始的,城市的贫困问题直到90年代中期随国有企业的改革以及工人下岗和失业问题的产生才开始受到重视。由于50年代以来实施的严格区分农业和非农业人口的户籍管理制度,造成了城乡分割。城市人口一直享受由国家和工作单位提供的包括住房、医疗、子女教育和退休金等范围广泛的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而农村人口的社会服务和保障主要由家庭和社区负责,保障程度低且不稳定。人民公社制度解体后,农村人口的一些基本社会服务和保障(如基本医疗)还进一步恶化。 与城乡分割的宏观体制和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相适应,中国政府在农村和城市扶贫上也采用了不同的政策和制度安排。农村扶贫的重点是贫困地区的经济增长和贫困人口的收入增长,即“开发式扶贫”,而城市扶贫的重点是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即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 农村扶贫政策
中国的农村扶贫政策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形成的。1984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了《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198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六届四次会议将“扶持老、少、边、穷地区尽快摆脱经济文化落后状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国民经济“七五”发展计划。为此,国家从上到下成立了专门机构负责农村扶贫工作,制定了扶持标准,确定了国家和省(区)扶持的贫困县。中央和地方政府每年拨出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地区的开发(汪三贵,1994)。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的农村扶贫政策经过两次大的调整,第一次是1994年提出和实施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第二次是2001年制定和实施了《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但总体而言,到目前为止,农村扶贫的基本政策并没有大的改变。农村扶贫的主要政策包括:满足贫困地区经济增长和扶贫双重目标、坚持以项目为中心的开发式扶贫、采用区域瞄准方式和推动政府主导下的全社会扶贫。这些主要的政策措施是相互配合的。 地区经济增长与扶贫。中国的农村贫困人口具有明显的区域特征,主要分布在中西部的老、少、边和偏远的山区。这些地区的主要特点一是生态环境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二是人均农业资源匮乏、质量差(西南石山和喀斯特地区人均可耕地少,土地瘠薄,西北则水资源严重不足);三是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不足;四是缺乏基本的教育和医疗卫生等社会服务,从而影响贫困人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五是上述因素共同导致农业生产率水平低下,市场和非农产业发育程度低。中国政府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就试图改变这些地区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并将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增长和帮助贫困人口脱贫结合起来,贫困人口主要是通过地区的经济增长所提供的各种市场机会和就业机会受益。 开发式扶贫。从救济式扶贫到开发式扶贫是中国政府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一个重要的政策转变。80年代中期以前,对农村贫困人口的救助主要是针对丧失劳动能力和失去家庭成员的支持网络的特殊贫困群体(五保户),以及因大的自然灾害而处于短期贫困的人口(灾民),救助的主要方式是由国家或集体直接提供粮食、衣物和少量的现金等生活补助。而开发式扶贫所强调的重点是通过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农业和非农业生产等多种创收活动来提[FS:PAGE]高贫困人口的收入和消费水平,同时通过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来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它所针对的是有劳动能力和生产资料的贫困人口。这一政策转变与政府推行的地区经济增长与扶贫相结合的目标相一致。 区域瞄准。中国在农村扶贫的瞄准方式上采用的是区域瞄准,即中央政府的绝大部分扶贫项目和扶贫投资主要是针对贫困地区的,而不是直接针对贫困家庭和贫困人口。贫困人口更多的是从各类区域发展项目中受益(如通过参加公共工程项目获得工资收入),只有少量的信贷资金能够直接到户。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央政府将县作为基本的瞄准单位,并且确定了592个贫困县作为“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和新的扶贫开发纲要的主要工作对象。在贫困人口规模较大且高度集中的条件下,区域瞄准不失为一种既节约管理成本又有一定的准确性的有效瞄准方式。但随着贫困人口规模的不断减少和进一步分散到边远贫困的山区,以县为基本瞄准对象会导致瞄准准确性的下降和扶贫资源大量漏出到非贫困群体。为了适应这种变化,2001年中国政府确定了14.8万个贫困村,通过缩小瞄准单位来提高瞄准的准确性。 政府主导下的全社会扶贫。中国扶贫的另一个特点就是政府主导,政府不仅主导扶贫政策的制定,同时也主导扶贫资源的动员和分配。根据国家统计局对贫困县扶贫投资的统计,1998~2001年间中央政府的扶贫投资占贫困县总扶贫投资的71%,如果加上地方政府的扶贫投资,这一比例则高达83%(中国农科院农经所贫困与发展室,2004)。中国政府主导农村扶贫的同时,也鼓励社会各界的参与。中央和地方政府通过行政的力量动员和安排了党政部门和大型国家企事业单位的定点扶贫,同时还动员和安排了东西对口扶贫;民间机构在其他领域的活动受到较多限制的情况下,政府通过优惠和宽松的政策鼓励和容许各类民间组织和非正规的金融机构参与各种形式的农村扶贫工作;政府还通过利用外资的方式吸引了大量的国际和双边机构的发展援助资金用于贫困地区的开发。
2. 城市扶贫政策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伴随着国有企业的改革和结构调整,城市中失业和下岗问题越来越突出,城市低收入群体的贫困问题由此引起社会的关注。与农村贫困人口主要由地理环境和资源条件所导致的特点不同,城市贫困更多的是经济结构转型的产物。大部分城市贫困人口是以前的国有和集体企业的职工,在下岗和失业以前,这些职工所在的企业不仅为他们提供工资收入,而且还提供包括住房和医疗在内的各种社会福利。由于当时在全国还没有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下岗和失业就意味着这些职工失去了一切收入来源。因此,城市扶贫的首要任务就是建立一个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 中国的农村扶贫主要由中央政府投资,但中国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中央政府对有困难的地区提供一定的补助。从1993年开始,上海市政府在全国建立了第一个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随后逐步在全国的大中城市得到试验和推广,并出现了不同的模式,其中上海模式、武汉模式和重庆模式是低保制度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典型代表(唐钧等,2003)。1997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目的是在全国全面推行[FS:PAGE]城镇低保制度。为了使城镇低保工作进一步制度化,1999年,国务院又颁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对城镇低保的对象、申请和审批程序、补贴标准、动态管理及监督和举报等一系列制度方面的问题做出原则性的规定。到目前为止,城市低保制度已经基本覆盖了所有城市和县政府所在地的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扶贫政策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体制改革推动式扶贫
  始于1978年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对于缓解农村贫困,减少农村贫困人口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极大地激发和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产品产量大幅度提高。农产品价格的提高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下降,使农民收入迅速增加。此外,国家还采取措施使社会财富的分配逐步向农民倾斜。
  (二)大规模开发式扶贫
  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央政府决定采取特殊政策和措施对自然条件较差、生态环境恶化、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地区进行综合开发,以解决贫困地区人口的温饱问题,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与此同时,我国专门性的扶贫开发领导机构“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成立,从此,我国在全国农村范围内开始了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扶贫开发。政府扶贫的指导方针改变了以往单纯救济的扶贫方式,向开发式扶贫转变,确立了开发式扶贫的指导方针。
  (三)重点攻坚式扶贫
  从1991年起针对生产生活条件极为恶劣、脱贫致富难度较大的地方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集中帮扶行动。在这一期间,中央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对扶贫开发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国务院颁布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有明确目标、对象、措施和期限的扶贫开发行动纲领。为落实扶贫攻坚计划,中央多次召开扶贫工作会议。经过努力,2001年5月,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宣布攻坚计划基本完成。
  (四)参与式扶贫开发
  进入21世纪,我国农村的扶贫开发面临着新的困难。解决少数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成为迫切而又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2001年5月中央召开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总结了以往扶贫开发的成就和经验,部署了今后10年的扶贫开发工作。根据会议的精神,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新纲要注重发展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和卫生事业, 并且意识到疾病是使农户陷入贫困的一个主要因素,扶贫规划强调参与式扶贫、以村为单位进行综合开发。新纲要承认城乡间人口流动是扶贫的一个重要途径, 并采取新的政策举措使农村居民更容易从城镇新出现的工作机会中获益。
  据国务院扶贫办统计结果显示,我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由1978年的2.5亿人减少到2007年的1479万人,低收入人口也从2000年的6213万减少到2007年的2841万。与此同时,贫困地区的教育、医疗、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也得到长足发展,基础设施状况明显改善。
  
  二、当前我国农村扶贫政策面临的新挑战
  
  (一)市场经济的发展给农村扶贫开发带来了新的挑战
  在市场经济中,农村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处于不平等的市场竞争地位,资金和资源的流失和投资倾斜使贫困地区稀缺的资源大量向发达地区流动,贫困地区的人才流失问题较为突出。
  (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使贫困地区经济发展产生了诸多矛盾
  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是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方向。但与发达地区相比,贫困地区不仅存在着经济规模、经济基础、经济实力的差距和发展阶段的差距,而且经济发展的质量和经济效益也不如发达地区。此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很重要的方面是要求贫困人口素质有相应的提高,贫困农户应该具备一定的自我发展能力,这在农村贫困地区显得比较落后和缺乏。并且贫困地区在追求经济效益,尽早摆脱贫困的主导思想支配下,常常不能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往往使经济发展建立在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的基础)政府推动型扶贫的局限性和问题日益显现
  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以及各方面环境与条件的改变,以政府行政推动为主导的扶贫方式及实施中存在的缺陷和问题日益显露。表现为,一是政府的资金供给能力有限,难以满足社会对扶贫资金的需求。二是多部门参与和部门利益的存在使政府扶贫开发易出现难以协调的矛盾,并很有可能出现相互削弱甚至抵消工作成果的情况。三是由于政府对扶贫资金的管理过于宏观,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体系,影响了扶贫资金尤其是有偿资金效益的发挥。四是政府官员的高度流动性既不利于扶贫政策的连续性,也不能保证官员以负责的态度保证扶贫任务的落实,造成扶贫项目的短期行为比较普遍。
  (四)特殊贫困地区矛盾突出
  目前,在14.8万个贫困村当中,绝对贫困和低收入人口占乡村总人口的33%;在石山区、荒漠区、高寒山区、黄土高原区和地方病高发区、人口较少民族地区以及42个沿边境的扶贫重点县超过40%。在贫困人口总量不断减少的情况下,这些地区需要移民的农户比例明显提高。此外,革命老区发展相对滞后,全国237个革命老区目前农民人均纯收入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7%。
  (五)农村脱贫人口的返贫问题显得日益突出
  表现为返贫率高,返贫的区域集中性与分散性同时并存,具有频繁性。返贫蚕食着扶贫开发的成果,往往使广大干部群众多年的辛勤努力在瞬间化为乌有。同时,对贫困人群的经济基础、挣脱欲望、自信心打击巨大,一旦重陷贫困境地,不仅当初的努力付之东流,而且重新脱贫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六)全球化浪潮的冲击加剧
  尤其是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的传统农业受到巨大冲击,而首当其冲将是贫困地区以种、养为主的科技含量低的农产品销售,农民收入也将可能因此大幅度减少。
  
  三、农村扶贫政策的新要求
  
  (一)要加快扶贫政策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开发方式和扶贫思路等方面的创新
  在管理体制上,要强化扶贫工作责任,有专门的组织机构和专门的经费,有一套相应的法律制度来指导和约束这些机构的活动和经费的使用,项目的运行要按期完工,发挥效益,项目资金的使用得到监督。此外,要调整扶贫工作重心,适应新阶段贫困人口大分散、小集中的特征,由重点扶贫县转向重点扶镇、扶村、扶户。
  在运行机制上,要完善扶贫开发模式,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开发扶贫、市场运作”的扶贫开发模式,着力增强扶贫能力,培育多元化的扶贫开发主体,实现各种扶贫资源优化组合,提高扶贫开发效益。与此同时,要完善扶贫资金投入和运营机制,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金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建立起以扶贫资金投入为导向,以农户自己投入为主体,以信贷、外资和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扶贫投入机制。此外,要完善协作帮扶机制,协作帮扶是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运行机制中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主要内容,是政府主导的扶贫开发的有力补充。协作帮扶有利于减轻政府扶贫压力,也有利于地区之间的交流,还有利于区域经济的合作。
  在开发方式上,一是以产业为支撑。产业层次低,结构不合理,是贫困地区的共性。要围绕当地主导产业选择调整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以科技为动力,大力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杜绝低水平重复建设,以市场为导向,努力开发潜力产品,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把产业化经营作为新时期扶贫开发的主攻方向。二是以特色为主攻,大力发展特色经济。要发挥比较优势,整合优势资源,提高科技含量,把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优化农副产品结构,发展龙头加工企业,发展绿色无公害优质农产品,完善服务市场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三是以项目为载体。改变过去单一抓粮的思维模式和重点扶持短平快项目等急功近利的做法,突出扎根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支柱产业开发,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农民收入为重点,以提高基层组织领导、指导现代农业的能力和劳动者科技文化素质为切入点,坚持两手齐抓,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对农村扶贫,资金是不是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