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体检有什么特别要求吗?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15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中职位以下均为不合格:

1、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

2、色盲、色弱;

3、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

4、纹身;

5、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

6、嗅觉迟钝;

7、乙肝病原携带者;

8、肢体功能障碍;

9、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米;

10、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当公务员的好处:

1、公务员岗位能够给女性提供婚假、产假、年假等保障用人企业不能出现性别歧视,生育在职场发展中,可能就是降薪降职,被变相调岗,甚至被辞退,当上公务员之后,这些统统不用考虑。

2、是爸妈眼中的铁饭碗,发展不好也能够稳定地做个科员,发展的好可能成为继续向上发展,在仕途上走的更高。可以说是既稳定,福利待遇好,又能够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



  • 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有哪些要求?
    答: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你的录用;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9、如对检查结果有疑义,可申请复查。10、医院免费提供早餐;体检费由分局承担,考生食宿交通自理。具体国家公务员体检要求请以面试公告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向...
  • 公务员考试有视力要求吗
    答:公务员体检视力要求1、对于普通岗位来说,考生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也就是说考生需要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关于视力要求是,体检人员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2、对于报考特殊岗位的考生来说,也就是相关的公安机关的考生,也得满足其岗位的招录...
  • 湖南公务员考试体检有哪些要求和规定
    答: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以上是“湖南公务员考试体检有哪些要求和规定”的全部解答。
  • 公务员体检要求有哪些?
    答:1、10米x4往返跑 男子组的标准为:30岁(含)以下应=<13"1,31岁(含)以上应=<13"4。女子组的标准为:30岁(含)以下应=<14"1,31岁(含)以上应=<14"4。2、1000(800)米跑 男子1000米跑的标准为:30岁(含)以下应=<4'25",31岁(含)以上应=<4'35"。女子800米跑的标准为:...
  • 公务员考试体检要求
    答: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正常的人民警察类岗位,是需要裸视4.8以上的,含4.8,裸视即不...
  • 公务员考试,比如天津监狱局中的职位,规定者,“按照特殊标准体检”,这 ...
    答: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本标准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 第一条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
  • 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
    答:,对于其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8年5月21日发布的《2016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公务员719万人。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 公务员的体检项目有哪些要求
    答: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指出: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一)心脏听诊有杂音;(二)频发期前收缩;(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
  • 公务员体检要求
    答:公务员体检要求如下:项目一:眼科 一般检查的就是视力以及色盲、色弱的情况,当然对于一些特殊的岗位,比如警察类的岗位,视力就会有特殊的标准,比如裸眼视力不能低于4.8。项目二:内科 内科主要检查的就是考生的血压、心脏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以及发育的情况,和谐部分的健康检查无异就可以...
  • 国家公务员考试有没有体重要求?
    答:国家公务员体检要求:视力要求低,近视经矫正后及色盲均合格。 通用标准第十九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身高、体重和长相没有限制。通用标准:对身高、相貌没有作出限制性规定。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国家公务员考试相关内容可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