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 急急急!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19
急急急!!!!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

1可以,但是要满足一定条件。要证明两股东滥用股东有限责任,且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要满足主体行为后果因果关系等要件。程序不妥当。 2不能。只能个案识别、个案认定 3公司法人人格制度,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对公益私益的保护4只能在诉讼中(审判程序),不能扩大适用。 答案供参考,爪机不方便啊

一系列主张是否可以成立,关键还应首先确定是否可以通过仲裁来解决争议。如果没有合同约定,单方依据主张申请仲裁,是缺乏合同和法律依据的,通常仲裁委员会不会受理的。

其他主张,在实务处理过程,其实还是要看更详细的资料的,但是如果仅仅只是考题或者理论分析题,关键只要能自圆其说,都没有什么大问题的。

1、我方的5月3日电传是要约,投标之用,我国招投标法、合同法来看该投标行为是要约。
2、意供应商于5月5日用电传就上述钢材向我发价构成反要约。
3、意方能撤销5月5日的发价。我国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撤销。第18条规定要约不得撤销。你看条文后判断是可否撤销。
4、中标行为只是合同中的承诺,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所以合同不成立。

1、你方5月3日的是要约邀请
2、意方5月5日的是要约
3、意方可以撤销发价,因为意方发价后至撤销前你方并没有作出承诺
4、合同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