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生活补贴标准是什么?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4
青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生活补贴标准是什么?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按月发放。具体标准由省项目办与本省财政厅联系后做相关解释。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 根据共青团青海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青南计划的通知》(青团联发[2006]12号)精神,2006年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青办[2005]38号)文件精神,2006年参加青海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青南计划(以下简称“青南计划”)的志愿者总数为400名。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应届毕业生和部分往届毕业生,到青南三州以及海北、海南两个自治州的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为期2年的教育、卫生、畜牧、草原、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或者通过双向选择,鼓励其扎根基层。 二、主题口号 服务基层,建设家乡。 三、组织领导 1.成立青海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青南计划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统一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青南计划项目(包含“西部计划”项目)。 2.青海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青南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团省委,以下简称“项目办”)负责具体实施工作。确定青南计划项目县和大学生志愿者名额。 3.各高校已成立的西部计划领导小组职责中,包含青南计划的招募等各项工作任务。 4.各州团委、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相应联合成立州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协调本地区项目实施。 5.各服务县成立县项目领导小组,县团委、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及有关部门联合成立县项目办,开展对志愿者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各级项目办设在团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骤 每年拟派遣省内志愿者400名,服务地重点为青南三州(黄南、果洛、玉树)和海北、海南的部分贫困县的乡镇一级。 1.申报服务县。各州项目办于4月20日前上报本州的服务县名单,原则上青南三州每州上报3个服务县,海北、海南每州上报1个服务县。省项目办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和各县申报情况、落实岗位配套政策等情况,确定服务县。为便于集中管理,形成规模效益,派遣到每个服务县的志愿者在35人左右(包括本县的往届毕业生5名)。 2.确定服务县。省项目办汇总整理服务县名单,报省“协调小组”审定后于5月中旬向社会公布,并报全国项目办备案。 3.确定名额。省项目办根据各地区需求、服务地基本条件确定今年计划派遣到各服务县的志愿者名额。 4.申报服务岗位。服务岗位确定采用申报制度。各服务县项目办在本县开展服务岗位申报工作(申报表见附件一),申报需求总人数原则上为本县志愿者名额的120%。4月25日前,各服务县项目办确定服务岗位及需求人数,经州项目办批准同意后,报省项目办。服务岗位类别原则上从教育、卫生、畜牧、草原、扶贫、青年中心中选择。服务岗位原则上都要在服务县的乡镇一级(教育、卫生服务岗位可适当放宽至县级)。五、志愿者招募工作 在志愿者招募工作中要坚持质量第一,严格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各服务县项目办根据省项目办下达的招募名额,招募入学前所在地为本县表现优秀的往届毕业生(每个县5名);各高校项目办根据省项目办确定的名额招募表现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在招募中应重点考虑志愿者的跨州异地交流工作,招募的青南计划志愿者全部进行跨州异地交流。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 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 ,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按月发放。具体标准由省项目办与本省财政厅联系后做相关解释。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 根据共青团青海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青南计划的通知》(青团联发[2006]12号)精神,2006年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青办[2005]38号)文件精神,2006年参加青海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青南计划(以下简称“青南计划”)的志愿者总数为400名。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应届毕业生和部分往届毕业生,到青南三州以及海北、海南两个自治州的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为期2年的教育、卫生、畜牧、草原、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或者通过双向选择,鼓励其扎根基层。 二、主题口号 服务基层,建设家乡。 三、组织领导 1.成立青海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青南计划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统一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青南计划项目(包含“西部计划”项目)。 2.青海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青南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团省委,以下简称“项目办”)负责具体实施工作。确定青南计划项目县和大学生志愿者名额。 3.各高校已成立的西部计划领导小组职责中,包含青南计划的招募等各项工作任务。 4.各州团委、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相应联合成立州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协调本地区项目实施。 5.各服务县成立县项目领导小组,县团委、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及有关部门联合成立县项目办,开展对志愿者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各级项目办设在团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骤 每年拟派遣省内志愿者400名,服务地重点为青南三州(黄南、果洛、玉树)和海北、海南的部分贫困县的乡镇一级。 1.申报服务县。各州项目办于4月20日前上报本州的服务县名单,原则上青南三州每州上报3个服务县,海北、海南每州上报1个服务县。省项目办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和各县申报情况、落实岗位配套政策等情况,确定服务县。为便于集中管理,形成规模效益,派遣到每个服务县的志愿者在35人左右(包括本县的往届毕业生5名)。 2.确定服务县。省项目办汇总整理服务县名单,报省“协调小组”审定后于5月中旬向社会公布,并报全国项目办备案。 3.确定名额。省项目办根据各地区需求、服务地基本条件确定今年计划派遣到各服务县的志愿者名额。 4.申报服务岗位。服务岗位确定采用申报制度。各服务县项目办在本县开展服务岗位申报工作(申报表见附件一),申报需求总人数原则上为本县志愿者名额的120%。4月25日前,各服务县项目办确定服务岗位及需求人数,经州项目办批准同意后,报省项目办。服务岗位类别原则上从教育、卫生、畜牧、草原、扶贫、青年中心中选择。服务岗位原则上都要在服务县的乡镇一级(教育、卫生服务岗位可适当放宽至县级)。 五、志愿者招募工作 在志愿者招募工作中要坚持质量第一,严格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各服务县项目办根据省项目办下达的招募名额,招募入学前所在地为本县表现优秀的往届毕业生(每个县5名);各高校项目办根据省项目办确定的名额招募表现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在招募中应重点考虑志愿者的跨州异地交流工作,招募的青南计划志愿者全部进行跨州异地交流。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按月发放。具体标准由省项目办与本省财政厅联系后做相关解释。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 根据共青团青海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青南计划的通知》(青团联发[2006]12号)精神,2006年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青办[2005]38号)文件精神,2006年参加青海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青南计划(以下简称“青南计划”)的志愿者总数为400名。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应届毕业生和部分往届毕业生,到青南三州以及海北、海南两个自治州的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为期2年的教育、卫生、畜牧、草原、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或者通过双向选择,鼓励其扎根基层。 二、主题口号 服务基层,建设家乡。 三、组织领导 1.成立青海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青南计划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统一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青南计划项目(包含“西部计划”项目)。 2.青海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青南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团省委,以下简称“项目办”)负责具体实施工作。确定青南计划项目县和大学生志愿者名额。 3.各高校已成立的西部计划领导小组职责中,包含青南计划的招募等各项工作任务。 4.各州团委、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相应联合成立州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协调本地区项目实施。 5.各服务县成立县项目领导小组,县团委、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及有关部门联合成立县项目办,开展对志愿者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各级项目办设在团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骤 每年拟派遣省内志愿者400名,服务地重点为青南三州(黄南、果洛、玉树)和海北、海南的部分贫困县的乡镇一级。 1.申报服务县。各州项目办于4月20日前上报本州的服务县名单,原则上青南三州每州上报3个服务县,海北、海南每州上报1个服务县。省项目办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和各县申报情况、落实岗位配套政策等情况,确定服务县。为便于集中管理,形成规模效益,派遣到每个服务县的志愿者在35人左右(包括本县的往届毕业生5名)。 2.确定服务县。省项目办汇总整理服务县名单,报省“协调小组”审定后于5月中旬向社会公布,并报全国项目办备案。 3.确定名额。省项目办根据各地区需求、服务地基本条件确定今年计划派遣到各服务县的志愿者名额。 4.申报服务岗位。服务岗位确定采用申报制度。各服务县项目办在本县开展服务岗位申报工作(申报表见附件一),申报需求总人数原则上为本县志愿者名额的120%。4月25日前,各服务县项目办确定服务岗位及需求人数,经州项目办批准同意后,报省项目办。服务岗位类别原则上从教育、卫生、畜牧、草原、扶贫、青年中心中选择。服务岗位原则上都要在服务县的乡镇一级(教育、卫生服务岗位可适当放宽至县级)。 五、志愿者招募工作 在志愿者招募工作中要坚持质量第一,严格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各服务县项目办根据省项目办下达的招募名额,招募入学前所在地为本县表现优秀的往届毕业生(每个县5名);各高校项目办根据省项目办确定的名额招募表现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在招募中应重点考虑志愿者的跨州异地交流工作,招募的青南计划志愿者全部进行跨州异地交流。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支教食宿问题
    答:我当时是单位给发的生活用品:煤气灶、煤气罐、抽油烟机、锅、碗、筷子、暖瓶、菜板、菜刀、桌子、沙发、床、被褥、枕头、枕巾、床单、脸盆等等。基本所有生活用品你的单位都会给你配齐的,水电费、物业费、暖气费单位也会给你交。吃饭一般单位是不负责管的,要自己做或者出去吃,不过出去吃是比较浪费...
  • 请问下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后的一些生活状况是怎样啊?_百度知 ...
    答:呵呵,我就是分到恩施的,恩施州有两个市六个县,总体来说条件都还好,好像都是二类区,除开国家的800外,单位还会有300左右的补助,有的政府单位还有食堂,吃饭很便宜。房子单位都会提供的,还会给你一些生活用品。有些县对志愿者挺好的,希望你一切顺利!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服务内容
    答:实施规模:1000人左右招募对象: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为主;政治过硬,熟悉计算机、互联网基本操作。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本专项行动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志愿者主要在西部计划服务县检察院从事为期1年的志愿服务。实施规模:400人左右招募对象:主要招募北京...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创办时间:2003年 主管单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服务地区:西部计划的服务地主要是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12个省(区、市)加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湖南湘西州、湖北恩施州、吉林延边州部分地区贫困县的乡镇...
  • 关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问题。
    答: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团中央、教育部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和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而实施的,财政部、人社部给予相关政策、资金支持。该项计划从2003年开始实施,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
  • 西部计划对大学生有什么好处
    答:2. 考公专岗:志愿者服务期至少满1年且考核合格者,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报考中央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服务期未满1年的则可作为社会在职人员报考公务员,但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3. 国家就业优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大学生西部计划有什么好处
    答:1. 西部计划是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团中央、教育部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实施,并获得财政部、人社部相关政策与资金支持。2. 该计划作为“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的一部分,以及中央财政绩效考核项目,已取得显著成效,并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3. 服务单位需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如住宿。
  • 大学生西部志愿者的大学生西部计划简介
    答:“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又称“西部计划”,它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组织部门、人事部门于2003年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共同组织实施的。计划从2003年年开始,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2...
  • 西部大开发志愿者的待遇和前途?
    答:志愿者保险由全国专案办统保,保费为每人200元,险种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见附件4)。2. 志愿者体检费。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援,全国专案办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专案办,各招募省专案办要严格按照体检要求专款专用。3. 其他经费。各级专案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
  • 大学生西部计划值得去吗
    答:1.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一项由团中央、教育部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实施的项目,旨在支持西部地区的发展。自2003年起,该项目已招募众多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开展教育、卫生、农技等方面的志愿服务,期限为1至3年。2. 该计划得到了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门的政策及资金支持。志愿者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