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可抗力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17
不可抗力是什么??


合同双方当事人缔结合同、履行合同,最终目的是通过履约获得合同利益,实现合同目的。但在履约过程中,不能排除一些出于当事人意料之外的情况发生,对合同利益产生不利的影响,在此情况下就需要双方严格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尽力避免或减少合同相对方可能遭受的损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不可抗力免责,其适用的前提是在不可抗力发生时,当事人已在能力范围内采取了合理措施,依然不能免除或者减少不可抗力影响,在此情况下,根据不可抗力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合同双方当事人缔结合同、履行合同,最终目的是通过履约获得合同利益,实现合同目的。但在履约过程中,不能排除一些出于当事人意料之外的情况发生,对合同利益产生不利的影响,在此情况下就需要双方严格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尽力避免或减少合同相对方可能遭受的损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不可抗力免责,其适用的前提是在不可抗力发生时,当事人已在能力范围内采取了合理措施,依然不能免除或者减少不可抗力影响,在此情况下,根据不可抗力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在我国《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法律并没有明确界定各种灾害到达什么程度才归为不可抗力。
比如火灾,一般情况下企业遭受火灾,丧失履约能力,通常视为不可抗力。但如果该火灾的发生是由于企业管理上的漏洞造成的,则火灾只能视为意外事件,而不能作为不可抗力来寻求免责。

关于洪水的问题,这个要根据你合同的具体事宜来分析了,举个例子:
假如你和一家工厂签订了供求合同,如果是事先没有预知的情况下突如其来的洪水,或之前有预知但洪水灾情严重,即使预知也无法防范,导致工厂厂房受灾,无法预期完成任务,这就属于不可抗力。
相反,如果之前有预知洪水,有通告防洪,而工厂如果按通告采取防洪措施完全可以避免洪水灾害,但工厂却没采取行动,而导致的逾期,工厂就不可以由不可抗力因素完全免责,而要赔偿。

详见:http://baike.baidu.com/view/27178.htm。

不可抗力可以是自然原因酿成的,也可以是人为的、社会因素引起的。前者如地震、水灾、旱灾等,后者如战争、政府禁令、罢工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是一种法律事实。当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可能会导致原有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消灭,如必须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也可能导致新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如财产投保人在遇到因不可抗力所受到的在保险范围内的财产损失时,与保险公司之间产生出赔偿关系。当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遭遇事故一方应采取一切措施,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在订立买卖合同时,一般都订有不可抗力条款,其内容包括:不可抗力内容;遭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事故报告和证明文件的期限和方式;遭遇不可抗力事故一方的责任范围。如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则应解除合同。如不可抗力只是暂时阻碍合同履行,则一般采取延期履行合同的方式。凡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当事方已尽力采取补救措施但仍未能避免损失的情况下,可不负赔偿责任。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等。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认定
我国《民法通则》第153条及《合同法》第117条第二款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某一情况是否属不可抗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加以认定:
1、不可预见性。法律要求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有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这个事件是否会发生是不可能预见到的。在正常情况下,对于一般合同当事人来说,判断其能否预见到某一事件的发生有两个不同的标准:一是客观标准,就是在某种具体情况下,一般理智正常的人能够预见到的,合同当事人就应预见到;如果对该种事件的预见需要有一定专门知识,那么只要具有这种专业知识的一般正常水平的人所能预见到的,则该合同的当事人就应该预见到。另一个标准是主观标准,就是在某种具体情况下,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条件如年龄、智力发育状况、知识水平,教育和技术能力等来判断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应该预见到。这两种标准,可以单独运用,但在多种情况下应结合使用。
2、不可避免性。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尽管采取了及时合理的措施,但客观上并不能阻止这一意外情况的发生,这就是不可避免性。如果一个事件的发生完全可以通过当事人及时合理的作为而避免,则该事件就不能认为是不可抗力。
3、不可克服性。不可克服性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对于意外发生的某一个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不能克服。如果某一事件造成的后果可以通过当事人的努力而得到克服,那么这个事件就不是不可抗力事件。
4、履行期间性。对某一个具体合同而言,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在合同签订之后、终止以前,即合同的履行期间内发生的。如果一项事件发生在合同订立之前或履行之后,或在一方履行迟延而又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时,则不能构成这个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
构成一项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必须同时具备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
注意事项
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3.不可抗力的免责效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列外: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相关法律条款
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实际上,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均未将意外事件作为免责条件。因此,多数学者主张意外事件不应该作为免责事由。
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构成不可抗力必须具备以下要件:A.不可预见的偶然性。不可抗力所指的事件必须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的事件,它在合同订立后的发生纯属偶然。当然,这种预料之外的偶然事件,并非是当事人完全不能想象的事件,有些偶然事件并非当事人完全不能预见。但是由于它出现的概率极小,而被当事人忽略不计,把它排除在正常情况之外,但结果这种偶然事件真的出现了,这类事件仍然属于不可预见的事件。在正常情况下,判断其能否预见到某一事件的发生有两个不同的标准:一是客观标准,即在某种具体情况下,一般理智正常的人能够预见到的,该合同当事人就应当预见到。如果对该种事件的预见需要一定的专门知识,那么只要具有这种专业知识的一般正常水平的人所能预见到的事件则该合同当事人就应当预见。二是主观标准,就是在某种具体情况下,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条件,如当事人的年龄、发育状况、知识水平、职业状况、受教育程度以及综合能力等因素来判断合同当事人是否应该预见到。B.不可控制的客观性。不可抗力事件必须是该事件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人不可控制的客观原因所导致的,债务人对事件的发生在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主观上也不能阻它发生。债务人对于非因为可归责于自己的原因而产生的事件,如果能够通过主观努力克服它,就必须努力去做,否则就不足以免除其债务。
不可抗力事件的不可预见性和偶然性决定了人们不可能列举出它的全部外延,不能穷尽人类和自然界可能发生的种种偶然事件。所以,尽管世界各国都承认不可抗力可以免责,但是没有一个国家能够确切地规定不可抗力的范围,而且由于习惯和法律意识不同,各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理解也不同。根据中国实践、国际贸易惯例和多数国家有关法律的解释,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现象,如,火灾、旱灾、地震、风灾、大雪、山崩等;二是由社会原因引起的社会现象,如,战争、动乱、政府干预、罢工、禁运、市场行情等。一般来说,把自然现象及战争、严重的动乱看成不可抗力事件各国是一致的,而对上述事件以外的人为障碍,如政府干预、不颁发许可证、罢工、市场行情的剧烈波动,以及政府禁令、禁运及政府行为等归入不可抗力事件常引起争议。因此,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具体约定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实上,各国都允许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不可抗力的范围。自行约定不可抗力的范围实际上等于自订免责条款。当事人订立这类条款的方法一般有三种:一种是概括式。即在合同中只概括地规定不可抗力事件的含义,不具体罗列可能发生的事件。如果合同签订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双方对其含义发生争执,则由受理案件的仲裁机关或法院根据合同的含义解释发生的客观情况是否构成成不可抗力;另一种是列举式。即在合同中把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一一罗列出来,凡是发生了所罗列的事件即构成不可抗力,凡是发生了合同中未列举的事件,即不构成不可抗力事件;第三种是综合式,即在合同中既概括不可抗力的具体含义,又列举属于不可抗力范围的事件。
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即免除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违约的一方的违约责任。一般应规定的内容包括: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事件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出具证明文件的机构以及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
中国进出口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按对不可抗力事件范围规定的不同,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概括式,即对不可抗力事件作笼统的提示,如“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不负有违约责任。但应立即以电传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在XX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向对方提供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书”。
列举式,即逐一订明不可抗力事件的种类。如“由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不负有违约责任……”。
综合式,即将概括式和列举式合并在一起,如“由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负有违约责任……”。综合式是最为常用的一种方式。
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有时会出现一些意外事故而影响合同的履行,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中订立不可抗力条款。《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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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属于不可抗力
    答:法律分析:不可抗力特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是民事责任的免责条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可抗力情况下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法律责任。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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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抗力是如何认定的?处理不可抗力事件的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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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法律分析: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主要因素:不可抗力因素之一:不可预见性 合同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必须根本无法预见。如果能预见,或...
  • 不可抗力是什么意思
    答:指当事人不能预见和人力所不能抗御的 强制 力量,如台风、洪水、地震或战争等。在刑法上,因不可抗力而造成危害 社会 的 结果 ,不负刑事 责任 。在民法上,因不可抗力而 未能 履行合同或引起财物毁损的,不负赔偿责任。 词语分解 不可的解释 ;∶不可能;不可以兼与药相粘,不可取。;;宋;...
  • 什么是不可抗力
    答:所谓不可抗力,在我国《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当事人自身能力不能抗拒也无法预防的客观情况或事故。不可抗力可以是自然原因酿成的,也可以是人为的、社会因素引起的。前者如地震、水灾、旱灾等,后者如战争、政府禁令、罢工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是一种法律...
  • 不可抗力指的是什么
    答:1、不可预见的偶然性:不可抗力所指的事件必须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的事件,它在合同订立后的发生纯属偶然。客观标准,即在某种具体情况下,一般理智正常的人能够预见到的,该合同当事人就应当预见到。如果对该种事件的预见需要一定的专门知识,那么只要具有这种专业知识的一般正常水平的人所能预见...
  • 什么叫不可抗力 如何认定不可抗力
    答:不可抗力可以是自然原因酿成的,也可以是人为的、社会因素引起的。前者如地震、水灾、旱灾等,后者如战争、政府禁令、罢工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是一种法律事实。当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可能会导致原有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消灭,如必须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也可能导致新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如财产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