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先行登记保存、扣押、收缴、追缴和没收的区分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11


深入解析行政强制措施:登记、先行登记保存、扣押、收缴、追缴与没收的差异</

在法律实践中,行政管理过程中涉及一系列针对财物的处理方式,包括登记、先行登记保存、扣押、收缴、追缴和没收。这些措施的性质、对象和结果各有不同,理解它们的区别对于保护公民权益至关重要。


1. 登记</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七条第二款,登记是一种非行政强制措施,主要用于记录与案件相关的个人或家庭生活必需品以及他人合法占有财产。这是一种保护措施,不涉及财物的暂时剥夺,被侵害人或善意第三人的财物使用权、转让权和处置权不受限制。


2. 先行登记保存</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条阐述了先行登记保存,这是一种临时性行政强制措施,针对可能灭失或难以获取的证据。对象不限于被侵害人或善意第三人,期限为7天,期满后自动解除,除非作出进一步处理决定。


3. 扣押</


扣押涉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七条,针对现场违禁品、危险品及作为证据的物品。在治安案件、出境入境管理案件及刑事案件中,扣押是临时性强制执行措施。行政案件期限通常为30天,刑事案件视具体案情而定。扣押的物品需要妥善保管,合法财产在核实后应及时退还,非法财物则可能被收缴或追缴。


4. 收缴与追缴</


收缴和追缴是行政强制措施,分别针对非法财物(如违禁品、赌资等)和违法所得。《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了这些情况。非法财物如无法返还,将依法处理上缴国库。违法所得则需退还被侵害人,或依法拍卖后款项上缴国库。


5. 没收</


没收是行政或行政处罚,针对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和相关刑法条款明确了没收的范围和处理方式。非法财物通常公开拍卖或按国家规定处理,所得款项全额上缴国库。


以上各措施的适用范围、程序和后果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在实际操作中遵循法律规定,维护公正和秩序。




  • 扣押收缴和追缴的区别
    答: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对于依法扣押、扣留、查封、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的财物以及由公安机关负责保管的先行登记保存的财物,公安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挪用、调换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 先行登记保存和扣押的区别
    答:先行登记保存和扣押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性质、实施条件、时限以及对物权的影响上。1.性质不同。先行登记保存是一种证据保全措施;扣押则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2.实施条件不同。先行登记保存通常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实施;扣押则应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等特定情形下实施。3.时限不同。
  • 涉案财物管理规定
    答: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有:本规定所称涉案财物,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过程中,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留、调取、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等措施提取或者固定,以及从其他单位和个人接收的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和款项,包括:违法犯罪所得及其孳息;用于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工具;...
  • 涉案财物指的是什么
    答:涉案财物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刑事案件和履行行政职能过程中依法扣押、扣留、查封、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的财物以及由公安机关负责保管的先行登记保存的财物。对于依法扣押、扣留、查封、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的财物以及由公安机关负责保管的先行登记保存的财物,公安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挪用、调换...
  • 公安机关先行登记保存与查封的区别
    答:11、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的当事人的财物,在查封、扣押期间临时的具有公共财产的性质,是由行政机关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保管,因此占有发生了转移,查封、扣押的财物不可能再由当事人掌握或者保管。12、三、与证据的关系先行登记保存是法律为保障调查顺利进行而设置的一种调查手段,重在以“登记”的...
  • 收缴和追缴区别
    答: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 对于依法扣押、扣留、查封、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的财物以及由公安机关负责保管的先行登记保存的财物,公安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挪用、调换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 收缴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答: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 对于依法扣押、扣留、查封、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的财物以及由公安机关负责保管的先行登记保存的财物,公安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
  • 警察没收物品的规定
    答:法律依据:《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涉案财物,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过程中,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留、调取、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等措施提取或者固定,以及从其他单位和个人接收的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和款项,包括:(一)违法犯罪所得...
  • 登记保存与扣押查封的区别
    答:法律分析:1. 适用条件不同。先行登记保存适用于证据可能免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是取证措施之一。查封和扣押则需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规定的情形,针对与违法行为有直接关系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既属证据保全强制措施,也是保证行政执法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2. 三者针对的对象侧重点不同。登记保存侧重于证据...
  • 收缴和追缴有什么区别
    答: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 对于依法扣押、扣留、查封、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的财物以及由公安机关负责保管的先行登记保存的财物,公安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挪用、调换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