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新政策确权后继承有关规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28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确权后继承有关规

法律分析:国家就提出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且办理不动产登记,这也是推动农村居民进城落户以及保护宅基地权益的补充,而且农村房屋是属于农村居民的私有财产,宅基地现在是地随房走的,城镇户口的子女继承了房屋也就可以获得宅基的使用权,并进行确权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所以农村的宅基地继承必须要有房屋为基础,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才能够获得宅基地的继承权利;宅基地只能继承使用权,目前宅基地权利分为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类,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资格权只有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才能获得,而只有使用权能够进行继承。想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还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宅基地上必须要拥有房屋,如果宅基地上没有房屋、或者宅基地上房屋倒塌之后,这一类宅基地不允许继承,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法律分析:新规可以说是有了较大的改变,其中一个最直接也最大的改变是城镇户口子女是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的。但是,这里是有规定的,第一,关于户口和父母在一起,宅基地统计是否会受影响的问题,这个问题其实应该分开解读,因为按照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也就是一户一宅。按照上面的规定,一户是只能有一片宅基地的,比如说自己户口和父母在一起,那等于是一户,所以原则上是不允许再有宅基地的,再有也并不会得到确权。也就是说,当自己符合当地的建房规定,建了新房,但仍然和父母住在一起,那么自己新建的房子也是可以得到确权的,但如果不符合当地规定,比如说违建,在不合当地规定的农耕田上建房等等,这些仍然不会得到确权。第二,关于宅基地继承的问题,关于农村宅基地最大的一个调整,是城镇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这在以前是不可以的,所以说这是个很大的调整。这表明,虽然自己的户口迁出农村了,虽然自己是城镇户口,但是仍然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并且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这解除了不少人的疑惑,同时也让很多人放下心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 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2023
    答:根据《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
  • 2021年宅基地确权新政策
    答:五、城镇子女继承房屋确权 城镇子女继承农村房屋可以办理确权登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且办理不动产登记。六、土地确权的好处 土地确权有助于保护农民的财产权益,方便农民贷款,鼓励农民对土地进行投入和流转。同时,确权后的土地可以作为抵押物,为农民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
  • 农村宅基地房屋如何继承
    答:国家对农村宅基地继承问题有什么规定?宅基地改革之后,对宅基地使用和继承也有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农民具有使用权,所以继承的也是使用权。地随房走的原则,人们也就普遍成为继承宅基地了。但随着宅基地政策完善,宅基地确权结束,今后宅基地使用要按照规定。确权后,出现这4种情况的宅基地,则无法继承。
  • 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
    答: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有:①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农村宅基地与房屋并确权。宅基地使用权可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办理不动产登记,是推动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及保护宅基地权益补充,农村房屋属农村居民私人财产,城镇户口子女继承房屋可获得宅基的使用权和确权登记。②嫁出去的女儿可获得继承权。农村宅基地改革中,妇女的...
  • 农村房子继承权2021新规定
    答:宅基地改革后,对宅基地的使用和继承也有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农民有使用权,继承的也是使用权。宅基地的传承一直是农民最关心的问题。由于“地与屋”的原则,人们普遍继承了宅基地。但随着宅基地政策的完善,很多规定发生了变化。 .下面我解读2021年农村宅基地传承最新政策,一起来看看吧。 一、2021年农...
  • 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确权
    答: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宅基地的户主已故后人能继承吗
    答:法律主观:一、宅基地登记人过世继承权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
  • 2021年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城镇户口子女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吗
    答:城市子女虽然无法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但却可以合法继承父母的房子,而根据“地随房走”的政策,房子既然属于子女,那子女也就拥有了对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不用再担心因户口原因而无法使用宅基地的问题。城镇户口子女能继承农村房屋,要注意:现在有关房子的继承问题已经可以说无需担心了,但是我们还需要...
  • 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策有哪些
    答:再次,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策加强了权益的继承和转让管理。政策规定,对于已经确权的宅基地,经批准的继承、转让、出租等行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政策还明确规定了宅基地承包、转包、承租的合法性和程序,保护了农民的合法利益。最后,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策健全了监督和...
  • 宅基地继承政策2020确权
    答:宅基地继承政策2020确权根据我们新《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那么对于继承而来的宅基地有怎样的规定?怎么进行确权呢?1、一般情况下,父母与子女分户以后,父母去世之后,如果将房屋留给了分户出去的子女,那么子女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