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亲过世,房屋产权还是属于父母,作为同屋人,居住权是不是还属于我?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4
从小同父母共同居住的房屋,在长大后因父母双双离世本人还能享有居住权和使用权吗?

从小同父母共同居住过的房屋,父母过世以后,如果房屋作为父母的遗产已经已经由哥哥继承(或是父母生前遗嘱)并确权,所有权证是哥哥的,那么,你作为弟弟,可以经过哥哥同意借住,但没有居住权和使用权。如果房屋存在权属争议,尤其是遗产继承方面,你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获得老屋的居住权和使用权,甚至是所有权。

不会的,国家也不能直接去收个人的房产,再说子女有继承权,是法律规定的,不可能变成国家的。
对于中国人们来说,房子永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财产,房子代表着一个温暖的家庭,代表着对中国人们的热爱。在中国眼中,房子代表坚实的基础,房子代表责任。由于中国人与房屋之间的关系是如此紧密,因此与房屋的转让一样,自然也有许多关于房屋的问题。父母去世后,名字下的房子还没有移交给孩子,或者孩子太麻烦了,不能去相关部门移交,那么会有隐患吗,一起来看看。

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父母去世一些孩子没有参与房地产转让,让我们来谈谈未来可能发生的潜在危险:首先,如果房屋无法处理转让,如果将来需要房屋的政府重建,则房屋必须拆除并需要重新安置,需要配合国家土地规划建设的指导方针和政策。因此,孩子们可能无法获得拆迁补偿或赔偿。

其次,如果孩子们不及时过户父母的财产,如果他们将来想买卖财产,或将财产转移给他人,那么这些将变得难以实施,程序也将变得困难,这是家庭的第二个隐患。最后,不及时过户房产很容易导致将来房地产细分的复杂性。假设在孩子一代的后代去世之后,下一代的继承人将继承该财产,如果一开始就没有明确的财产权,那么参与的人越多,它将变得越复杂。

因此,在父母临终前,一定要过户产权,不要拖延,如果没有过户,将会给以后带来很多隐患,甚至还会涉及到产权之外其它的一些事情。

居住权,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父母在世是与父母共同居住,其居住权来自父母的允许。 父母过世后,父母的房屋转变成遗产,应当先由父母的继承人对遗产进行分割、继承。如果是和父母生前共同生活的人,要看其是否继承了该房屋,如果没有继承,就不享有该房屋的居住权,父母房屋的继承人同意其继续居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母过世后,你原先便居住其中房产里,必然有居住的优先权。一旦房产归遗产继承,那就应另当别论了。必须由房产继承者说了算。

公产房必须跟父母一起住两年以上

还是属于你的,不管是公房还是私房

你咒自己的父母,真不要脸。 属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