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师十条禁令是针对中小学教师吗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30

教育部教师十条禁令不是针对中小学教师的,“十条禁令”所指“教师”,为教育系统所有教职工及教辅人员。

“教师十条禁令”具体规定:

1、严禁参与黄、赌、毒、邪教、非法宗教和传销活动。

2、严禁违规收费、推销教辅资料或向学生及家长推销商品。

3、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

4、严禁在贫困生补助发放过程中收受回扣或克扣补助。

5、严禁有偿家教和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以及到民办培训机构兼职兼课、替民办培训机构招揽生源。

6、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和在工作场所参与打牌、下棋、网购、炒股、上网聊天(游戏)等活动。

7、严禁在各类评比、评选、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

8、严禁造谣、传谣,散布和传播反动、虚假等不良信息。

9、严禁衣冠不整、言语粗俗等与教师身份不符的言行举止。

10、严禁随意让学生停课和劝退、开除学生。

扩展资料:

《教师从教行为“十条禁令”》是教师从教行为的基本要求,是“红线”,任何人不得触碰。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接到通知以后,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并贯彻执行。今后,若教师违反“十条禁令”,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校(园)长是校(园)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如果教师违反“十条禁令”,所在学校必须及时开展调查处理。若学校、幼儿园调查处理不力,则取消该校(园)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校(园)长管理责任,给予校(园)长必要的组织处理。

参考资料:壶关县人民政府-长治市教师从教行为“十条禁令”



  • 教育部教师十条禁令是针对中小学教师吗
    答:“教师十条禁令”具体规定:1、严禁参与黄、赌、毒、邪教、非法宗教和传销活动。2、严禁违规收费、推销教辅资料或向学生及家长推销商品。3、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4、严禁在贫困生补助发放过程中收受回扣或克扣补助。5、严禁有偿家教和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以及到民办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 教育部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
    答:7. 严禁随意停课和无计划、无教案上课。8. 严禁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在招生、考试、职称评审答辩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9. 严禁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或在课堂上接、打手机和接待客人。10. 严禁指责和训斥家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五条...
  • 教育部的十条禁令对小学劳务派遣老师有约束力吗
    答:有。1、教育部的十条禁令主要是针对全国范围内的中小学校和教师,包括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2、因此,对于小学劳务派遣老师来说,这些禁令同样具有约束力。
  • 师德师风十要十不准什么时候发布的
    答:十不准:1、不准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不准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后进生和体罚、变相体罚学生。3、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驱赶后进生转学和退学。4、不准向学校或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5、不准以任何借口向学生家长借钱借物。6、不准参加赌博以及迷信活动和其他非法组织的各种活动。7、不准...
  • 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内容
    答:中小学教师需要遵守十条禁令,包括以下内容:十条禁令 1.不携带或运输违禁物品:例如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2.不涉及与学生恋爱或者性骚扰:严格规范接触行为,不从事任何骚扰行为;3.不收受学生礼品: 中小学教师应该保持高洁的职业操守,严控自己,不能从学生手中接受任何形式的礼品;4.不组织或...
  • 教育部教师十条禁令,十不准
    答:(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法律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第四条 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如下:(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
  • 教育部师德十条禁令
    答:教育部师德十条禁令如下: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
  • 规范中小学校收费十条禁令
    答: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严禁中小学校为各类社会培训...
  • 《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十条...
    答:(五)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或让学生及家长支付应由教师本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的;(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 宝鸡市教师十条禁令
    答:十、严禁在课堂上接打电话,严禁酒后上课。2.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宝鸡市教育局结合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师德师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宝鸡市教师职业道德“十条禁令”》进行修改完善,新修订出台了《宝鸡市中小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