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刑法第134条规定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26
2021年刑法第134条规定

《刑法》修正案134条危险作业罪的处罚是:处以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管制。我国对于危险作业罪的认定是有着明确的判断标准的,满足构成要件的将会进行一定的处罚。《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于企业的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面临更严峻的刑罚,尤其是对关闭、破坏安全生产预防措施、拒不执行针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未经依法批准擅自从事高危生产作业活动等具有导致严重后果发生危险的三类行为,也将被纳入刑事追责范畴。本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具有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发生的现实危险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规定,本罪具有以下三种行为:(1)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这是一种对生产安全条件的破坏行为;(2)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3)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刑法》修正案134条危险作业罪的处罚是:处以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管制。我国对于危险作业罪的认定是有着明确的判断标准的,满足构成要件的将会进行一定的处罚。《刑法修正案》对于企业的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面临更严峻的刑罚,尤其是对关闭、破坏安全生产预防措施、拒不执行针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未经依法批准擅自从事高危生产作业活动等具有导致严重后果发生危险的三类行为,也将被纳入刑事追责范畴。本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具有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发生的现实危险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的规定,本罪具有以下三种行为:(1)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这是一种对生产安全条件的破坏行为;(2)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3)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刑法》修正案134条危险作业罪的处罚是:处以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管制。我国对于危险作业罪的认定是有着明确的判断标准的,满足构成要件的将会进行一定的处罚。《刑法修正案》对于企业的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面临更严峻的刑罚,尤其是对关闭、破坏安全生产预防措施、拒不执行针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未经依法批准擅自从事高危生产作业活动等具有导致严重后果发生危险的三类行为,也将被纳入刑事追责范畴。本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具有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发生的现实危险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的规定,本罪具有以下三种行为:
(1)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这是一种对生产安全条件的破坏行为;
(2)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3)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 刑法第134条对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
    答:根据刑法第134条的规定,对于犯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量刑方面,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具体的刑罚幅度会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造成的后果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可能面临更重的刑罚。三、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预防与应对 为了避免重大责任事故的...
  • 2021年刑法第134条规定
    答:《刑法》修正案134条危险作业罪的处罚是:处以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管制。我国对于危险作业罪的认定是有着明确的判断标准的,满足构成要件的将会进行一定的处罚。《刑法修正案》对于企业的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面临更严峻的刑罚,尤其是对关闭、破坏安全生产预防措施...
  • 刑法修正案134条危险作业罪的规定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34条危险作业罪的规定是:如果是犯罪嫌疑人有危险作业的行为的,此时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该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具有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发生的现实危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
  • 危险作业罪第134条的内容是什么
    答:危险作业罪第134条的内容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等违反了规章制度,让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发生了重大的伤亡,造成了严重后过的要处以三年以下的徒刑或拘役,如果情节严重就会判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徒刑。 一、危险作业罪第134条的内容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工厂、...
  • 刑法第134条规定
    答:法律主观:刑法第134条规定的是重大责任事故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
  • 刑法第134条对重大责任事故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几年有期徒刑
    答:法律主观:刑法134 重大责任事故 最短可判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最长可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大责任事故罪 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法律客观:《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
  • 刑法修正案134条危险作业罪的处罚是什么?
    答:《刑法》修正案134条危险作业罪的处罚是: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危险作业罪: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出现一定致他人受伤或者死亡的结果出现的一种行为,属于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二、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刑法134条规定处有期徒刑内容是什么
    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刑法第134条规定是什么呢
    答:刑法第134条规定如下: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