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尔凯姆的集体意识是什么意思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26
求社会学专家解答,迪尔凯姆的“集体意识”包括“集体道德”和()?

集体意识包括集体道德和集体认同;
社会吸引,交换关系

机械团结是这样一种社会联结纽带,它通过强烈的集体意识将同质性的个体结合在一起;而有机团结是一种建立在社会成员异质性和相互依赖基础上的社会连接纽带。而劳动分工至少产生了两方面的社会后果:首先,为个人意识和个性的发展提供了间隙,削弱了集体意识;其次,造成了社会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依赖。在涂尔干看来,正是这两方面的后果为机械团结向有机团结的转化提供了条件。因此,在一般意义上,涂尔干认为正常的社会分工不仅不会破坏,反而会加强人们之间的联系,从而为有机团结取代机械团结提供了条件,为社会类型的过渡提供了基础。但是这个论断却无法回避社会事实所提出的质疑——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社会并未如预料的那般实现社会团结的增强,相反的是,阶级斗争,社会冲突和各种犯罪行为愈加激烈。对此,涂尔干给出了他的解释: 因为反常的社会分工对社会团结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它破坏活削弱了旧有的集体意识,而新的道德规范却没有如期的建立起来,以致使社会陷入一种病态的失范状态;再有就是,个人主义的过度发展也进一步削弱了集体意识。
可以看看《社会分工论》或者《社会学主要思潮》都行。

《自杀论》 (Le suicid)
埃米尔·迪尔凯姆的社会学著作。1897年在巴黎出版。作者在书中批判了以个体心理学解释自杀现象的传统理论,建立了用社会事实的因果关系分析自杀的理论,阐述了社会与个人的关系,认为当个体同社会团体或整个社会之间的联系发生障碍或产生离异时,便会发生自杀现象。自杀有利己型自杀、利他型自杀、失范型自杀和宿命型自杀 4种类型 。迪尔凯姆在书中运用了社会统计的方法,特别是以统计交互表格的形式 ,展现了大量的经验资料 ,用以说明自杀现象受到民族、自然环境、性别、婚姻状况、宗教信仰、社会的稳定和繁荣程度等社会事实的影响 ,从而建立了社会事 实的因果关系。这一大胆尝试,结束了西方社会学中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长期脱节的状况。该书成为社会学经验研究的经典著作。迪尔凯姆对自杀类别的区分及解释,还为西方社会学的异常行为研究奠定了基础。
迪尔凯姆的《自杀论》探讨的主题与其说是自杀的类型和归因,不如说是社会影响个人的方式。他的理论的基础是:第一,群体的自杀率和非社会因素无关;第二,社会是超乎个人的客观存在,社会与“个人的加总”性质完全不同,它不从属于个人,相反的,它约束个人,管制个人,对个人的行为产生极大影响。正是社会客观的气质和集体倾向决定着这个社会的自杀率和其他许多特点。

一、人类——一个不合群的群体

康德在《实用人类学》一书中说:“在一切其他任凭自己决定的动物那里,任何个体达到了它的全部使命;但是在人那里,至多只有类才能这样:以至人类只有通过在难以预见的许多世代的一系列进步才能奋力达到它的使命;到那时对它来说目的还仍然在期望之中,但是希望达到这一最终目的的趋向经常受到阻碍,然而绝不可能完全倒退了。”

人类比其他任何动物都更需要团结合作和群体支持,没有人类社会中横向的合作和历史上纵向的继承,就不可能有当今世界发达的人类文明。人类的具有延续性的文明绝对不可能是由人类的某个个体单枪匹马的创造出来的,任何一个个体相对于社会来说都显得太渺小,没有能力对整个文明做出决定性的影响。因而任何推动社会变化的力量都是由互相合作的群体所施予的。共同合作的需要使人类之间产生了集体化合群化的倾向,但同时每个人自身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个人天生就有脱离群体的个体化孤立化的倾向。人们除了将时间花费在社交活动,也需要独自思考,返回自己的内心世界。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社会,而每个人同时也一定程度地脱离社会。叔本华比喻,一群人就好比在大冷天里互相依偎着取暖的一群豪猪,如果为了取暖互相之间靠得太紧,就会被彼此的刺刺伤,但如果互相离得太远,又会遭到寒冷的威胁。因此豪猪们只得一直挪动,直到找到一个既不寒冷,也不会被刺伤的平衡点。可见,在社会化和个体化之间的寻找平衡点,对人类有重要意义,失衡会对个人造成伤害,严重的失衡是导致人自杀的原因。

二、社会与个人

迪尔凯姆认为,人类群体的自杀率主要取决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以及社会对个人的管制力。那么究竟什么是社会呢?社会是否只是个人的加总呢?社会如何对个人施加影响?它对个人的影响究竟有多大?社会约束在个人身上起作用的界限是什么呢?

安德烈.辛耶夫斯基在他的《合唱中的一个声音》中说:“我过去一直认为,我们生存的地方是一个岛,但是现在我发现,它是一个洲,一个大陆,由这里居留的,来到这里又离开的人们组成,由生者和死者组成。因此这个岛在长大,扩展到很远的地方。”

这不失为一个很好的社会的定义。社会是一个正在长大的岛,它由生者和死者——历史上曾在这蓝色星球生存过的所有人和他们留下的痕迹组成。关于“社会是什么”这个问题,迪尔凯姆在《自杀论》中写道:“社会并非只由个人构成,它还包含一些物质的东西,这些东西在共同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社会行为有时具体化到成为外部世界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物质基础上这样具体化和固定化的社会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是从外部影响我们的,……同样的看法也适用于那些凝聚着信条或戒律的明确公式,如果这些信条或戒律以某种约定俗成的形式外在的固定下来的话。”社会意识一旦外化为具体的信条和戒律,它就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真实事物。因此社会并不只是个人的加总,它还包括许多外化的稳定的真实事物。确实,没有个人就不会有社会,但是在现实中,是社会影响和制约着个人,而不是个人自觉地塑造社会。个人往往是被动的收到社会的约束和管制,“大多数人不是把社会想象成个人的本性在向外发展时自发地采取的形式,而是想象成一种局限他们和他们所竭力反对的敌对势力。”

不可否认社会是个人的联合,只有在这种联合完成之后社会才显现出来,但这种联合并不只是简单的量的相加,而是深刻的质的改变。就像无意识的细胞联合后成为智慧生命体那样,个人联合而成的社会的集体思想、意识状态和单个人的思想有质的不同。因此,社会对个人来说是客观的,外在的,是一种制约和束缚。
综上所述,社会是客观存在的,它外在于个人,它是一股“实在的,有生命的和活跃的力量”,它并不从属于个人,而是支配个人,管制个人。

三、社会如何决定自杀率

迪尔凯姆认为自杀的类型分为三种:利己型自杀,利他型自杀和反常自杀。

利己主义自杀发生的原因是个人太脱离社会,个性太强。社会中个人和群体的关系很疏远,个人所处的群体内聚力太低,使个人偏向于自我孤立,离群索居和自由思考。这降低了人群对自杀的免疫力,这种情况下发生的自杀就是利己主义自杀。在共同信仰坚定的宗教社会中,信徒所共有的,传统的也是必须遵守的一系列信仰和教规构成了人们之间牢固的集体化状态,这对自杀的预防是十分有效的。但科学的发展打破了传统的信仰之后,人们不可能人为的重新确立这种信仰,只有反省才能指导我们的生活。个人反思加剧了个体化的倾向,利己主义自杀的发生也变得更普遍。

如果个人所处的群体内聚力太强,以至贬低了成员的人格和个性,使这个群体中的个人只作为群体的一部分存在,而不能作为独立的个人思考和行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自杀,是利他主义自杀。因为自杀者是为了实现群体的利益履行自杀的义务而非自杀的权利。利他主义自杀发生的原因是个人太融入社会,个性太弱。这类自杀经常发生在军队,宗教团体等群体观念非常强的地方。利他主义自杀又分为三种:义务性利他主义的自杀,非强制性利他主义的自杀和强烈的利他主义的自杀。迪尔凯姆认为:“在这些不同的形势下,这种自杀(利他主义自杀)和利己主义自杀形成最鲜明的对照。一类自杀和粗野的道德观念联系在一起,这种观念认为只涉及个人的东西毫无价值;另一类自杀则,和文雅的伦理观念联系在一起,这种伦理观念把人的个性抬得如此之高,以至再也不能处于次要地位。因此这两类自杀之间存在极大的差距,这种差距把原始民族和最开化的民族区分开来。”

第三种自杀类型——反常型自杀发生的原因是社会对个人感情和活动的调节失衡。个人的感情和活动是由个人的欲望和欲望受到满足的程度决定的。历史上形成的社会地位,尊卑观念,个人价值衡量在一定时期内都是相对稳定的,这些因素的稳定使个人的欲望水平相对稳定,穷人虽然一日三餐饥饱不定,也仍然可以和酒池肉林的富人相安无事的比邻而居。但这种稳定状态一旦被打破,无论打破这种状态的是社会经济的衰败或是繁荣,都会对个人的感情和活动的稳定性造成很大冲击,欲望得到满足的预期和欲望实际得到满足的情况不相符,这将使社会自杀率大大上升。

自杀论是一部从宏观角度透视人类特点的的社会学著作,它的杰出之处不仅仅在于将社会视为一个客观的外在于个人的整体加以解释和研究,它所采取的调查研究逻辑,精当的定量统计方法,都是使其成为不朽名著的原因。但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其中关于社会与个人关系的论述。人们在社会中生活,从生到死都与社会发生联系,但许多人都有“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之憾。这部书为我们认清自己所生活的社会提供了一个视角。

  • 什么是法律本土化
    答:“集体意识”的概念,是由迪尔凯姆在研究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时所提出的一个概念分析工具。按照他的理解,所谓集体意识,是指一般社会成员共同的信仰和情感的总和,这一总和形成了一个具有自己生命的特定体系。集体意识虽然是由于个人意识中的情感和信仰而存在,但它却有别于个人的意识,它是与特定社会相伴而生的,并且承...
  • 群体传播的相关资料
    答:群体意识一旦形成,也会对群体传播产生显著影响。法国社会学家E.迪尔凯姆指出,群体意识虽然可以通过社会化过程被个体接受,但总体上仍属于集体意识。这种集体意识经常对群体传播的结构和过程产生作用。
  • 迪尔海姆如何理解宗教在社会中的作用?
    答:自杀论中,迪尔海姆认为自杀是社会混乱的反映,正常的社会现象频繁出现,而偶然的异常现象则揭示问题。他强调,要解决社会问题,不能仅从经济层面入手,而是通过组织职业团体,提升人们的集体意识。迪尔凯姆对宗教社会学有深入研究,他批判了早期人类学家对宗教起源的理解,认为宗教并非对物质世界的描述,而是服...
  • 如何理解犯罪
    答: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
  • 忒弥斯(Themis)与宗教的社会起源
    答:迪尔凯姆的理论指出,宗教是一种强制性的信仰体系,它根植于社会意识而非自然法则。早期人类受集体意识驱使,宗教与部落紧密相连。然而,随着个体意识的发展,宗教的范围逐渐收缩,变得更为个体化。宗教的核心是集体情感的共鸣,当它与理性思想碰撞时,可能会引发争议。雷维尔的视角强调了宗教与神秘精神的联系...
  • 举例分析社会学的功能
    答:在认识社会结构过程中,费孝通“曾特别为迪尔凯姆所吸引”,对迪氏集体意识很赞许,而对马氏生物有机体论有所批评,但他进一步强调迪氏只看到社会的平面结构而忽视社会的立体性,认为社会是一个无限继替的过程。他说,“但是作为一个中国人,我发现有必要将他的概念转换成垂直的”。在考察中国社会的变迁和文化结构的影响时...
  • 认为德性由纪律精神等组成的是由谁提出的
    答:迪尔凯姆坚持高于个人,社会决定个人,而不是相反,即高层次事物对低层次事物具有首要的决定性意义。迪尔凯姆的社会观是为他争取社会学独立迈出的第一步。由此出发,他为社会学规定了独立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社会学研究不必也不能涉及个体层次,它只是把社会层次作为自己的研究领域。
  • 专有名词 有机团结;机械团结; 礼俗社会;法理社会; 熟人社会;陌生人社 ...
    答:一、有机团结和机械团结迪尔凯姆(或译为 涂尔干)社会学的概念,机械团结—通过强烈的集体意识将同质性的个体结合在一起,典型的是原始社会或传统的农业社会。在这类社会中,由于社会分工不发达,人们的经历,活动和生活方式都十分相同或相似,因而所有的成员在宗教信仰,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等方面都具有高度...
  • 社会团结 名词解释
    答:他还把社会事实分为“运动的状态”和“存在的状态”,前者指与思想意识相关的现象,亦称“团体意识”;后者是社会上一切组织和有形设置。迪尔凯姆注重研究前者。 追问 这位仁兄,你要不要直接复制粘贴啊!名词解释有那么长的吗!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百度网友00cc87c 2017-10-15...
  • 社会学方法论的研究方法论
    答:因为社会中存在着集体意识、集体特征,它们具有外在性和强制性,必须把它当作一种客观事物。唯实论者重视整体研究,主张摒弃个人的主观因素,对社会现象作客观的描述。在他们看来,唯名论由于重视个人而易于陷入主观的和烦琐的细节分析。迪尔凯姆等实证主义者是唯实论的主要代表,结构功能主义、冲突理论、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