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垦荒地者对所开垦荒地一直有使用权吗?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28
开垦荒地的所有权归谁问题

我国的所有土地,所有权都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但是,如果当地政策鼓励开荒,那么,开垦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归开荒者所有,即可以使用土地,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是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所有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扩展资料
开垦荒地使用年限:
《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7条规定: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 正常合法的开垦荒地,可以使用50年!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自己开垦的荒地,到底归谁?
根据《国土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所以农村开荒的土地,其所有权仍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其所有权不属于个人,所以不能与承包土地享有同等权利。
2、自己开垦的荒地需要缴纳地租吗?
对于这个比较专业性的问题,笔者咨询了农业部门管政策方面的人员,他们是这样回答的: 首先要确定开荒是合法还是非法的,是国有荒原还是集体所有的荒原,如果是国家所有的,那就是按着市场情况对外发包,没有什么合理不合理的,国家不控制这部分的价格。不像集体所有的耕地,国家有强制性的规定,国家所有的耕地,不会转变为集体所有,更不会变更为机动地。 但是我想很多地方开垦的荒地应该都是私自开发的,很少经过正规程序去开发,也就不能私自使用,属于村集体所有,而村集体就会以正常发包形式进行对外承包,而农民开垦荒地也是付出了金钱以及劳力,所以村集体会优先承包给你,并且收取适当的承包费。

3、合法开荒地能使用多少年?
《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7条规定: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 正常合法的开垦荒地,可以使用50年! 当然,只限合法的!

王浩南和苗胜国是同村农民,双方所争执的1.3亩土地在1992年前是苗胜国耕种的荒地。1992年春,村委会和村民小组根据土地政策,对全村农民耕种的土地和荒地进行了调整,把苗胜国的1.3亩土地调整给了王浩南耕种使用。1992年春至1999年夏,此块土地一直由王浩南耕种并上缴提留和税金,无任何纠纷。此后,苗胜国多次找村组干部要求解决,欲向王浩南追回此块土地,村组干部因土地已进行合法调整而不予解决。1999年11月5日,苗胜国擅自将王浩南耕种的油菜苗犁掉,自己另种他物。王浩南制止无效,找村组干部要求解决,苗胜国以这1.3亩土地系其开垦的荒地为由拒不返回。
问题:这 1.3亩土地应当归谁耕种?
答:王浩南、苗胜国双方所争执的1.3亩土地,系村组发包给原告王浩南的责任田,王浩南耕种受益七年之久,没有纠纷。况且王浩南按规定上缴了税金和提留,王浩南应该享有此块土地的耕种受益权。而苗胜国擅自将王浩南管理耕种的土地占有使用,属侵权行为,应停止侵害。至于苗某认为自己开垦自己有权使用是不正确的,因为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开发国有荒山、荒地、滩涂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使用。”苗某开发荒地1.3亩是国家鼓励的行为,但这块土地并不是必须交给苗某使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可以确定给其他人、单位使用。所以,村组根据上级政策,将1.3亩荒地调给王浩南使用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王浩南也因此取得这块土地的耕种使用权。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王浩南对该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他在该1.3亩土地上种植的作物是其合法财产,苗胜国将其破坏并强行耕种这块土地是违法行为。《民法通则》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回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王浩南在自己承包的土地被侵占后,可以采用两种方法保护自己的权利:一是向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请求,由土管部门责令被告苗胜国停止侵犯,经济损失由土管部门可责令被告苗胜国赔偿。二是直接向人民政府起诉,要求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第一种方法,如果原告王浩南、被告苗胜国对土管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还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案中,原告王浩南采用了第二种方法,即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保护自己对该1.3亩土地的耕种使用权。法院受理后,经过审理,作出如下判决:被告苗胜国停止对原告王浩南所承包的1.3亩土地的侵害行为,赔偿原告王浩南经济损失200元,诉讼费用70元由被告苗胜国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一次性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600公顷 以下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权限,由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开发600公顷以上的,报国务院批准。 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 所以,开垦荒地者对所开垦荒地不是一直有使用权,而是有不超过50年的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规定:“开发国有荒山、荒地、滩涂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使用。”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回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 农村荒地开垦使用多少年才有使用权!
    答:1、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通过向村集体承包土地的,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未通过村集体承包的,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2、农民取得土地使用权有两种途径:通过家庭联产承包的方式,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土地;对于荒山、荒丘等地,通过拍卖、招标的方式承包土地。
  • 农村开垦荒地的使用权问题
    答:法律分析:进行荒地开垦,就是开荒地。荒地指可供开发利用和建设而尚未开发利用和建设的一切土地,主要包括宜农、宜林和宜牧荒地等。狭义的荒地通常指宜农荒地。即宜于耕种而尚未开垦种植的土地和虽经耕垦利用,但荒废而停止耕种不久的土地。前者为生荒地,后者为熟荒地,两者均是农业用地中的一项重要后备...
  • 请问开垦的荒地并一直使用20年地被征收能否获得赔偿吗?开垦该地的人...
    答:征用耕地面积达到一定数量时地方政府无权做出该征用决定,这是一;征地补偿费用由地上物补偿和土地使用补偿构成,但是具体数额各省不一,各省均有自己辖区内适用的规定,自己去查看,这是其二;其三,按你所说的情况,土地补偿是应该有的,但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个人无论是使用还是承包都不影响这个根本的权属,...
  • 问关于农民开垦荒山荒地使用权的问题
    答:根据《土地法》规定,开荒地的使用权归开荒人,谁先开荒谁有使用权。所以这个农民拥有这块地的合法使用权,如果发生征地问题,那么他可以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但因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所以他无权得到征地补偿款,征地补偿款归拥有所有权的集体所有。
  • 农民开垦荒地归使用权归农民所有有哪些法律依据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7条规定: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
  • 我家是农村的.父母在头几年开垦了几亩荒地、现在一直种着粮食、可没有...
    答:经批准开垦的荒地农民享有10年的免费使用权,并有优先承包权。但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个人有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需要强调的是,开垦未利用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方可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荒地是指...
  • 请问农村开垦的荒地使用权归谁所有权归谁
    答:虽然土地经当事人开垦,但土地及使用权仍然属于集体所有。擅自开垦的行为,并不会使土地使用权发生变化。另外,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
  • 自己开垦的荒地是否有使用权?
    答: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荒地的使用权是属于二大队的,一大队开垦荒地的行为侵犯了二大队的权利,二大队有权要求一大队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该权利的救济权利是不受时效限制的。一大队使用了荒地这么多年,虽然开垦用了不少成本,但也获得了很多收益,如果依不当得利制度,扣除开垦成本,或许一大队还应该返还...
  • 开垦荒地20年的使用权
    答:1、如果只是开垦的荒地、却没有土地证:不管你开垦后耕种了多少年,也不可能确定你有使用权、征地补偿也不能全给你。2、但是,你有这块地的土地证:这土地证是国家发给你的、代表国家将这块土地确权给你使用,在你家的土地证没有被相关的国家机关撤销之前,这土地证就能证明你家才是土地的合法使用权...
  • 开垦荒地种了2年荒了十多年被邻居占用能向法院起诉吗?
    答: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会受理立案的。开垦的荒地不管种了几年,或者是别人种了几年,荒地都是属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任何个人没有使用和占用权。所以,也不受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