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资源概况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23
中国水资源的概况

水是维系生命与健康的基本需求,地球虽然有71%的面积为水所覆盖,但是淡水资源却极其有限。在全部水资源中,97.47%是无法饮用的咸水。在余下的2.53%的淡水中,有87%是人类难以利用的两极冰盖、高山冰川和永冻地带的冰雪。人类真正能够利用的是江河湖泊以及地下水中的一部分,仅占地球总水量的0.26%,而且分布不均。因此,世界上有超过十四亿的儿童、妇女及男人无法获取足量而且安全的水来维持他们的基本需求。在许多层面,水资源和健康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我们所做的每项决策事实上都和水、以及水对健康所造成的影响有关。 降水量。2008年全国平均年降水量达到654.8mm,折合降水总量为62000亿立方米,比常年值(多年平均值)偏多1.9%。从水资源分区看,松花江、辽河、海河、黄河、淮河、西北诸河6个水资源一级区(简称北方6区,下同)面平均降水量为322.6mm,比常年值偏少1.7%;长江(含太湖)、东南诸河、珠江、西南诸河4个水资源一级区(简称南方4区,下同)面平均降水量为1244.3mm,比常年值偏多3.7%。在31个省级行政区中,降水量比常年值偏多的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广东和海南偏多20%左右;降水量比常年值偏少的有17个省(自治区),其中宁夏和黑龙江的偏少程度超过10%。地表水资源量。2008年全国地表水资源量26377亿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278.6mm,比常年值偏少1.2%。从水资源分区看,北方6区地表水资源量比常年值偏少16%,南方4区比常年值偏多1.7%。在31个省级行政区中,地表水资源量比常年值偏多的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比常年值偏少的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海南、天津、上海、广东、广西偏多程度在36%~20%之间,黑龙江、河北、山西、内蒙古、甘肃、宁夏偏少程度在50%~30%之间。2008年,从国境外流入中国境内的水量为233亿立方米;从国内流出国境的水量为6057亿立方米,流入国际边界河流的水量为647亿立方米;全国入海水量为16101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2008年全国矿化度小于等于2g/L地区的地下水资源量为8122亿立方米,其中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为1736亿立方米,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为6683亿立方米,平原区与山丘区之间的地下水资源重复计算量为297亿立方米。2008年全国平原区地下水总补给量为1806亿立方米,其中北方6区平原地下水总补给量为1473亿立方米,占全国总补给量的81.6%。北方平原区的地表水体入渗补给量、降水入渗补给量、山前侧渗补给量和井灌回归补给量分别占36.3%、51.2%、7.9%和4.6%。水资源总量。2008年全国水资源总量为27434亿立方米,比常年值偏少1%。地下水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量为1057亿立方米,占地下水资源量的13%,也就是说,地下水资源量的87%与地表水资源量重复。北方6区水资源总量4601亿立方米,比常年值偏少12.5%,占全国的16.8%;南方4区水资源总量为22834亿立方米,比常年值偏多1.7%,占全国的83.2%。全国水资源总量占降水总量的44.2%,平均每平方公里产水29万立方米。从总量来看,按照2009年的最新统计,中国水资源总量约为28124亿立方米,位居世界第六。排在前五位的分别是巴西、俄罗斯、加拿大、美国和印度尼西亚。 大中型水库蓄水动态。2008年对全国500座大型水库和2980座中型水库进行统计,水库年末蓄水总量为3083亿立方米,比年初蓄水总量增加360亿立方米。其中,大型水库年末蓄水量为2751亿立方米,比年初增加345亿立方米;中型水库年末蓄水量为332亿立方米,比年初增加15亿立方米。北方6区水库年末蓄水量比年初共减少52亿立方米,其中黄河区减少35亿立方米;南方4区水库年末蓄水量比年初共增加412亿立方米,其中长江区和珠江区分别增加242亿立方米和142亿立方米。各省级行政区水库年末蓄水量与年初比较,湖北、广西、贵州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库蓄水量增加,共增加蓄水量430亿立方米,河南、青海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库蓄水量减少,共减少蓄水量70亿立方米。北方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动态。2008年,北方17个省级行政区对77万平方公里平原地下水开采区进行了统计分析,年末浅层地下水储存量比年初减少38亿立方米。在各水资源一级区中,仅海河区和辽河区地下水储存量增加,西北诸河区、黄河区、淮河区、松花江区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少,其中西北诸河区减少32亿立方米,其余3区减少幅度在2亿~8亿立方米之间。按省级行政区统计,地下水储存量增加的仅有6个省级行政区,其中河北和辽宁增加较多,分别增加近5亿立方米;储存量减少的有11个省级行政区,其中新疆减少最多,达28亿立方米,陕西、黑龙江、甘肃、减少幅度在4亿~6亿立方米之间。平原区地下水位降落漏斗。2008年,21个省级行政区对地下水位降落漏斗(以下简称漏斗)进行了不完全调查,共统计漏斗81个,漏斗总面积7万平方公里。在38个浅层(潜水)漏斗中,年末漏斗面积大于500平方公里的共11个,年末漏斗中心水位埋深大于20m的共24个。在43个深层(承压水)漏斗中,年末漏斗面积大于500平方公里的共25个,年末漏斗中心水头埋深大于50m的共13个。2008年末与年初相比,浅层漏斗面积扩大的有21个,中心水位下降的有21个;深层漏斗面积扩大的有9个,中心水头下降的有10个。 供水量。2008年全国总供水量5910亿立方米,占当年水资源总量的21.5%。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占81.2%,地下水源供水量占18.3%,其他水源供水量占0.5%。在4796亿立方米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占33.8%,引水工程占38.6%,提水工程占24.9%,水资源一级区间调水占2.7%。在1085亿立方米地下水供水量中,浅层地下水占80.1%,深层承压水占19.4%,微咸水占0.5%。北方6区供水量2622亿立方米,占全国总供水量的44.4%;南方4区供水量3288亿立方米,占全国总供水量的55.6%。南方各省级行政区以地表水源供水为主,大多占其总供水量的90%以上;北方各省级行政区地下水源供水占有较大比例,其中河北、北京、山西、河南4个省(直辖市)占总供水量的50%以上。另外,全国直接利用海水共计411亿立方米,主要作为火(核)电的冷却用水。其中广东、浙江和山东利用海水较多,分别为204亿立方米、119亿立方米和33亿立方米。用水量。2008年全国总用水量5910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占12.3%,工业用水占23.7%,农业用水占62.0%,生态与环境补水(仅包括人为措施供给的城镇环境用水和部分河湖、湿地补水)占2.0%。与2007年比较,全国总用水量增加91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增加19亿立方米,工业用水减少7亿立方米,农业用水增加65亿立方米,生态与环境补水增加14亿立方米。在各省级行政区中用水量大于400亿立方米的有江苏、新疆、广东3个省(自治区),用水量少于50亿立方米的有天津、青海、北京、西藏、海南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用水占总用水量75%以上的有新疆、宁夏、西藏、内蒙古、甘肃、海南6个省(自治区),工业用水占总用水量30%以上的有上海、重庆、福建、江苏、湖北、贵州、安徽7个省(直辖市),生活用水占总用水量20%以上的有北京、重庆和天津3个直辖市。用水消耗量。2008年全国用水消耗总量3110亿立方米,其中农业耗水占74.7%,工业耗水占10.7%,生活耗水占12.4%,生态与环境补水耗水占2.2%。全国综合耗水率(消耗量占用水量的百分比)为53%,干旱地区耗水率普遍大于湿润地区。各类用户耗水率差别较大,农田灌溉为62%,工业为24%,城镇生活为30%,农村生活为85%。废污水排放量。废污水排放量是指工业、第三产业和城镇居民生活等用水户排放的水量,但不包括火电直流冷却水排放量和矿坑排水量。2008年全国废污水排放总量758亿吨。用水指标。2008年,全国人均用水量为446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格)用水量为193立方米。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含公共用水)为每日212L,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为每日72L,农田实灌面积亩均用水量为435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为108立方米。按可比价计算,2008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07年下降了7%和9%。各省级行政区的用水指标值差别很大。从人均用水量看,大于600立方米的有新疆、西藏、宁夏、黑龙江、江苏、内蒙古、广西、上海、青海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新疆、西藏、宁夏分别达2500立方米、1315立方米、1208立方米;小于300立方米的有山西、天津、北京、陕西、山东、河南、四川、贵州、河北、重庆10个省(直辖市),其中山西最低,仅167立方米。从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看,新疆和西藏2个自治区较高,分别为1209立方米和948立方米;小于100立方米的有北京、天津、山东、山西、上海、浙江6个省(直辖市),其中北京、天津分别为30立方米和34立方米。 河流水质。2008年,对约15万平方公里的河流水质进行了监测评价,Ⅰ类水河长占评价河长的3.5%,Ⅱ类水河长占31.8%,Ⅲ类水河长占25.9%,Ⅳ类水河长占11.4%,Ⅴ类水河长占6.8%,劣Ⅴ类水河长占20.6%。全国全年Ⅰ~Ⅲ类水河长比例为61.2%,与2007年基本持平。各水资源一级区中,西南诸河区、西北诸河区、长江区、珠江区和东南诸河区水质较好,符合和优于Ⅲ类水的河长占95%~64%;海河区、黄河区、淮河区、辽河区和松花江区水质较差,符合和优于Ⅲ类水的河长占35%~47%。湖泊水质。对44个湖泊的水质进行了监测评价,水质符合和优于Ⅲ类水的面积占44.2%,Ⅳ类和Ⅴ类水的面积共占32.5%,劣Ⅴ类水的面积占23.3%。对44个湖泊的营养状态进行评价,1个湖泊为贫营养,中营养湖泊有22个,轻度富营养湖泊有10个,中度富营养湖泊有11个。国家重点治理的“三湖”情况如下:太湖:若总磷、总氮参加水质评价,湖体水质均劣于Ⅲ类,Ⅳ类、Ⅴ类、劣Ⅴ类水面积分别占评价面积的7.4%、27.2%和65.4%。若总磷、总氮不参加水质评价,则Ⅱ类水面积占18.8%,Ⅲ类水面积占64.5%,IV类水面积占13.8%,劣Ⅴ类水面积占2.9%。除东太湖和东部沿岸带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外,其他湖区均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滇池:耗氧有机物及总磷和总氮污染均十分严重。无论总磷、总氮是否参加评价,Ⅴ类水面均占评价水面的28.3%,劣Ⅴ类水面占71.7%。全湖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巢湖:西半湖污染程度明显重于东半湖。若总磷、总氮不参加评价,东半湖评价水面水质为Ⅲ类,西半湖评价水面为Ⅳ类,总体水质为Ⅳ类。若总磷、总氮参加评价,东半湖评价水面水质为Ⅳ~Ⅴ类,西半湖为劣Ⅴ类,总体水质为劣Ⅴ类。东半湖处于中营养状态,西半湖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水库水质。在监测评价的378座水库中,水质优良(优于和符合Ⅲ类水)的水库有303座,占评价水库总数的80.2%;水质未达到Ⅲ类水的水库有75座,占评价水库总数的19.8%,其中水质为劣Ⅴ类水的水库有16座。对347座水库的营养状态进行评价,中营养水库有241座,轻度富营养水库86座,中度富营养水库18座,重度富营养水库2座。省界水体水质。对全国298个省界断面的水质进行了监测评价,水质符合和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的断面数占总评价断面数的44.6%,水污染严重的劣Ⅴ类占27.5%。各水资源一级区中,省界断面水质较好的是西南诸河区和东南诸河区,淮河区、海河区、辽河区省界断面水质较差。省界断面的主要超标项目是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挥发酚等。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状况。2008年全国监测评价水功能区3219个,按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评价,全年水功能区达标率为42.9%,其中一级水功能区(不包括开发利用区)达标率为53.2%,二级水功能区达标率36.7%。在一级水功能中,保护区达标率为65.5%,保留区达标率为67.7%,缓冲区达标率为25.9%。地下水水质。2008年,根据641眼监测井的水质监测资料,北京、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海南、宁夏、广东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地下水水质进行了分类评价。水质适合于各种使用用途的Ⅰ~Ⅱ类监测井占评价监测井总数的2.3%,适合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的Ⅲ类监测井占23.9%,适合除饮用外其它用途的Ⅳ~Ⅴ类监测井占73.8%。

全国地下水资源
  一 《中国地下水类型分布图》依据地下水的赋存、分布状态分类,结合我国地下水的赋存、分布特点,并考虑分类描述的通俗性编制而成,将全国地下水类型划分为平原—盆地地下水、黄土地区地下水、岩溶地区地下水和基岩山区地下水四种。   平原—盆地地下水。地下水主要赋存于松散沉积物和固结程度较低的岩层之中,一般水量比较丰富,具有重要开采价值,分布于我国的各大平原、山间盆地、大型河谷平原和内陆盆地的山前平原和沙漠中,主要包括黄淮海平原、三江平原、松辽平原、江汉平原、塔里木盆地、准葛尔盆地、四川盆地、以及河西走廊、河套平原、关中盆地、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雷州半岛等地区。我国平原盆地地下水分布面积273.89平方千米,占全国评价区总面积的28.86%;地下水可开采资源量1686.09亿立方米/年,占全国地下水可开采资源总量的47.79%。   黄淮海平原是我国第一大地下水富集区。评价区面积24.13平方千米,占全国评价区总面积的2.64%,地下水可开采资源量373.37亿立方米/年,占全国地下水可开采资源总量的10.58%,范围包括北京市南部、天津市大部、河北省东部、河南省东北部、山东省西北部、安徽省北部和江苏省北部地区。三江-松辽平原是我国第二大地下水富集区。评价区面积34.2平方千米,占全国评价区总面积的3.74%,地下水可开采资源量306.4亿立方米/年,占全国地下水可开采资源总量的8.68%,范围包括黑龙江省的大部、吉林省西部、辽宁省西部和内蒙古自治区的东北部地区。   黄土地区地下水。黄土地区地下水是平原-盆地地下水的一种,是中国的一大特色,主要分布在我国的陕西省北部、宁夏回族自治区南部、山西省西部和甘肃省东南部地区,即日月山以东、吕梁山以西、长城以南、秦岭以北的黄土高原地区。黄土地区地下水主要赋存于黄土塬区,在一些规模较大的塬区,地下水比较丰富,具有供水价值。评价区面积17.18万平方千米,占全国评价区总面积的1.81%;地下水可开采资源量97.44亿立方米/年,占全国地下水可开采资源总量的3.0%。    西安地面沉降图
岩溶地区地下水。地下水主要赋存于碳酸盐岩(石灰岩)的溶洞裂隙中,其赋存状态取决于岩溶发育程度。我国碳酸盐岩分布较广,有的直接裸露于地表,有的埋藏于地下,不同气候条件下,其岩溶发育程度不同,特别是北方和南方地区差异明显。我国岩溶地区地下水分布面积约82.83万平方千米,占全国评价区总面积的8.73%;岩溶地下水可开采资源量870.02亿立方米/年,占全国地下水可开采资源总量的26.7%,开发利用价值非常大。   北方岩溶区主要包括京-津-辽岩溶区、晋冀豫岩溶区、济徐淮岩溶区,分布与北京、山西、河北、河南、山东、江苏、安徽、辽宁、天津等省(市、区)的部分地区。北方岩溶地下水具有集中分布的特点,往往形成大型、特大型水源地,成为城市与大型工矿企业供水的重要水源。南方岩溶区主要分布在西南岩溶石山地区,包括云南、贵州、广西的大部分地区和广东、湖南、湖北等省的部分地区。南方岩溶地下水主要赋存于地下暗河系统里,地下水补给充沛,但地下水地表水转化频繁,岩溶地下水难以被很好的开发利用,往往形成“一场大雨遍地淹,十无雨到处干”的特殊干旱局面。   基岩山区地下水。广泛分布于岩溶地区以外的其它山地、丘陵区,地下水赋存于岩浆岩、变质岩、碎屑岩和火山熔岩等岩石的裂隙中,是我国分布最广的一种地下水类型。基岩山区地下水只有在构造破碎带等局部地带富水性较好,大部分地区水量较贫乏,一般不适宜集中开采,但对山地丘陵区和高原地区的人、畜用水有重要作用。山区地下水分布面积约574.98万平方千米,占全国评价区总面积的60.60%;地下水可开采资源量971.67亿立方米/年,占全国地下水可开采资源总量的27.54%。 二 地下水的天然形成能力,用单位面积地下水天然补给资源量(补给模数)来反映。地下水天然补给资源量,是指自然条件下,地下水系统中参与现代水循环的可更新地下水量。主要取决于三个方面:一是水的补给来源,如降雨量大小、降雨时空分布、河流湖泊状况等;二是地表的入渗条件,例如沙土地比粘土地的入渗条件要好些,石灰岩地区比花岗岩地区的入渗条件要好些;三是地下蓄水能力,包括含水层的孔隙性、裂隙性、地下水埋藏深度等。受自然条件、地质结构、蓄水能力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地下水产水能力的地区性差异较大。   全国地下水天然补给资源评价面积914.97万平方千米,地下水天然补给资源总量9234.72亿立方米/年,平均补给模数为10.09万立方米/平方千米?年。我国地下水资源补给量具有从东南沿海地区向西北内陆地区减少的规律,海南、广东等省的地下水补给资源量最大,在50万立方米/平方千米?年以上,新疆、内蒙古自治区最小,不足5万立方米/平方千米?年。《中国地下水补给资源量分布图》以水文地质单元为基础,以单位面积地下水天然补给资源量为依据编制而成,用个五级别来反映地下水补给的丰富程度。   地下水补给丰富区。单位面积地下水补给量大于50万立方米/平方千米?年,主要分布在海南省、广东省、湖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部分地区,黑龙江省、吉林省、四川省、台湾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也有零星分布。地下水资源补给丰富区的面积约18.56万平方千米,占全国总面积的1.96%。   地下水补给较丰富区。单位面积地下水补给资源量20—50万立方米/平方千米?年,分布在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福建省、贵州省和上海市的大部分地区,江苏省、重庆市、山东省、辽宁省、北京市、湖南省、西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也有分布。地下水资源补给较丰富区的面积约137.64万平方千米,占全国总面积的14.51%。   地下水补给中等区。单位面积地下水补给资源量10—20万立方米/平方千米?年,主要分布在北方地区的黄淮海平原区、南方地区的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江西省、湖南省等地的岩溶石山地区,西北地区、东北地区、西南地区的平原河谷地带也有分布。地下水资源补给丰富区的面积约178.34万平方千米,占全国总面积的18.79%。   地下水补给较贫乏区。单位面积地下水补给资源量小于5—10万立方米/平方千米?年,从东部沿海地区到西部内陆地区均有分布,主要集中分布在中部地区,范围几乎涉及全国所有省份,主要包括东北三省、山东、山西、河北、河南、安徽、江西、四川、重庆等省(市)的丘陵山区,其它省份也有零星状分布。地下水资源补给丰富区面积约236.03万平方千米,占全国总面积的24.87%。   地下水补给贫乏区。单位面积地下水补给资源量小于5万立方米/平方千米?年,分布在我国西北的绝大部分地区、东北西部、华北北部和西南的部分地区,主要分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的大部分地区,青海省、山西省、河北省、西藏自治区的也有分布。地下水资源补给丰富区面积约378.37万平方千米,占全国总面积的39.87%。   三 全国地下淡水可开采资源量3527.79亿立方米/年,现状(1999年)实际开采量1058.33亿立方米/年,地下淡水剩余量为2469.45亿立方米/年。从全国总的来看,地下淡水剩余量还比较多,占可开采资源量的70%。但地下淡水剩余量的分布极不均一,北方地区剩余量为744.77亿立方米/年,南方地区余量为1724.69亿立方米/年,分别占全国地下水淡水剩余量的30.2%和69.8%,占当地地下水可开采资源量的48.5%和86.8%。   《中国地下水资源开采潜力图》根据全国地市级行政单位的统计结果编制而成,划分为六个潜力等级,基本反映了我国地下水资源开采潜力的总体规律。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甘肃、新疆的许多地区地下水超采;“三北”地区北部的广大地区地下水开采潜力较小;东北平原、塔里木盆地、四川盆地、江汉平原、巴颜喀拉山区、以及南方的部分地区,地下水开采潜力中等;长江流域、淮河流域、珠江流域的地下水开采潜力较大或大。    地下水
超采区。地下水开采潜力小于0,需要采取调整开采布局、调引客水补源、推行节约用水等措施,缓解地下水紧张矛盾。主要分布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的大部分地区,上海市、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的部分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乌鲁木齐、哈密、吐鲁番等地区,辽宁省的营口、铁岭等地区及台湾省。地下水超采区面积62.35万平方千米,占全国总面积的6.6%。   基本平衡区。地下水开采潜力0—1万立方米/平方千米?年,不能盲目扩大开采。北方地区应该把这部分水留作生态用水。主要分布华北、西北、东北地区的北部,包括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的大部分地区,甘肃省的酒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部分地区,以及四川省、陕西省、湖北省、江西省、福建省的部分地区。地下水采-补平衡区面积273.64万平方千米,占全国总面积的28.8%。   开采潜力较小区。地下水开采潜力1—5万立方米/平方千米?年的地区,可适度开发利用地下水。主要分布在青海、新疆、重庆、福建的大部分地区,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的松嫩、松辽平原区,以及云南、贵州、湖南等省份的部分地区。地下水开采潜力较小的地区面积429.85万平方千米,占全国总面积的45.3%。   开采潜力中等区。地下水开采潜力5—10万立方米/平方千米?年的地区,可以适当增加地下水开采强度,减少地表水的利用。主要分布于长江流域和华南地区,包括四川省、贵州省、湖南省、湖北省、安徽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的大部分地区,北方地区仅在三江平原等局部地区分布。地下水开采潜力中等区面积100.58万平方千米,占全国总面积的10.6%。   开采潜力较大区。地下水开采潜力10—20万立方米/平方千米?年的地区,应该鼓励开发利用地下水,充分利用地下水水质优良、动态稳定和多年调节的特点。主要分布在长江沿岸、淮河沿岸和华南地区,包括江苏、安徽、广东、海南省的大部分地区,贵州省、湖南省、湖北省也有零星分布。地下水开采潜力较大区面积47.70万平方千米,占全国总面积的5.0%。   开采潜力大区。地下水开采潜力大于20万立方米/平方千米?年的地区,主要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海南省的小部分地区。虽然这些地区地下水开采潜力大,但由于降水充沛,地表水丰富,社会经济对地下水的依赖程度不高,地下水开采潜力的实际价值不大。地下水开采潜力大区面积4.82平方千米,占全国总面积的0.5%。备注:   1、地下水资源及其开采潜力的分布,主要依赖于不同级次水文地质单元的补给条件与开采状况,按照行政单位进行地下水开采潜力分析,其结果难免有与局部地区事实不相符的地方。   2、地下水是一种就地资源,在一个区域内往往是超量开采与资源剩余并存,区域平均结果有时掩盖了一些地方局部剩余与局部超采的客观实际,希望在使用这张图时有所辨别,以免产生误解。   四 地下水按矿化度划分为四类:(1)淡水,矿化度小于1克/升;(2)微咸水,矿化度1-3克/升;(3)半咸水,矿化度3-5克/升;(4)咸水,矿化度大于5克/升。   淡水分布区。分布于我国的广大地区。地下淡水分布区的面积约810.65万平方千米,占全国总面积的85.39%;地下淡水可开采资源量为3527.78亿立方米/年,占全国地下水可开采资源总量的94.67%。   微咸水分布区。主要分布在我国的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山西省、陕西省和吉林省的部分地区。地下微咸水分布区的面积约53.92万平方千米,占全国总面积有的5.68%;地下微咸水可开采资源为144.02亿立方米/年,占全国地下水可开采资源总量的3.87%。   半咸水、咸水分布区,主要分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许多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甘肃省的部分地区,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的滨海部分地区。地下半咸水、咸水分布区面积约84.73万平方千米,占全国总面积有的8.93%;可开采资源量为54.46亿立方米/年,占全国地下水可开采资源总量的1.46%。

前人

河南省地矿厅第二水文地质工程队,1996.河南省巩义市区域水文地质调查报告。曾对巩义市地下水资源分布(图4-1)和资源量进行过研究,并对地下水资源进行了分区计算,得出各区地下水的允许开采量如下(表4-1):

图4-1 巩义市地下水资源分布图

(据河南第二水文队,1996)

表4-1 各区地下水允许开采量统计表

0:黄河滩区(裴峪—神北一带),多年平均允许开采量约为3697.5万t/a。

1:伊洛河滩区,分布在回郭镇一带,岩性为古-新近系、第四系松散冲积层,以亚粘土、亚砂土、粉细砂、砂砾石为主,水位浅,含水丰富,沉积厚度有几百米。在激发伊洛河对含水层补给的条件下,地下水允许开采量(多年平均)约为2642.1万t/a。

2:伊洛河滩区,分布在孝义、站街一带,岩性为古-新近系、第四系松散冲积层,以亚粘土、亚砂土、粉细砂、砂砾石为主,水位浅,含水丰富,沉积物厚度只有几十米。在激发伊洛河对含水层补给的条件下,地下水允许开采量(多年平均)约为21 0 4.3万 t/a。

3:米河河谷区,面积小,以亚粘土、砂卵石为主,沉积物厚度小,水位浅,允许开采量(多年平均)约为872.6万t/a。

1:分布在回郭镇以南、芝田镇以西,处在滩地后缘与山前丘陵区之间,岩性以亚粘土、细中砂、含泥砂卵石为主,含水较丰富,水位埋深多在50~100m 之间,允许开采量(多年平均)约为1000.6万t/a。

2:主要分布在巩义市区、北山口、站街一带,处在滩地后缘与山前丘陵区之间,岩性以亚粘土、细中砂、含泥砂卵石为主,含水较丰富,水位埋深多在60~100m 之间,允许开采量(多年平均)约为1017.4万t/a。

1:山前丘陵区,分布在鲁庄、西村、南胡坡一带,地形起伏较大,基岩埋深在几十米到一百米之间,上为冲积物覆盖,岩性以亚粘土泥卵石为主,水位埋深大,单井出水量较小,允许开采量(多年平均)约为604.9万t/a。

2:邙山丘陵区,分布在康店、南渡河一带,上为黄土覆盖,下为三叠系砂岩。砂岩埋藏浅,在冲沟有零星出露,黄土下部的砂卵石,基岩裂隙含水,但水位埋深大,水量不丰富,允许开采量(多年平均)约为554.3万t/a。

1:分布在坞罗河、将军岭、铁山、五指岭一带,岩性以砂岩、泥岩及变质砂岩、石英岩为主,为碎屑岩类孔隙裂隙水,泉流量小于1L/s,允许开采量(多年平均)约为764.2万t/a。

2:分布在南部山区,地势高,面积大,岩性主要为寒武系、奥陶系、石炭系、二叠系的灰岩、泥灰岩、白云质灰岩。下寒武统泥灰岩、灰岩裸露,发育有溶洞、溶蚀洼地、溶蚀裂隙,大的泉水流量一般为几十L/S,允许开采量(多年平均)约为4239.6万t/a。

从以上各区水资源量的计算结果可以看出,巩义地区地下水的允许开采水资源总量约为17450万t/a。考虑到黄河滩区分布面积相对较小,用水量不大。因此,在不考虑黄河滩区的情况下,巩义市允许开采水资源总量约为13800万t/a。



  • 地下水资源类型分布及开发利用现状
    答:1)山丘区地下水一般为基岩裂隙水和岩溶水,补给来源单一,主要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地下水资源的地区分布随着降水量地区分布的变化和水文地质条件的优劣差异很大。岩溶裂隙较发育的地段,可达(25~30)×104m3/km2·a。在潍弥白浪、胶东半岛、东南沿海以变质岩、岩浆岩、碎屑岩为主的一般山区,岩石坚硬,地下水赋存于风化裂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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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地下水资源是指在一定期限内,能提供给人类使用的,且能逐年得到恢复的地下淡水量。是水资源的组成部分。通常以地面入渗补给量(包括天然补给量和开采补给量)计算其数量。因此,地下水资源的开采一般不应超过补给量,否则会给环境带来危害,使生态条件恶化。
  • 地下水资源的基本简介
    答:应在社会发展到不同时期进行再评价,做到及时为国家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生产和生活需要利用而又可能利用的地下水,统称地下水资源。是保障生产、生活需要所不可缺少的重要资源。为了合理地、长期地使用地下水资源,在开发之前,一般均应对其量和质作出评价,以便据此制定其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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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地下水资源在我国水资源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由于其分布广、水质好、不易被污染、调蓄能力强、供水保证程度高,正被越来越广泛地开发利用。尤其在中国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的许多地区和城市,地下水成为重要的甚至唯一的水源。据计算我国可更新地下淡水资源总量为8700亿方,占我国水资源总量的31%,其中地下淡水开采资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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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首先,在地下水量的科学概念上,地下水虽然和其他地质矿产有共性之处,但是地下水和地表水有更多的共同属性和成生上的联系,即两者都是一种可再生(或可恢复)的资源,两者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和相互转化的关系,它们都是全球水资源的统一组成部分。因此在描述其水量时,用地下水资源来代替地下水储量更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