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什么时候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治国的基本方略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21
中共几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

【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和奋斗目标。

1997年的十五大正式提出,1999年九届人大最终确立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基本方略

  是由1997年的十五大正式提出,1999年九届人大最终确立的。
  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提出的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1999年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其作为宪法的第五条第一款。从而确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国方略的重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