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规定的具体解释为什么?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第四十九条 禁止生产、销售劣药。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参考资料:文县公安局网-《刑法》

A、C、D刑法列举了五种具体的洗钱行为:(1)“提供资金账户”,指为犯罪分子提供银行账户的编号,为其转移非法资金提供方便。(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具体是指协助犯罪分子将犯罪所得的财产通过交易转移为现金或者本票、汇票、支票等金融票据,以掩饰犯罪所得财产的真实所有权关系等。(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其目的是帮助犯罪分子掩盖犯罪所得资金的来龙去脉,模糊其非法特征。(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如以各种方式将犯罪所得资金转移到境外兑换成外币、购买财产、或以国外亲属的名义存入国外银行。(5)“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

  律师解答:
  该条实质上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的进一步归责,将责任上升为刑事责任(恶意欠薪罪),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者,规范用工单位的行为。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均对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行为,规定了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其支付的措施。为了更好地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打击恶意欠薪行为,该修正案将刑事处罚与行政监管措施相衔接,因此刑法增加了二百七十六条,以更有效地预防和惩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从该条修正案的内容来看,构成恶意欠薪罪应符合以下条件:
  首先,从构成该罪的主体来看,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即使在实践中一些按劳务关系处理的争议,即个人恶意拖欠劳动报酬仍可构成犯罪。
  其次,从主观方面来看,应是主观上有故意不支付的心里状态。若是因客观情况无法支付而导致的拖欠,并不构成犯罪。比如,因经济原因,无力支付。
  再次,从犯罪的具体表现来看,应有逃避或拒不支付的行为。即有采取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行为。实践中常见的情形有:用人单位承诺高额工资,可工程完工后,却找不到该工程负责人;或有的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因劳动者申请仲裁败诉后,因担心承担责任,便提供虚假文件注销公司;或者有些单位在劳动者胜诉后,通过把公司相关业务的款项不进入公司账户、或在判决生效前转移公司账户资金等手段来拖延或不履行生效判决。该修正案生效后,用人单位的这些行为都可能构成犯罪。
  最后,必须是数额巨大且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对于构成该罪的具体数额,有待于司法实践或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该政府部门应包括劳动监察、公安机关、法院等政府部门。
  在实践中,劳动争议涉及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的赔偿金以及竞业限制的补偿费用等,从宏观的方面讲,这些都是劳动者在付出劳动时依法应得到的,应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但实践中也有不同观点,认为这些不属于劳动报酬,这些只是对劳动者付出劳动的额外补偿。因此,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明确劳动报酬的界限,才有助于该条法规能在实践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四十一、在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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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规定: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欠款罪的,对单位...
  • ...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答:(或答:通过人大代表直接向国家权利机关反映;用书信电话等方式向有关部门举报;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监督等方式行使建议权、监督权)(2)实行依法治国,就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治理食品安全问题,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做到有法可依;从重从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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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区矫正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了对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确立,为改革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 2012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下发关于印发《社区矫...
  • 我只是口头威胁某个人,他有录音能告我恐吓么
    答:可以。但是如果并没有实施,单纯口头威胁不构成犯罪,但有违法的可能性。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才构成违法,根据《刑法》的规定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
  • 刑法修正案有几部
    答: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在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9、《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2015年9月12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表决通过。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 中国有几次刑法修正案?各自生效的时间?
    答: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
  • 恐吓他人的行为属于什么罪?
    答:恐吓他人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罪。恐吓他人情节严重的是可能构成犯罪的,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的行为规定中就有恐吓他人一规定,因此恐吓他人是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
  • 个人买东西开公司发票可以吗
    答:不可以的。发票乱开是属于违法的。【
  • 虚开普通发票600万应该获刑多少年
    答:虚开普通发票60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一般量刑是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获刑多少年,是需要法院进行审判来决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