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拥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建房吗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29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可以建造房子么

不可以随便建造房子。
农村土地不是私人所有的。而是农民集体所有。农民个人没有土地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发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矿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一、使用处理
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自用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的,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企业外购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使用权以及建筑物的价值的,一般应当对实际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价值相对比例)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确实无法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才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依该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即终止。由于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有期限的他物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结果并不导致所有权的丧失。
因而,使用期届限满,土地使用者理应将土地使用权返还给土地所有者,这是土地国家所有权的最终体现,也是土地有偿、有期限使用原则的具体反映。为了平衡土地使用权人和土地使用者利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从以下两个方面对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法律后果作了规定:
续期
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
(1)续期申请的提出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
(2)续期申请的审批
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3)续期的性质
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使用权

不可以随便建造房子。
农村土地不是私人所有的。而是农民集体所有。农民个人没有土地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发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矿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一、使用处理
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自用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的,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企业外购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使用权以及建筑物的价值的,一般应当对实际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价值相对比例)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确实无法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才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依该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即终止。由于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有期限的他物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结果并不导致所有权的丧失。
因而,使用期届限满,土地使用者理应将土地使用权返还给土地所有者,这是土地国家所有权的最终体现,也是土地有偿、有期限使用原则的具体反映。为了平衡土地使用权人和土地使用者利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从以下两个方面对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法律后果作了规定:
续期
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
(1)续期申请的提出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
(2)续期申请的审批
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3)续期的性质
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使用权

基本农田不可以,其它农业用地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有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建房。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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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自己土地可以建房吗?
    答:农村耕地是不可以建房的。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不准任何单位及个人在农田保护区域之内建房、建坟、采石、采矿、取土或者进行其它损害基本农田的活动。非法占用耕地进行建房,在被发现后,相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村建房主实施罚款,或是限期拆除农村自建房的处罚。
  • 农村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确权后可以建房吗!
    答:3、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4、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5、...
  • 农村自家土地可以临时建房做生意吗
    答:农村土地是不可以随意建房做生意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居民所拥有的承包地,只具有使用权,只能用于农业生产,不能进行非农业建设。如需要建设,需要依法逐级报经县级或县级以上政府批准。
  • 农村土地确权完成后,无房户可以申请建房吗
    答:只要是符合相关的农民在农村都能够建设房屋,但是必须要满足这些条件:1、户口在当地农村集体组织内;2、居民建设房屋必须要符合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3、农民建设房屋必须要满足相关的宅基地使用规范与标准;4、分户申请修建宅基地的村民必须也要年龄满足18岁以上却符合分户条件。
  • 农村良田可以建房吗
    答:农村的土地使用权分为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等类型,其中农用地又包括耕地、林地、草地等。良田通常指的是质量较好、适宜耕作的农用地,主要用途是种植作物。根据相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农用地原则上是不允许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包括建设房屋。如果需要在农村建房,通常需要在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进行,...
  • 自家土地上能直接修建房屋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是可以的,因为这个土地是你的宅基地,迟早都是要建立房子的,但是修建房屋要注意安全。
  • 农村农田可以盖房子吗
    答:农村自己土地可以建房子的,只要不是大面积农田和耕地。土地不能买卖,只能转让。按道理来说农民自种果园,政府应当补贴,收费都是不正当的。
  • 国家有明文法律规定不许私人建房吗
    答:国家没有规定不允许私人建房。只要拥有土地使用权并且到当地土地资源管理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即可建房。
  • 农村宅基地确权后,还能盖房子吗?哪些情况是不被允许的?
    答: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的。超出政策之外,一户多宅,已经流转或出租,没有宅基地审批权,这些都是不可以的。
  • 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能建筑房屋吗?
    答:我国在农村合作化后,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体组织申请建房用地,知经集体报送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并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是当前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可以在道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