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证据确凿院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怎么办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01
医疗事故证据确凿的情况下院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患者可以考虑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介入下,双方协商赔偿问题,或者患者也可以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医疗事故证据确凿院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怎么办?

医疗事故证据确凿院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二、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三、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起诉状怎么写?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只要证据确凿,医疗机构及有直接责任的医务人员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比如医疗事故造成患者重伤或者造成患者死亡的,已经涉嫌医疗事故罪。



  • 医疗纠纷责任划分标准
    答:显然,通过责任程度的判定,分清疾病参与度和过失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为医患双方协商、行政部门处理或法院判决提供了处理的依据,充分体现了不违法不承担责任,有多大责任承担多大责任份额的原则。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
  • 医疗过错责任的标准是如何界定的
    答:也就是说,受害人不必举证来证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而是由法院首先直接推定其有过错,如果医疗机构不能举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无过错,则过错推定成立,就应承担医疗事故侵权赔偿责任。根据《条例》的规定,则是由专家鉴定组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做出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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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生医疗事故要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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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纠纷处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答:医疗事故纠纷处理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里面对医疗事故处理程序、赔偿范围、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医疗事故鉴定等都做出了详细规定,《条例》也加大了医疗事故预防的内容,明确处理医疗纠纷方式有调解、仲裁及诉讼等手段。 一、医疗事故纠纷处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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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过错责任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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