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医方的义务的一项是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28
医疗纠纷发生之后,如果患者想要获得经济赔偿金,那么需要确定医疗机构、或者是某特定的医疗人员是否存在过错行为。若是想要以犯了医疗事故罪为由起诉医疗机构、或者是某特定的医疗人员,则需要确定过错行为是否入罪。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一)医生的权利与义务1.医生的权利
(1)医生的诊治权:医生的诊治权是法律所赋予的,也是医生最基本的权利之一。医生诊治权利的获得,其基本条件是经过正规培训并经过职业医师资格考试被认定合格。医生的诊治权具有三个显著特点:①行使权利的自主性。②行使权利的权威性。③行使权利的特殊性。
(2)医生的特殊干涉权:医生在特定情况下,限制患者的自主权利。特殊干涉权适用范围有:①对精神病患者、意志丧失和自杀未遂等患者拒绝治疗时,医生可以行使特殊干涉权,强迫治疗或采取措施控制其行为。②人体试验性治疗时,虽然患者已知情同意,但对一些高度危险的试验,医生必须以特殊干涉权保护患者利益。③患者要求了解自己疾病的真情,但当了解后不利于诊治或产生不良影响时,医生有权隐瞒真相。
(3)医生的工作、学习权:为了不断提高医生业务水平,保障医疗工作正常进行,医生的工作、学习、生活有受保护的权利,有接受合理报酬的权利,有获得进修、考察、深造的权利。
(4)医生的参与权:医生有权关心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对预防保健、环境保护、精神卫生等方面问题提出建议和参与实施。医生有权参与国家卫生战略目标、方针、政策的制定,并充分发表意见。2.医生的义务
(1)为病人尽职尽责,维护病人的健康,减轻其痛苦:医生的一切行为都要有利于患者的利益和健康的恢复,不能因各种理由推卸为患者诊治的责任。医生有责任以医学知识和治疗手段,尽最大努力减轻或解除患者的痛苦。
(2)医生为病人尽义务应该是无条件的: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自觉地履行职责,把它变成自觉的行为。
(3)医生有解释、说明病情和医疗保密的义务:医生有责任向患者说明病情、诊治、预后等有关医疗情况。在解释说明时,既要让患者了解有关情况,又要避免对患者造成心理上的伤害。同时,医生还有医疗保密的义务。
(二)患者的权利与义务
1.患者的权利
(1)平等的医疗权:人类生存的权利是平等的,因而医疗保健享有权也是平等的。
(2)疾病的认知权:患者对自己所患疾病的性质、严重程度、治疗情况及预后有知悉或了解的权利。
(3)知情同意权:患者对医生的诊治手段(包括人体试验)有权知道其作用、成功率,或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危险,在患者同意后方可实施。
(4)诉讼权与获得赔偿权。
(5)要求保护隐私权:患者对于自己的生理的、心理的及其他隐私。有权要求医务人员为其保密。
(6)免除一定社会责任权:患者生病、住院而获得医疗机构的证明后,有权根据病情的性质、程度和预后情况,暂时或长期地免除服兵役、高空或坑道作业以及其他社会责任,同时有权得到相应的福利保障。
2.患者的义务
(1)保持和恢复健康的责任:患者有责任选择合理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健康,减少疾病的发生。
(2)积极接受、配合诊治的义务:个人的健康不是单纯的个人私事,而是与他人、社会有密切关系,如传染病、性病、遗传性疾病等,如不积极接受、配合诊治就会给社会带来影响。
(3)遵守医院各种规章制度的义务:遵守医院各种规章制度包括遵守探视制度、卫生制度、陪护制度、按时交纳医药费用的规定等。
(4)支持医学科学发展的义务:为了提高医学科学水平,医务人员需要对一些疑难病、罕见病进行专题研究,以探索诊治的有效办法,需要患者的协作配合。医生的对于患者,有着诊治的权力,医生都是有着职业审核过的医疗技术,在治疗的过程中有着特殊的权力,并且将病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是医生的第一使命。而患者在治疗时有着选择的权力,在治疗的过程中,应该对于医生信任而不是有着很多的误解。
医务人员医疗义务的产生基于医疗会合同的成立和有关医疗法律法规。由于医疗服务关系的成立是一种医疗合同的关系,因此医务人员应当代表医疗机构为就医者提供医疗服务,即履行医疗义务,履行合同的规定与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关于医患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下述口号和做法中,不正确的是()
    答:关于医患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下述口号和做法中,不正确的是()A.医务人员不是上帝 B.患者是上帝 C.把维护患者正当权利放在第一位 D.医护人员的正当权益也必须得到保证 E.患者的权利往往意味着医者的义务 正确答案:B
  • 医患沟通的原则有哪些
    答:同时,必须清楚患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尊重患者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在法律法规的层面上沟通和交流。医务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医德医风,决不能收受患者的好处,更不能明的暗的向患者索要好处,那无异于趁火打劫。法律和道德是医患沟通的基础,医务人员自身做得端、行得正,就能赢得患者的尊重和信任,就能在沟通中处于...
  • 病人有没有选择医生和确定医疗方案的权利?
    答:您不接受医方的诊疗方案可以,但后果和责任必须由您自己来承担。医院和医生已经尽到了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应尽的义务,为您制定了合理的诊疗方案、也和您沟通了,您知情、但您拒绝接受,总不能让医院和医生去为您的“任性”买单吧? 在现而今的医疗环境下,没有哪家医院敢强制要求患者必须选择哪位医生看病,更加不敢强制...
  • 手术医生责任致病人身体损伤,协商处理后,出现由这次事故引起的状况,还 ...
    答:确保患者受到最高、最好的治疗,三是依法行医义务,医方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无证行医,提供假冒伪劣药品、药剂等,凡是因为医方的医疗过错造成的损失,医方均有义务赔偿,即使达成协议,如果将来出现并发症,经鉴定确定系医方过错引起的,也可再行追究,因为,协议并未免除日后可能产生的赔偿...
  • 如何理解医患关系是一种特殊人际关系
    答:医者也会以诊治疾病为根本,认真听取患者与疾病有关的隐私和秘密,而不对其妄加指责,从而构成了医患之间特殊的亲密关系。在一般的人际交往中,彼此之间的信任要以长期的交往为基础,而且个人隐私或秘密他人无权了解,个人也没有向他人透露的义务。但是,在医疗过程中医方应当为患方保密,不应把患方的隐私作笑料,这是医...
  • 怎么判定医方的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医疗水准?
    答:判定医方的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医疗水准和尽到了注意义务,可结合以下原则考虑:(一)“医学判断”法则 所谓“医学判断”法则,是指只要医疗专业者遵循专业标准的要求作决定,不能仅因事后判认其所作的决定错误而对其课以责任。医方在对患者施行诊疗时,若其已尽到符合其专业要求的注意、学识及技术标准,...
  • 简述医事法的特征是什么?
    答:所以,医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是不对等的,一方只享有权利不承担义务;另一方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由此决定了医事诉讼中医方只能当被告,而不能当原告,而且医方不能提起反诉。所以,医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以确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有违法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虽然并未规定医方...
  • 注意义务是什么意思
    答:忠诚和技能追求上的精益求精。2、特殊注意义务,指在具体的医疗服务过程中,医务人员对医疗行为所具有的危险性加以注意的具体要求。医务人员对于患者具有提供医疗服务的义务,并且对于患者所发生的疾病以及疾病、治疗所引起生命健康上的危险性,具有预见和防止的义务,也即高度危险注意的义务。
  • 手术台上的签字能不能传真或者快递?
    答:其三,在医患之间设定了权利义务。 (二)手术同意书所设定的权利义务 医方的权利义务:医方依据同意书享有在患者身体上实施手术的权利。同时,医方也负有提供手术治疗服务的义务。这种权利义务实际上是相同的,因为在患者身体上实施医疗行为既是医方的一项权利,又是一项义务。 患者的权利义务:患者一旦...
  • 知情同意权制度的变迁
    答:该处以“明确同意”替换《侵权责任法》第55 条的“书面同意”这一变化,一方面扩大了获取患者及其近亲属同意的形式要求,即不再局限于书面形式;另一方面,同上文所述的“具体”说明义务一样,也是对医疗机构的告知苛以更重的义务。 医方首先应当明确告知,患者及其近亲属才有机会明确同意,而且结合诉讼法的一般规则,一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