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青岛胶州是的 .妻子下班途中车祸受重伤,认定工伤公司交5项保险 鉴定为2级 大部分护理依赖 能得多少赔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30
公司给我买了工伤保险,我在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工伤鉴定为十级,医药费对方并没有赔足,工伤保险还能赔...

医疗费由肇事方赔偿,工伤保险不赔偿。如果申请工伤保险赔付,必须提交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证明材料,并经人社局确认。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七十六条按照《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涉及第三人责任申请先行支付的,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业务部门审核以下资料:
(一)认定工伤决定书;
(二)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先行支付书面申请资料;
(三)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等材料;
(四)对肇事逃逸、暴力伤害等无法确定第三人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五)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供的第三人不予支付的证明材料;
(六)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先行支付的情况材料;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只要你在交通事故中不是主要责任,就属于工伤,单位没交保险单位自己兜着,就这么回事。

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而后,还可以到法院起诉。

您好,按照法律规定,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属于工伤。您妻子所受伤害为工伤,工伤基金应当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根据伤残等级还应当支付一次性的伤残赔偿金。
伤残等级二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保留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津贴。

上下班过程中遭受非因本人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受害人有权主张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法律上规定两个可以兼得。
工伤二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除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个月的本人工资)外,按月发放伤残津贴(85%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一直到退休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有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侵权赔偿:将车主、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主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 青岛律师

如果离职的话大概在40万左右。青岛工伤赔偿山东最高,我只是初步判断,具体金额应该到劳动仲裁进行仲裁。
说白了,1——4级工伤后就不用上班了,一直在家休养,可得到的赔偿是:27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后每月支付85%的工资,并交纳所有保险,这些待遇直到退休,退休后停止发放待遇,领取养老保险金,所以不提倡离职,这样以后生活保障有依靠。

你说的太简略了,我无法理解你说的情况,但可以向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

既然认定为工伤就得赔偿,赔偿标准按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赔偿,你可直接到当地的劳动监查大队咨询,只要劳动监查大队认定为工伤就是工伤,至于那撞伤你妻子的人,你们可以私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