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杀人案最终判决

来源: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29

辱母案的最终判决
答: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17年3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当事人上诉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2017年6月23日山东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判决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一、山东辱母案经过与结果2016年4月14日,在山东发生了一起辱母杀人案。女企业家苏银霞借款后无法偿清欠款...

辱母案为什么改判
答:辱母案从一审的无期徒刑改为终审五年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新闻局副局长林文学说:“法院坚持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回应关切,严格依法审判,最大限度地坚持司法公开,是其中的重要原因。群众对司法案件的关注,实际上是群众高度关注法院工作,既是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更是一种期待,是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

底线辱母案最终判决是什么
答:在一审判决的时候,判处故意伤人罪,雷星宇无期徒刑。二审的时候判他防卫过当,改判五年有期徒刑。法律不光保护受害者,也保护施害者。我相信当代的法律不再是那么机械的判定谁有罪,以受害者论。还是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确实社会底层的阴暗面依然存在,但是社会在进步,法官们也在进步,法理大于情理...

于欢案判决书下来了吗?
答:于欢二审案判决书下来了。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2017年3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当事人上诉案。2017年5月2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2017年6月23日山东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判决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于欢,男...

辱母杀人案于欢被判刑多少年
答: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2017年3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当事人上诉案。2017年5月2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2017年6月23日山东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判决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于欢案案情简介
答:最大限度地还原整个案件的事实情节,并在此基础上通盘考虑、国法、人情,最终依法作出裁判。2月1日,案件入选“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5、2020年11月18日,山东冠县“辱母杀人案”当事人于欢减刑出狱。6、2021年5月31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当事人于欢的父亲于西明刑满释放,从山东省监狱出狱。

当年的辱母杀人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答:当年的辱母杀人案,主要是说在讨债者进入于欢母子的房屋进行强行讨债,而且当着儿子于欢的面对其母亲进行了侮辱,而且还对其母亲进行殴打,同时对于欢也进行一定的殴打和侮辱,因此非常气愤的于欢便拿起了旁边的水果刀,刺向了其中的一个人,并且致这个人死亡,最后一审判决判决于欢死亡!一审判决 当时这起...

辱母杀人案的真相是什么,于欢上诉有结果了吗?
答:3、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2017年3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当事人上诉案。2017年5月2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2017年6月23日山东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判决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4、我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

山东聊城辱母杀人案审判了没有
答:山东聊城“辱母杀人案”昨日二审改判,在一审中被判无期徒刑的于欢,因故意伤害罪获刑五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昨日公开宣判了此案。山东高院认定于欢犯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依法对其减轻处罚。依据中国法律,二审是终审判决,这也意味着一时沸沸扬扬的“辱母杀人案”划上了一个句号。据山东高院...

新闻上的“刺死辱母案”是什么意思?
答:您好!“辱母杀人案”中“母”指的是苏银霞,“杀人的人”苏银霞的儿子于欢。事件的详细情况如下:在经历6小时的煎熬后,23岁的于欢拿起水果刀,刺向纠缠许久的催债者。这些“不速之客”最终1死3伤,而于欢本人也因犯故意伤害罪,被聊城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血案之由是母亲苏银霞的债务纠纷:苏银霞此...

网友看法:

危路15918367772: 辱母杀人案,是不是判的有点重了 -
涟源市宣科:: 合议庭提出的判决议是:“公衮杀掘冢法应死之人,为无罪;纳官赎弟佐之请,当不许;故纵失刑有司之罚,宜如律.”(王公衮刺死辱母者,应判无罪;王佐提出替弟弟赎罪之请,请朝廷驳回;依法追究绍兴府法院司法官员“故纵失刑”的法律责任.)

危路15918367772: 古代那些杀死辱母者,最后都是怎样判的 -
涟源市宣科:: 东汉酷吏阳球,年轻时,官吏有辱其母的,他纠结了十余人,杀官吏,灭其家而出名,初举孝廉.最后杀做太监王甫.大快人心.旧唐书中有列女传,唐有个女孩子叫卫无忌,其父亲被同乡的卫长则杀害时她才六岁,长大后,在一次聚会上,她用砖石砸死了仇人后自首了.当时在位的唐太宗知道后,嘉奖她的孝烈,特赦了她,还给她丰富嫁妆.

危路15918367772: 法律的本质是追求正义还是维护稳定 -
涟源市宣科:: 我觉得是追求稳定,正义太抽象了,而且很难办到.就好比辱母杀人案,按正义来说该判无罪.按稳定来说该判无期.解释下,为什么判无期维护稳定,杀人犯往往会伪造现场,如果辱母杀人无罪,那罪犯伪造成辱母现场即可,而所谓的“辱母者”被杀了,死无对证,又没目击证人.那罪犯不是逍遥法外吗?社会能和谐稳定吗?望采纳

危路15918367772: 于欢辱母杀人案怎么判断的? -
涟源市宣科:: 判不了无期,但是怎么说都难赢.毕竟人死了.除非能搞个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症的证明. 不过应该不是杀人,是该是伤人. 毕竟是伤了杜后,杜自行就医且在就医过程中与人发生争执失血过多身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