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条例几章几条

来源: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7-06

护士条例颁发是什么时间
答:第四条 护士的执业权益受法律维护。护士的劳动受全社会的尊重。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担任护士的监视管理。第二章 考 试 第六条 凡请求护士执业者必需过关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第七条 取得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专科以上毕业文凭者,以及取得经...

护士条例的根本宗旨是
答:法律分析:护士条例的根本宗旨: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法律依据:《护士条例》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护士条例第六章 附则
答:在护士条例的第六章附则中,有一条规定涉及到之前已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或护理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根据第三十四条,这些人员在条例施行前已从事护理活动,需要经过他们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卫生主管部门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以申请换领新的护士执业证书,以适应新的规定。对于那些在条例施行前尚未达到护士...

护士的法律责任
答:护士的法律责任包括:(1)处理和执行医嘱医嘱是护士对病人实施护理的法律依据。在执行医嘱时,护士应熟悉各项医疗护理常规、各种药物的作用、副作用及使用方法。护士拿到医嘱后,经过仔细查对,确保无误后,应准确及时地加以执行。随意篡改或无故不执行医嘱均属违法行为。(2)独立完成护理活动时,应明确...

护理部盖章谁负责
答: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在院长、书记不能签字同意的情况下,需盖护理学院或学院党总支印章的,征得院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可先盖章,但事后需及时补办有关手续。《护士条例》第二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等规定...

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从卫生法渊上讲是什么
答:最新的条例于2002年2月20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02年9月1日起公布施行。分总则、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医疗事故的赔偿、罚则、附则共7章、63条。其中总则共四条,分别是: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

《护士条例》第三章规定的医疗机构护理人员的权利不包括( )
答:【答案】:D 《护士条例》第十三条 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故答案为D。

护士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七条规定
答:主体:卫生主管部门工作人员 范围:护士监督管理工作中 行为: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其行为 依据:本条例以及刑法 处罚结果:一般处分,犯罪的追刑责

护士条例在基础护理学第七版哪章
答:第7章。根据查询中国医生官网显示,护士条例在基础护理学第七版第7章。规定了护理法规,专业团体的规范要求,工作机构的有关要求、政策和制度。

华北理工大学中医学院大几实习
答:一般都是大四一、临床实习生:对于五年制本科生来说,一般学校与合作医院会安排在大四下学期开始进行临床学习。如果是专科学生会在大三的第一个学期进行。实习期各个学校有不同的要求,大多数时间在36到52周,即一年到一年半左右。二、护理实习生:根据国务院通过的《护士条例》,条例第二章第二款明文...

网友看法:

杭贩13589952238: 护士条例解读的内容? -
太谷县皇枝:: 护士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 第十三条 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

杭贩13589952238: 护士条例的第二十七条?
太谷县皇枝:: 第二十七条 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在护士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杭贩13589952238: 《护士条例》的第十五条?
太谷县皇枝:: 第十五条 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杭贩13589952238: 《护士条例》的第九条?
太谷县皇枝:: 第九条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通报.

杭贩13589952238: 《护士条例》的第十一条?
太谷县皇枝::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并将该记录记入护士执业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