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案警察追责

来源: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29

谁让冲击社会的舆论风暴改变轨迹
答:【3月26日16:27】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对“于欢故意伤害案”依法启动审查调查,第一时间抽调公诉精干力量全面审查案件,对社会公众关注的于欢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等,将依法予以审查认定;成立由反渎、公诉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对媒体反映的警察在此案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等问题,依法...

2017年政法机关办的什么大事大案让人暖心?
答:从王力军案再审改判,到“于欢故意伤害案”引发的社会大讨论,一起起案件折射出法治中国建设稳步前行。5月27日,备受关注的于欢案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开庭前一天,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布本案中处警民警的调查结果,指出民警存在对案发中心现场未能有效控制、对现场双方人员未能分开隔离等处警不...

你觉得社会舆论对法律的判决会有影响吗?
答:舆论都影响法律的!顺应舆论,老百姓才能更稳,统治更稳固,维护统治更容易,那么做点天怒人怨的事也不容易被推倒。可以自由公开地表白其意见时所展现的意见为显在舆论。显在舆论经常通过大众传播手段,通过集会、结社等方式以明确的语言或态度表达出来;潜在舆论则是在人们不能公开表白意见的情况下,只在...

网友看法:

瞿贞19739059767: 于欢二审判5年算不算舆论绑架了司法? -
都江堰市许牵:: 于欢二审判5年不算舆论绑架了司法,应当属于通过舆论监督引起社会关注,最后得到司法机关高层的重视,最后,于欢故意伤害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瞿贞19739059767: 法律案例分析(有关正当防卫)4·14聊城于欢案是指2016年4月
都江堰市许牵:: 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该条还规定:“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瞿贞19739059767: 于欢案改判了吗,引发争议后是什么情况 -
都江堰市许牵:: 好像还没有判吧,只是说二审要做正当防卫辩护,但是难度也挺高的,因为他杀死的谁谁谁并没有参与侮辱他的母亲,只是不许他走出房间,你不提起这件案子大家都忘的差不多了.

瞿贞19739059767: 于欢案于欢构成正当防卫吗 -
都江堰市许牵:: 不会是正当防卫,最轻的判罚也就是防卫过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