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行为十严禁

来源: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8-29

教育部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
答:7. 严禁随意停课和无计划、无教案上课。8. 严禁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在招生、考试、职称评审答辩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9. 严禁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或在课堂上接、打手机和接待客人。10. 严禁指责和训斥家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五条...

简述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内容
答:5、关心爱护学生 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6、加强安全防范 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7、坚持言行雅正 ...

教师十不准是哪几条?
答:“从教行为十不准”包括:1、不准无教学需要使用方言上课;2、不准空堂、拖堂;3、不准无教案上课;4、不准课堂教学内容留在课后补习讲解;5、不准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或以多留作业作为惩罚手段;6、不准讽刺、歧视、体罚学生;7、不准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8、不准因学习成绩和...

教育部教师十条准则
答:7、严禁随意停课和无计划、无教案上课;8、严禁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在招生、考试、职称评审答辩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9、严禁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不得在课堂接、打手机和接待客人;10、严禁指责和训斥家长。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六个严禁,十个不准发言提纲是什么
答:1、十个不准:不准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准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后进生和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驱赶后进生转学和退学;不准向学校或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不准以任何借口向学生家长借钱借物;不准参加赌博以及迷信活动和其他非法组织的各种活动;不准让学生购买教育部门...

教育部教师十条禁令是针对中小学教师吗
答:教育部教师十条禁令不是针对中小学教师的,“十条禁令”所指“教师”,为教育系统所有教职工及教辅人员。“教师十条禁令”具体规定:1、严禁参与黄、赌、毒、邪教、非法宗教和传销活动。2、严禁违规收费、推销教辅资料或向学生及家长推销商品。3、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4、严禁在贫困...

宝鸡市教师十条禁令
答:1、宝鸡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条禁令”一、严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或在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上发表或传播违背宪法、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论。二、严禁参与黄、赌、毒及邪教、传销、迷信、非法集资等活动。三、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严禁暗示或诱导学生参加...

教育部师德十条禁令
答:教育部师德十条禁令如下: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

运城市教师十要十三严禁内容
答:八、严禁聘请中小学在职教师及在境外外籍人员参与或变相参与培训活动;九、严禁布置书面作业;十、严禁泄露家长和培训对象个人信息。一、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二、要坚持依法办学;三、要坚持教育公益属性;四、要遵循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五、要切实保障师生合法利益;六、要依据办学内容和办学...

关于师生关系这几年国家有没有很重视?
答:有。师生关系国家很重视。2014年,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为师德划定十条“红线”,“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即为其中之一。时隔4年,教育部再发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明确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网友看法:

蒋往19824642646: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行为八不准
白下区薄民::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行为八不准 一、不准有违背国家法律和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不准岐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三、不准以教师工作便利向学生推销商品、乱收费用; 四、不准向学生或家长索要财物; 五、不准旷课、随意调课和对工作敷衍塞责; 六、不准随意训斥、侮辱学生家长; 七、不准随意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八、不准在课堂上抽烟和使用移动电话、寻呼机.

蒋往19824642646: 达州市教师十不准 -
白下区薄民:: 1、不准有违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行及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2、不准上无备之课、擅自停课、缺课、调课和不批改学生作业,严禁上课迟到、早退及抽烟或使用通讯工具. 3、不准讽刺、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

蒋往19824642646: 黑龙江发布高校教师从业行为“十禁止”的内容是什么?
白下区薄民:: 高等学校在职教师从业行为“十禁止”包括:禁止一切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任何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言行;禁止违反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行为;禁止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等行为;禁止在职称评审、学位评定、考核奖惩等活动中无中生有、捏造事实、提供虚假信息、恶意诋毁他人等行为;禁止在招生、考试、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中弄虚作假、索要贿赂、收取好处等徇私舞弊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