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是一种观念是否正确?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5-22
宗教自然观是怎样的一种观念?

教的自然观


宗教的特征之一就是维持人和他们所处的自然环境之间的思想上的平衡,也就是保持一种和谐的关系。因而,自然环境对各种宗教有着各种不同的关系,并起着不同的作用,它表现在自然同神与人的关系上十分明显,所以,也就出现各种宗教的不同自然观。

第一种是把自然界看作是神的体现。因而,人把自然界当神来崇拜,把自然界视为神圣不可侵犯。这种把人附属于神化的自然界的观点,是原始的部落宗教的特征。宗教就是在人和自然界之间起调解作用。其宗教仪式往往多以各种方式进行祈祷和献祭,以祈求自然的赐福,并安抚主宰自然力的神以实现降雨与驱逐旱灾,消灭地震,结束瘟疫和洪水等灾害。例如,加拿大东部的印第安人中的米克马克人(Micmac)与奥吉布瓦人(Odjibwa)仍保持其原始的部族宗教。他们把其所捕获的动物看作是具有神的力量,因而他们对这些动物的尊敬也夹杂着恐惧。他们把狩猎当作一种神圣的活动。对狩猎有严格的约束,对动物过量的捕杀要进行严励的制裁。他们相信,如不严格约束,动物可以进行报复,例如让疾病流行,使人遭到惩罚。

第二种自然观则认为,超自然的神不仅统治着自然,而且也统治着人。人和自然居于同等地位,二者都必须听从神的吩咐与安排。从这种观点出发,人与自然界应当是相互合作的生态关系。例如,对农民的从事耕作是受神的委托而照顾土地,因而要求农民像服务于神一样来管好土地,不要破坏自然系统。在基督教中的本笃会(本尼狄克派)就持这种自然观,他们强调人在世界上是作为神的仆人,要照料好自然。

第三种自然观是把神放在人之上,而人又在自然之上。起源于西南亚的基督教与犹太教认为,神创造了天上的日、月、星、辰,地上的动物、植物以及生活在世界上的人类。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圣经》中的上帝赐福给挪亚中提到,“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这一切我赐给你们,如同蔬菜一样。”在旧约诗篇的115篇中提到“天是耶和华的天,地,他却给了世人。”可见圣经已说明,大地及万物给予人类是上帝的意旨。这就意味着充分利用自然就体现对上帝的尊敬。因此,就鼓励人们去开垦土地,排干沼泽、砍伐森林、建立聚落。在中世纪时,西多会的神甫就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组织许多大量砍伐树木、排干沼泽等工程以开辟农田,建设新的农业地区。一些学者则认为,西方社会由于这种自然观与技术目的论相结合,在近代以空前的速度和巨大的规模改造自然。结果,使西方社会出现严重的生态危机与环境污染。相反,东方一些宗教和许多崇拜自然的原始宗教,在信仰中却包含着作为自然界一部分的人应与自然处于和谐之中,因而,这种自然观并不威胁生态平衡。但是,另有一些地理学家对这种说法持不同意见,认为这与现实并不相符。例如,在印度,寺庙附近虽然保留着成片森林,可是,火葬却用了大量的木材,很多山地则成为童山秃岭,就是在信奉原始宗教的地区,有的一方面用祭祀来抚慰森林之神,另一方面却采用刀耕火种向森林进攻。因此,这种相互矛盾现象说明,文明本身就是人力超过自然的实践,宗教的自然观只能影响实践,但无法完全扭转这种实践。还有一些生态学家指出,在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圣经中也包括有对环境的关心。例如,在利末记中提到,耶和华指示农民,土地在耕种“第7年地要守圣安息”“不可耕种田地”,“遗落自长的庄稼,不可收割……”。

宗教的自然观也反映在环境感知上,并影响人们对待自然灾害的方式,例如,对待洪水、暴风雨和干旱等灾害,各宗教的态度并不一样。印度教和佛教往往教导信徒接受这类灾害而不是设法防止,把这种灾害当作天经地义和无法避免的事。在基督教中,更多地把水旱灾害看作是反常的事,是可以防止的。结果,在一般情况下,基督教徒要采取措施来克服灾难。然而,有时基督徒也把它看作是对他们罪的惩罚。在这种情况下,信徒们认为只有通过忏悔来防止未来的灾害。

  一个政权要想维持自己的统治,单单靠执政能力是不行的。因为在老百姓的心中,愿意信任一个统治者,必须先要在信仰上接受其合法性,也就是说接受“这人是天命所归”。所以,历代统治者除了在具体执政方略上下功夫以外,更会加强思想建设,以使国家能有一个统一的思想、方便其统治。在古代,这就是“神权”和“王权”两方面的权力体现。

  站在这个角度,宗教确实是一个很直接的途径。包括中世纪西方各国国王由教皇的加冕,中国皇帝也不断地强调自己是“真命天子”并宣扬某种思想作为立国之本(如儒家思想),都是这样的具体表现。

不完全正确。

宗教不仅是一种观念,还是一种行为准则。一般宗教里面都会有哪些可以做,那些不能做,如佛教的居士五戒,基督教的弥撒,伊斯兰教吃饭前祷告等,这些都是属于行为准则。



宗教的特征之一就是维持人和他们所处的自然环境之间的思想上的平衡,也就是保持一种和谐的关系。因而,自然环境对各种宗教有着各种不同的关系,并起着不同的作用,它表现在自然同神与人的关系上十分明显,所以,也就出现各种宗教的不同自然观。
第一种是把自然界看作是神的体现。因而,人把自然界当神来崇拜,把自然界视为神圣不可侵犯。这种把人附属于神化的自然界的观点,是原始的部落宗教的特征。宗教就是在人和自然界之间起调解作用。其宗教仪式往往多以各种方式进行祈祷和献祭,以祈求自然的赐福,并安抚主宰自然力的神以实现降雨与驱逐旱灾,消灭地震,结束瘟疫和洪水等灾害。例如,加拿大东部的印第安人中的米克马克人(Micmac)与奥吉布瓦人(Odjibwa)仍保持其原始的部族宗教。他们把其所捕获的动物看作是具有神的力量,因而他们对这些动物的尊敬也夹杂着恐惧。他们把狩猎当作一种神圣的活动。对狩猎有严格的约束,对动物过量的捕杀要进行严励的制裁。他们相信,如不严格约束,动物可以进行报复,例如让疾病流行,使人遭到惩罚。
第二种自然观则认为,超自然的神不仅统治着自然,而且也统治着人。人和自然居于同等地位,二者都必须听从神的吩咐与安排。从这种观点出发,人与自然界应当是相互合作的生态关系。例如,对农民的从事耕作是受神的委托而照顾土地,因而要求农民像服务于神一样来管好土地,不要破坏自然系统。在基督教中的本笃会(本尼狄克派)就持这种自然观,他们强调人在世界上是作为神的仆人,要照料好自然。
第三种自然观是把神放在人之上,而人又在自然之上。起源于西南亚的基督教与犹太教认为,神创造了天上的日、月、星、辰,地上的动物、植物以及生活在世界上的人类。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圣经》中的上帝赐福给挪亚中提到,“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这一切我赐给你们,如同蔬菜一样。”在旧约诗篇的115篇中提到“天是耶和华的天,地,他却给了世人。”可见圣经已说明,大地及万物给予人类是上帝的意旨。这就意味着充分利用自然就体现对上帝的尊敬。因此,就鼓励人们去开垦土地,排干沼泽、砍伐森林、建立聚落。在中世纪时,西多会的神甫就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组织许多大量砍伐树木、排干沼泽等工程以开辟农田,建设新的农业地区。一些学者则认为,西方社会由于这种自然观与技术目的论相结合,在近代以空前的速度和巨大的规模改造自然。结果,使西方社会出现严重的生态危机与环境污染。相反,东方一些宗教和许多崇拜自然的原始宗教,在信仰中却包含着作为自然界一部分的人应与自然处于和谐之中,因而,这种自然观并不威胁生态平衡。但是,另有一些地理学家对这种说法持不同意见,认为这与现实并不相符。例如,在印度,寺庙附近虽然保留着成片森林,可是,火葬却用了大量的木材,很多山地则成为童山秃岭,就是在信奉原始宗教的地区,有的一方面用祭祀来抚慰森林之神,另一方面却采用刀耕火种向森林进攻。因此,这种相互矛盾现象说明,文明本身就是人力超过自然的实践,宗教的自然观只能影响实践,但无法完全扭转这种实践。还有一些生态学家指出,在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圣经中也包括有对环境的关心。例如,在利末记中提到,耶和华指示农民,土地在耕种“第7年地要守圣安息”“不可耕种田地”,“遗落自长的庄稼,不可收割……”。
宗教的自然观也反映在环境感知上,并影响人们对待自然灾害的方式,例如,对待洪水、暴风雨和干旱等灾害,各宗教的态度并不一样。印度教和佛教往往教导信徒接受这类灾害而不是设法防止,把这种灾害当作天经地义和无法避免的事。在基督教中,更多地把水旱灾害看作是反常的事,是可以防止的。结果,在一般情况下,基督教徒要采取措施来克服灾难。然而,有时基督徒也把它看作是对他们罪的惩罚。在这种情况下,信徒们认为只有通过忏悔来防止未来的灾害。

是的
有“分教开宗”之说,即将宗教二字分开解释,一般以宗为主观的、个人的主义信念;教则有客观教说之意。又一宗之教旨,亦称宗教。此外,或以宗为无言之教,以教为有言之宗;或以宗为宗门,教为教门。
即谓宗门指教外别传之禅门,以禅乃离言教,采以心传心之方式传宗;教门指依大小乘之经论等言教而立之教宗,如天台宗、三论宗、法相宗、华严宗等均属之,相对于禅家而言,称之为教家。又有以宗为法相宗所说之八宗、华严宗所说之十宗;以教指天台所言之四教或八教、华严所判立之五教等;另有以教指三藏十二分教之一切经教,故知宗教一词可说涵盖佛教全体之意。
自西方学术思想东传之后,一般皆以佛教所习用之“宗教”一词作为英、德、法等西语religion之译语。religion系由拉丁语religio而来,其语源有各种异说。或认为由ligare(结)之动词而来,含有神与人结合之意;或由legare(整理)之动词变化而来,表示严肃及仪礼之意。
religio一语,最原始之意义是指对超自然事物之畏怖、不安等感情而言,其后则有成为感情对象的超自然之事物,及成为感情外在表现的仪礼之意,由之更进而指团体性与组织性之信仰、教义、仪礼之体系。亦即人类对具有超人威力之神秘力量或现象赋予意义,视之为绝对理想之主体,并生起畏怖、神圣、信赖、归依、尊崇之念,进而实行祭祀、祈祷、礼拜等之仪礼,将戒律、信条等列为日常生活之规范,以期安心立命及向上发展完美之人格。
宗教之成立,其种类甚多,型态亦有种种不同,有现存者,亦有已衰微乃至不存者。其型态可大别为个人心理之宗教与集团社会之宗教。个人心理之宗教,指个人独自之宗教信念与体验,而不论其是否参与特定之宗教组织,或具有何种特定之信仰型态。若经由个人之虔诚信仰、深切体验,而积极向他人弘传,集合具有相同信仰之人群,即成为宗教团体,产生新兴宗教,主倡者称为此宗之开祖。若致力于对固有宗教之改革运动,则称改革者。
分类
集团社会之宗教,若由宗教发达史分类,可概分为原始宗教、国民宗教、世界宗教等。

这是错误的宗教是一种信仰它并非是一种观念。信仰要比观念要更厚重一些。也比他更广泛一些信阳可能会生成一些观念但是观念是不会生成信阳的。有一种包含跟被包含的关系。

应该是正确的,每个人的生活应该由自己掌控,一个人拥有一种信念是极其重要的,只有你的做法合乎礼仪 不违法乱纪,与他人和谐相处 尽好作为公民的一切义务,再加上有信仰可以让你走向更伟大的高度

  • 宗教信仰也是信仰只不过是一种对虚幻世界不切实际的观念对吗
    答:宗教信仰也是信仰只不过是一种对虚幻世界不切实际的观念对的,信仰就是信念,信念就是想象,想象就是观念,有些观念是虚幻的,不切实际的。所以宗教信仰也是信仰只不过是一种对虚幻世界不切实际的观念。
  • 宗教是正确的吗?
    答:在“人类劳动创造社会”结论被发现之前,宗教神权绝对是“正确”的,是普罗大众都信奉的真理。当人们的认识不再受局限,宗教神权自然会退出历史舞台。
  • 宗教是一种唯物主义的世界观。这句话对吗?
    答:不太对,应该是唯心主义。唯心主义又分为客观唯心和主观唯心,大部分宗教有其信仰的对象,如:上帝,佛陀,真主等,这些属于客观唯心主义,即有具体信仰对象的唯心主义。主观唯心主义是以自我为中心,类似于那种东西部是客观存在的,而是我看见的,我不看它就不在了,这样。基本上宗教没有唯物主义的,而...
  • 什么是宗教?宗教的定义是什么?
    答: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属于社会特殊意识形态。在《宗教百科全书》中,宗教的定义是这样的:总的来说,每个已知的文化中都包含了或多或少的宗教信仰,它们或明了或令人疑惑得试图完美解释这个世界。当某些行为典范在特定的一个文化中得到确立时,它就将在这个文化中打下深深...
  • 什么是宗教观念
    答:宗教观念就是一个人的终极追求,自己愿意用生命和物质去为之奋斗的信仰。
  • 宗教是一种迷信活动,不能起到教育的目的,是否正确?
    答:【错误】宗教并非迷信,而是由信仰和观念所组成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有些宗教会对人产生一定的教育作用。
  •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认为宗教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
    答:由此一切唯心的迷妄都不复存在,人们由此才真正能够正确地认识人类社会本身。马克思主义不是宗教,但却能够取代宗教。正如科学取代迷信一样,宗教的迷信终究是要消亡的,而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的信仰终究是要随着共产主义的建立而普遍建立的。资本主义时代资产阶级通过阶级斗争消灭了封建贵族,其思想武器即自然科学...
  • 信仰宗教,其实是一种理性行为
    答:塔勒布在他的《利益攸关》中提出了一个刷新我的三观的观点: 信仰宗教不是非理性的行为,而是理性的选择。那么,什么是真正的非理性呢?按照塔勒布的标准, 如果一个东西对你的生存构成威胁,你还相信他,这就叫非理性。但是如果你信的东西有利于你的生存,即使它是不真实的,你选择它也可以说是理性的...
  • 宗教都是有神论吗?宗教信仰是迷信吗?
    答:宗教本质上是一种“颠倒的世界观”,是由对神灵的信仰和崇拜来支配人们命运的一种意识形式。从其产生根源看,宗教是自然压迫和社会压迫的产物。由于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和缺乏科学知识,以及人们对自然现象的无知和恐惧,从而产生了各种形式的宗教观念。阶级压迫给劳动人民带来苦难而人们又不能科学地解释这些...
  • 宗教是一种信仰么?
    答:信仰是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宗教信仰是信仰的一种!宗教信仰不仅仅是给人心灵安慰、精神寄托,更教会我们如何为人处事,如何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不迷失自我。因为所有宗教都是引人向善的,这是宗教的意义所在!我是信仰佛教的,佛教教义即是:诸恶莫做,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很简单,却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