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与宅基地之间的距离最远多少米不违法?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5-02
距离他人宅基地几米以外栽树不触犯法律?

  1.农村宅基地的概念及其法律基本特征
  宅基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拆除、现无建筑物,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依法取得的在国家或集体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居住使用的权利;宅基地包括建筑物的基地及附属于建筑物的空白基地,一般是指自然辅助用房、庭院和历年来不用于耕种的生活用地及生活用房中的生产场地。
  1.1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1.2使用主体特定
  特定的宅基地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特定的成员享有使用权。村民申请宅基地只可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特定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
  1.3一户一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1.4可流转性受限制
  特定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不得随意转让,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地上建筑物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2.农村宅基地利用与管理的现状
  农村宅基地管理直接涉及农民切身利益,是关系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全局的大事,始终是基层土地管理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加强宅基地管理的政策措施,宅基地管理逐步走向规范,秩序明显好转,地方法规制度建设成效较为明显。但目前农村宅基地的管理粗放,致使许多顽疾与矛盾滋生,农村宅基地配置效率低下,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难以开展,大大制约了城镇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2.1农村宅基地建房无序,规划管理滞后
  村庄建设缺乏规划指导,加上长期以来宅基地无偿使用,农民住宅低水平重复建设,村庄“小、乱、散”现象普遍存在,土地利用比较粗放。村庄规模过度扩张,或是沿公路线延伸,或是沿村庄外延扩展,没有形成集中布局的状态,使得村庄四周新楼林立,而内部却破败老旧,容易形成“空心村”。政府重旧村扩建,轻长远规划,村庄房屋依然杂乱无序,极大地浪费土地资源,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2宅基地制度设计存在缺陷,有碍法制统一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游离于土地市场之外,城乡二元结构凸显。在我国土地管理法律体系中,宅基地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处于一种封闭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集体建设用地只有在被征为国有土地以后才能游转。但房屋与宅基地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农村房屋是农民的私有财产,享有所有权,而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民只有使用权。房产、地产割裂,农村房屋和宅基地之间矛盾难以调和。
  3.农村宅基地管理问题分析
  3.1宅基地的无偿使用制度带来的负面影响
  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曾在部分地区实行过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但考虑到加重了农民负担,因而这种制度还是被废止。目前全国农村宅基地继续实行“一户一宅”平均分配的无偿无期限使用制度。这种制度虽然减轻了农民负担,但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农村建房风气的高涨,增加了农村宅基地的需求量。
  3.2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禁止流转,限制了旧宅基地的再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都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但这仅对国有土地而言。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允许我国农民土地承包经营仅依法流转,但从现有法律规定来看,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流转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3.3村庄建设规划滞后,执行缺乏力度
  村庄建设规划是对农民建房起着最直接的控制作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村庄建设规划由所在地村民委员会负责编制。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而我国尚有部分地区,尤其是经济比较落后的边远地区的农村,至今尚未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有的过于简单或规划不切实际,缺乏应有的指导意义。
  4.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农村宅基地管理是一个比较沉重而深层次的问题,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并不像立法者设计的那样令人满意,尤其是近几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飞速发展,土地资产价值得到充分体现,其矛盾越显尖锐。习惯性与合理性、合法性常常发生矛盾。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努力寻求一套符合新农村实际、即合法又合理的宅基地管理办法。
  4.1加强宅基地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虽然作了规定,但比较宏观,操作性不强,某些方面还不够完善。为此应该加强宅基地立法体系建设,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明晰宅基地产权,明确宅基地流转、收益分配及宅基地登记发证等问题,使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和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4.2加强宅基地规划管理,逐步推进村民住宅建设
  根据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客观需要,科学预测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和用地规模。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总纲,主动做好与城市总体规划衔接工作,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村庄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和开展村庄治理试点,从严控制农村建设用地及宅基地用地的规模和布局。
  4.3严格宅基地审批制度,减少土地资源浪费
  加强农村宅基地规划和用地计划管理,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对农用地转用的控制和引导,建议对县(市)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实行单独核定、单独下达,避免城镇建设挤占农村宅基地用地指标。严格执行宅基地审批管理,坚持按规划、按计划、按定额、按程序、按权限依法审批,对符合申请建房条件和用地条件的,实行规划选址、开工放线、竣工验收“三到场”制度,并实行建房用地“批前、批中、批后”全程管理,整治无规划和违反规划乱建设的行为。

按照规定至少应该留除一米的距离(因为根据规定房距间最低采光距离为一米)

房屋之间的前后距离不小于10米,房屋之间的左右横向间距不小于4.5米,房屋只允许在屋前外挑,阳台挑出不超过1.5米。退缩水库边≥50米退缩河涌、池塘边≥20米,退缩村道边线≥30米,退缩乡(街)道边线≥50米退缩县道边线≥100米退缩高速公路、国道、省道边线≥200米。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没有这个规定,法律只是规定,不影响交通、采光等生活便利即可。

在农村最早这个没有具体规定,现在农村批宅基地不得前后少于20米。

并没有这样的规定,有的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共墙,有的宅基地分别在村东西、村南北所以并没有法律规定距离标准

这个是没有规定的。因为宅基地如果是村里有规化的。按规化去盖房。比如排房左右他没有空间的。而前边应该是有一条六米左右的过道。

  • 农村宅基地之间的距离是多少?哪里有依据?
    答:城镇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解放以后因历史的原因形成的城镇私房所有者及经批准在城镇建房的城镇居民。 由于农村宅基地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宅基地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而城镇宅基地则不具有这一特点。
  • 宅基地建房与相邻的距离
    答:左右没有规定,前后相邻的间隔距离是房子高度的1.7倍~
  • 宅基地外多少米有使用权
    答:他方有权责令其截除根枝或伐去竹木,已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
  • 我有宅基地本那家没有要是盖房子是不是违法各民房的距离是多少
    答:相邻房子正面相距五六米。如果是农村新建房,主要是依据政府部门规划的图纸建房,比如移民安置点,坼迁安置点,政府为了节省宅基地,一般两家相邻的墙之间距离都只有几公分或者墙之间没有缝隙。如果拆旧建新,在坼房之前就要和...
  • 宅基地前后的距离是多少
    答:不少于建筑物高度的1.7倍~
  • 房前屋后多少米为合法使用权
    答:在中国,个人是不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权的,房屋主人享有房屋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房前屋后多少米涉及到相邻权,没有明确规定。宅基地证是当前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不得...
  • 农村建房间距有明确规定吗?
    答:以上均为国家原则性规定。对于农村盖房间距,因地而异,地方政府有规定,不用地区日照不同,采光不同。规定是规定,农村建房很难完全按照规定执行,基本都是协商吧,在宅基地面积内,不影响通风、采光和日照等就行。一般而言...
  • 国家规定农村房屋邻居之间的距离是多少?
    答:国家并没有确切的法律规定农村房屋邻居之间的距离。从安全、采光的角度来说,新建的房屋必须要与邻居的房屋距离至少有2米以上,这样才能保证邻居之间的房屋互不影响。如果紧挨着建的话,是很容易导致邻居房屋结构破坏的。《民法...
  • 农村宅基地房前屋后有多少算自己的?
    答: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房前屋后的土地使用权一般归宅基地使用人所有,但是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在实践中,房前屋后的土地使用权一般由当地政府或村集体规定,可以...
  • 房前屋后多少米为合法使用权
    答:在中国,个人是不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权的,房屋主人享有房屋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房前屋后多少米涉及到相邻权,没有明确规定。宅基地证是当前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