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基本农田可以转变为工业用地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4-18
一般农田可以转为工业用地吗

要经过政府批准的吧

根据土地法是不可以的,不过到国务院可以批。

均不得转变。

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满1年不使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基本农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扩展资料:

基本农田使用的相关要求:

1、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基本农田环境污染事故的,当事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2、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兴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方案。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基本农田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和评价,并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环境质量与发展趋势的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这个问题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明白的。我在国土资源局工作多年,根据我们这里的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回答你提出的问题:
1、国家确定设立基本农田,是为了能更好地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基层提到要保护住,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都有备案,在政策上要严格控制占用。
2、如果国家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占用基本农田,就要履行逐级的申请报批手续。在履行手续过程中,要有许多政策性的限制,一方面是要交纳一定的费用。另一方面要有耕地补充措施,达到占、补平衡。其三是进行规划调整,就是要把基本农田调整到建设预留地,这一点要经省级政府乃至国务院的批准。
3、对于你提出县图上是基本农田,实际是多年废弃地的问题,是以前你县在设立基本农田时,没有实事求是。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一定有难言之隐。但现在不是追究以前问题和责任的时候,要面对现实,只能通过先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履行正常的报批手续。

为拉动内需,如果是国家拉内需项目,可上报国务院,调整规划后方可占用基本农田

乡镇企业使用农民集体土地,按照下列程序审批: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建设单位持有关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申请;
(2)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有地的,应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后,申请用地单位按照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占用耕地的,并履行开垦新耕地的义务;
(5)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和开垦耕地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集体土地使用并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乡镇企业使用国有土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使用国有土地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以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 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一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
第五十九条 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按照前款规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
第六十一条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同时还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的相关规定
http://news.xinhuanet.com/zhengfu/2002-08/30/content_543847.htm

  • 一般耕地变更成工业用地需要什么手续
    答:(3)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有地的,应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4)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后,申请用地单...
  • 基本农田可以变更为工业用地吗
    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满1年不使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基本农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 耕地变工业用地流程
    答:法律分析:1.工业用地用途变更计委立项文件;2.申请人工业用地用途资格一定是土地权人或者使用权人;3.工业用地规划部门同意改变工业用地用途的规划用地许可证;4.办理工业用地用途变更的人需要提交工业用地用途变更的材料目录;5...
  • 农村耕地怎么改成工业用地
    答: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这个文件有效期是两年,两年后需要在申请一次。2、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
  • 请问科研用地有什么特别的法律规定?如何转变为工业用地?
    答:对科研用地没有特别的规定。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用地使用年限是50年。工业用地也是50年。如果改变土地使用方式,要到土地审批和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 我的基本农田在变更成工业用地的我的范围之内,我的农田没有给公家,我...
    答:基本农田变更成工业用地需要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报各级政府部门审批,审批完结后即变成工业用地,在未征收前不影响你的农业生产。
  • 自然保留地,在镇上的村里,如何变更工业用地,我要在上面建厂房?_百度...
    答:农村耕地变为工业用地必须经土管局同意。首先政策规定基本农田不能改变农业用途,但是工业区划线范围内土地使用可以申请。你的自然保留地想建厂房可以到镇土管局报备,另外先跑好厂子项目一切就好办了。
  • 320亩农业用地准备改工业用地到哪里审批,我承包300多亩农业土地,现在行...
    答:如果拟占用的土地含有基本农田的由国务院批准;基本农田以外的320亩土地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承包的300亩土地属于基本农田的,不能转为养殖用地;属于基本农田以外的土地,由本人申请、村委会同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由国土资源局...
  • 农业用用地转为工业用地,每平方米多少钱?
    答:耕地转为建设用地费用如下: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按被占用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至12倍缴纳;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以外耕地的,按被占用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8至10倍缴纳;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宗地...
  • 请问耕作用地改为工业用地违法吗?
    答:我国对农村基本农田有特殊的保护政策,没有经过法定程序,不能将农业用地转为工业用地,您可以向当地土地部门或农业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