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上海一共有几个保税区?谢谢!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5-01
上海有哪些保税区?

只听说外高桥保税区,其他的都是别的称呼:比如金桥出口加工区,漕河泾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等

全国共批准设立15个保税区上海浦东新区的外高桥保税区、天津港保税区、深圳沙头保税区、深圳福田保税区、大连保税区、广州保税区、张家港保税区、海口保税区、厦门象屿保税区、福州保税区、宁波保税区、青岛保税区、汕头保税区、深圳盐田港保税区、珠海保税区。保税区是我国改革开发过程中出现的新生事物,是我国借鉴国际上通行自由贸易区的做法,并在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形成的经济开放区域。在此区域内,从境外运入的货物就其关税和其他关税而言被视作境外,免于海关监管,并给予该区域特殊的关税和优惠政策。我国建设和发展保税区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利用保税区内海关保税的独特条件发展对外经济。
拓展资料:
功能转型所需政策配套 中国保税区发展出现功能错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发展自由贸易港区的政策和管理体制尚未建立。为了支持保税区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中国不仅要调整现有的保税区政策,还要制定一些新的支持性政策。
一、出口退税政策。目前,国内非保税区的货物进入保税区时不予退税,必须当货物离境时才能获得出口退税。在出口加工区和其它保税仓库都已实施了进区(库)即退税的情况下,进入保税区的货物却不能实施出口退税政策,使得保税区失去了出口货物保税仓储场所的吸引力。政策调整方向是国内货物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口,应该享受退税的货物,凭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增值税发票等单据即可办理出口退税手段,不必等到货物离境时办理。
二、贸易权。
1、进出口经营活动权。由于商务部将保税区内企业视同境外企业,保税区内企业一般没有外贸经营权。保税区内企业,特别是外资贸易公司,要开展进出口业务,必须通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公司进行,增加了区内企业的经营成本,使商业交易复杂化。应赋予保税区内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放开区内加工企业的进出口经营权,允许外资贸易公司在从事转口贸易的同时有条件地开展国内进出口贸易。现在已经可以看到政策调整的趋势,从2003年开始,商务部开始对上海、深圳等4个保税区内的企业试点开放进出口经营权。
2、服务贸易。虽然国务院1995年已明确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可作试点,但是相应审批权限均在国务院各部委,未明确下放审批权限,也没有配套政策和管理规定,缺乏可操作性。相比之下,中国加入WTO后,保税区外的服务贸易开放步伐在加快。国家应当在保税区放开服务贸易的审批权限,营建商品展示中心,吸引国际跨国公司和综合商社进驻保税区,推动区内国际租赁、国际航运、国际法律服务、国际商品展示等服务贸易的开展。
三、金融外汇管理政策。
2002年10月开始施行的《保税区外汇管理办法》,为保税区内企业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创造了条件,但进口付汇方面的一些规定仍比较严格,这虽然有助于减少偷逃汇现象,但给区内企业增加许多不便之处,有些甚至限制了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主要表现为:对购汇条件限制严格,基本上不允许购汇支付,以人民币注册成立的企业购汇支付额度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中实际到位的人民币投资部分;支付手续严格,如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口货物销售给区外企业,由区外企业向境外支付外汇时,必须持区外企业进口报关单,但事实上许多区外企业会将货物先存放在保税区以享受延迟纳税的好处,而不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这时区内企业就不能向境外支付。 政策调整的方向应该是:经常项目下的支付应该完全放开,区内经常项目下货币可自由兑换。在外汇监管方式上,外汇管理局应该将主要精力集中于监管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在为企业办理结售汇的同时,监管企业的外汇业务活动。以促进生产与流通,进出口贸易与转口贸易的结合。四、物流行业准入政策。物流行业是个新兴的综合性行业,涉及货运代理、集装箱运输、铁路货运、公路货运、航空运输、仓储等行业。目前,这些行业领域由不同的政府部门主管,各部门有不同的行业准入标准,特别是对于外商投资大多有一定的限制措施。因此,若想开展综合性的物流服务,企业必须向不同主管部门申领开业许可证,手续相当繁复。 如果缺乏大型物流企业,将会限制中国保税区向自由贸易港区的功能转型和发展。所以,政策调整的方向可包括:对于在保税区或自由贸易港区设立物流企业,审批上应该实行鼓励性政策,简化审批手续。并允许外商投资提早进入保税区或自由贸易港区的物流服务业。五、通关、检验手续和运输监管政策。中国的保税区虽然都是临港而建,但大多与港区分离,在管理上两者也分属不同部门,货物进出港口和保税区要经过二次海关通关。对于拼箱运输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区内企业开展物流运输服务。因为物流企业根据客户要求和成本核算,会将存放在不同保税区(或同一保税区不同仓库内)的货物、在不同时间运抵保税区的货物、不同供货商的货物、以及进口仓库与出口仓库货物进行拼箱运输操作。
现行的海关规定中,虽然没有明文禁止上述业务操作,但由于海关监管时要求多种单据必须核对一致,使得拼箱运输事实上难以进行,阻碍了货物便捷畅通的流动。 政策调整的方向应包括:连通保税区和港区,实行区港统一监管,避免二次通关的重复手续。当因为区内企业的简单加工和运输作业而使货物的形态、数量、税号等性质发生改变时,海关在监管中可以有针对性地核对备案记录,不要求必须一致,只要基本对应即可。在仓储展示方面,允许除禁止及限制流通货物以外的商品均可进入保税区仓储、展示,有关税、费给予减免优惠,以区别于口岸和非保税区。将保税区明确定性为“境内关外”,逐步向“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不干预”监管模式过渡,向自由贸易区转型。保税区的发展模式要求它必须在通关、物流、外汇金融等方面采取更加灵活和开放的措施。现在,通关不畅、优势削弱已经成为保税区面临的共同难题。只有转型为自由贸易区或者是单纯的经济开发区,才能保证这一特殊经济区域的不断发展。
综合保税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在港口作业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集港口作业、物流和加工为一体,具有口岸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所谓保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是指经海关批准,对进口货物暂不征税,而采取保留征税予以监管。
综合保税区可以开展以下业务:1.存储进出口货物和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2.对外贸易,包括国际转口贸易;
3.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
4.国际中转;
5.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
6.商品展示;
7.研发、加工、制造:其中的“加工”功能包括实质性加工和流通环节的简单加工;
8.港口作业;
9.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综合保税区的主要政策为:保税物流仓储及进出口贸易政策。
保税区的功能定位为“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三大功能。保税区具有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是中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运作机制最便捷、政策最优惠的经济区域之一。
保税区能便利转口贸易,增加有关费用的收入。运入保税区的货物可以进行储存、改装、分类、混合、展览,以及加工制造,但必须处于海关监管范围内。外国商品存入保税区,不必缴纳进口关税,尚可自由进出,只需交纳存储费和少量费用,但如果要进入关境则需交纳关税。各国的保税区都有不同的时间规定,逾期货物未办理有关手续,海关有权对其拍卖,拍卖后扣除有关费用后,余款退回货主。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国保税区

截止到2019年11月18号上海一共六个保税区分别是: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3个综合保税区(浦东机场、漕河泾、奉贤综合保税区)。

保税区的功能定位为“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三大功能。保税区具有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是中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运作机制最便捷、政策最优惠的经济区域之一。

扩展资料:

2018年,国务院批复同意漕河泾、奉贤两个综合保税区转型,成为上海首批获准转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综合保税区一系列制度创新,正成为上海对外开放新引领。全国首次将融资租赁异地委托监管模式应用到飞机租赁退运中,单架飞机可节约成本近70万元,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凭借这一制度创新,1-9月吸引入区租赁飞机24架,货值21.61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七成和近1.2倍。

入驻租赁企业增长至450余家;在漕河泾综合保税区,海关成功办理全国综保区首辆保税存储汽车内销业务,为特种车辆的入境存储、出区认证检验和完税内销开辟了全新通道。

综合保税区引导产业转型升级,为上海经济高质发展增添新动力。青浦综合保税区引入的一家企业通过承接国际业务,今年1-9月完成芯片加工30余万片,丰富了上海集成电路产业集群;松江综合保税区引入的一家新能源汽车公司,预计一期工程投产后可年产整车10万辆,新增就业岗位2000多个。

上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作为上海市政府派出机构,统一管理洋山保税港区、外高桥保税区(含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及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的行政事务。

上海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成立后,“三区”将实现政策、资源、产业和功能的联动、互补,发挥更大的集聚效应,凸显“三区”作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整体优势,使其成为上海推进“两个中心”建设的重要平台和抓手。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上海:漕河泾、奉贤两个综合保税区揭牌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综合保税区成为上海开放型经济新高地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上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成立



截止2019年11月14日,上海一共有4个保税区:

1、1个保税区:外高桥保税区;

2、1个保税港区:洋山保税港区;

3、1个保税物流园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

4、1个综合保税区: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

扩展资料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是199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第一个规模最大、启动最早的保税区,集自由贸易、出口加工、物流仓储及保税商品展示交易等多种经济功能于一体,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目前已开发运作区域6.4平方公里。

经过10年的开发建设,截止2000年末,保税区累计批准投资项目4383个,吸引投资总额53.51亿美元,投资者来自世界58个国家和地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高桥保税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洋山保税港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



  FTZ, BLP, WBW, EPZ 。根据不同的需求,选择不同的物流保税形式。
  对于保税区,上海仅仅有 WGQ FTZ

  只听说外高桥保税区,其他的都是别的称呼:比如金桥出口加工区,漕河泾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等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条例
  (1996年12月19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1996年12月20日公布 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国际贸易,促进经济繁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借鉴国际自由贸易区通行规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以下简称保税区,对外译称自由贸易区),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的外高桥地区,是设有隔离设施的实行特殊管理的经济贸易区域。
  货物可以在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自由出入,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免验许可证件,免于常规的海关监管手续,国家禁止进出口和特殊规定的货物除外。
  第三条 保税区主要发展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加工贸易、货物储存、货物运输、商品展示、商品交易以及金融等业务。
  第四条 保税区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人民政府)领导,海关实施海关业务监管。
  第五条 保税区内的企业、机构、个人及其相关的经济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六条 保税区内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管理与服务机构
  第七条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统一管理保税区的行政事务,实行独立核算的财政收支管理。
  管委会主任由市人民政府任命。
  第八条 管委会行使以下职责:
  (一)负责法律、法规和本条例在保税区的实施,制定和发布保税区的具体管理规定;
  (二)制订保税区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保税区的计划、规划、国有资产、投资、对外经济贸易、财政、地方税务、统计、工商行政、公安、劳动人事、外事、运输、基础设施、土地房产、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公用事业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四)协调保税区内海关、国家税务、金融、商品检验等部门的工作;
  (五)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前款第(三)项行政管理工作中涉及核发证照的,由市有关主管部门委托管委会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第九条 保税区海关对保税区实施特殊的监管方式:对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物品以及保税区内流转的货物实行备案、稽核制度;对保税区与国内非保税区(以下简称非保税区)之间进出的货物、运输工具、物品实施常规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 外高桥港区与保税区实行一体化管理,由港口管理机构负责港口管理。
  第十一条 受管委会委托的保税区开发公司,应当承担保税区内的市政建设和管理,为保税区企业、机构提供服务。
  第十二条 保税区可以依法设立报关、检验、劳务、公证、律师等机构,为保税区企业、机构提供服务。
  第三章 企业设立
  第十三条 投资者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可以申请在保税区设立企业。
  禁止在保税区内设立污染环境、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项目。
  第十四条 投资者在保税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向管委会提出申请。管委会应当在收到齐全、合法的申请文件(以下简称申请文件)之日起二十日内,会同有关部门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在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三日内,由管委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
  投资者在保税区设立其他企业,应当向管委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管委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登记的决定。对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
  管委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审核权限以外的申请,应当报管委会审批。管委会对审批权限以外的申请,应当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转报市主管部门审批。
  企业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三十日内办理海关、税务、外汇管理、商品检验等登记手续。
  投资者应当按期出资,并履行验资手续。
  第十五条 保税区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依法经营。
  企业应当健全统计、财务、会计制度,并建立货物的专门账簿,依法定期向管委会、海关等有关部门报送有关报表。
  企业在建设、生产、运营中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的规定,并依法向管委会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章 经营规则
  第十六条 保税区企业可以自由从事保税区与境外之间的贸易,免配额,免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税区企业可以自由从事保税区内贸易。
  保税区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从事保税区与非保税区、保税区与国内其他保税区之间的贸易。
  保税区企业经国家对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的,可以代理非保税区企业的进出口贸易。
  第十七条 国内外企业(包括保税区企业)可以在保税区内举办国际商品展示活动。
  保税区企业可以设立商品交易市场,自由参加保税区内进出口商品展销会,从事商品展示、批发等业务;可以自由参加非保税区的进出口商品展销会、博览会。
  经批准,保税区企业可以在非保税区开展保税商品展示活动。
  第十八条 鼓励国内外企业在保税区内储存货物。货物储存期限不受限制。
  企业可以在保税区内对货物进行分级、包装、挑选、分装、刷贴标志等商业性加工。
  第十九条 保税区企业生产的产品应当以销往境外为主。
  原材料来自境外、产品销往境外的加工项目在区内不受限制,国家产业政策禁止的除外。
  经批准,保税区企业可以将境外运入的料件委托非保税区企业加工,也可以接受非保税区企业的委托,开展加工业务。
  第二十条 鼓励保税区企业开展国际货物转运、分拨业务。
  经批准,保税区企业可以从事通过保税区进出的集装箱运输、货运代理、船舶代理以及保税运输等业务。
  第二十一条 保税区内可以开展其他国际服务贸易。
  第五章 出入管理
  第二十二条 货物、物品从境外直接运入保税区,或者从保税区直接运往境外,应当向保税区海关备案。影响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的货物,应当接受法定检验。
  货物、物品从保税区运往非保税区视同进口,由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视同出口,并办理进出口手续。
  从非保税区运入供保税区内使用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原材料、运输工具、建筑材料及办公用品等,由保税区海关登记放行。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出入保税区,凭管委会的公安部门签发的通行证件在指定的卡口出入,并接受卡口检查站的检查。承运保税货物的货车还应当符合海关规定的监管条件。
  第二十四条 国际航行船舶停靠或者驶离外高桥港区码头,应当事先向港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接受口岸检查。
  第二十五条 人员出入保税区,凭管委会的公安部门准予使用的有效证件,在指定的卡口进出。
  第二十六条 未经管委会批准的人员不得在保税区内居住。
  第六章 金融管理
  第二十七条 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允许指定外币在保税区内使用。
  第二十八条 保税区企业可以按照规定开立外汇现汇帐户。
  贸易项目下进出保税区的货物,应当以外币计价结算;区内行政管理机构的各项规费,应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其余费用可以用外币计价结算,也可以用人民币计价结算。
  第二十九条 货物在保税区与非保税区之间进出,由非保税区企业办理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货物在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保税区企业不办理外汇核销手续,但须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第三十条 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国内外金融机构可以在保税区内设立经营性分支机构,经营有关金融业务。
  第三十一条 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保税区外资银行可以经营人民币业务,保税区内的中外资金融机构可以经营离岸金融、境外融资、对外担保和其他特许业务。
  第七章 建设与房地产管理
  第三十二条 保税区企业、机构需要使用土地,应当与保税区开发公司签订土地使用转让合同,并向管委会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第三十三条 保税区企业、机构需要建设工程,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向管委会的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委会的规划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二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经审核同意的,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保税区内建设工程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三十四条 保税区企业、机构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向管委会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申请登记。管委会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发给房地产权证书。
  第三十五条 保税区企业、机构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可以转让、租赁、抵押,但应当向管委会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依法纳税。
  第三十六条 保税区内的建筑物自交付使用之日起三十日内,业主应当成立物业管理机构,报管委会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后,依法进行物业管理,或者委托其他具备一定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
  第八章 税收规定
  第三十七条 从境外运入保税区的下列货物、物品,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一)进口货物;
  (二)转口货物;
  (三)保税区内储存货物;
  (四)保税区内企业生产所需原材料、零部件、包装物件;
  (五)保税区内建设项目所需机器、设备和基建物资;
  (六)保税区内企业、机构自用的机器、设备和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燃料、维修零配件。
  第三十八条 从保税区运往境外的货物,免征关税,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依照国家有关出口退税的规定予以退税。
  第三十九条 从保税区运往非保税区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参照国家货物进口的规定,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第四十条 保税区企业生产供区内销售或者运往境外的产品,免征生产环节税。对销往非保税区的产品征收产品的生产环节税,按照产品所含境外料、件的比例征收关税、进口环节税。
  第四十一条 保税区生产性企业按百分之十五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四十二条 保税区贸易、仓储等非生产性企业,按百分之十五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至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四十三条 除第三十七条至第四十二条规定外,其他经营活动依照国家和本市对浦东新区的税收规定执行。
  第九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四条 保税区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自行确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依法确定职工招聘条件、工资标准和分配形式。
  企业应当实行劳动合同制。
  第四十五条 保税区企业应当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做好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对职工实行社会保险,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保税区企业、机构、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由管委会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海关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罚。
  第四十七条 管委会和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对管委会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海关等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和在国外定居的中国公民在保税区设立企业以及保税区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之间的经济贸易活动,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条 本条例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1个保税区:外高桥保税区
1个保税港区:洋山保税港区
1个综合保税区: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
1个保税物流园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
6个出口加工区:松江、金桥、青浦、闵行、漕河泾、嘉定

截止2019年11月18号上海一共六个保税区分别是: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3个综合保税区(浦东机场、漕河泾、奉贤综合保税区)

当然如果需要保税仓的话,咱们可以聊聊



  • 上海保税区在哪
    答: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 洋山保税港区——洋山深水港 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浦东机场
  • 上海有多少个保税区可以开展1210保税进口跨境业务
    答:该地区有一个保税区可以开展1210保税进口业务。上海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这是一个专门用于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特殊区域,它采用了跨境电子商务模式进行报关检查,这种模式可以大大节省一般贸易所需的预程序,准入门槛低,方便快捷。...
  • 中国六个保税港区是哪六个
    答:4.2008年12月19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5.2009年1月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海口综合保税区。6.2009年4月21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01 20050622 上海洋山保税港区 8.14 ...
  • 12个自贸试验区共有哪些
    答:12个自贸试验区成立时间线:2013年8月22日,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涵盖四片区: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总面积28.78平方公里;2014年12月12日,设立中国(广东)...
  • 我国所设的15个保税区是哪些?O(∩_∩)O谢谢
    答:国家级保税区如下:上海外高桥保税区 青岛保税区 福州保税区 深圳沙头角保税区 厦门象屿保税区 天津港保税区 深圳盐田保税区 张家港保税区 广州保税区 海南省海口保税区 珠海保税区 大连保税区 宁波保税区 深圳福田保税区 汕头...
  • 国内正规的保税仓有哪些?
    答:15.珠海保税区 16.绥芬河保税区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于199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同年9月正式启动,是全国第一个,也是全国15个保税区中经济总量最大的保税区。外高桥保税区批准时规划面积为10平方公里,位于上海浦东新区,...
  • 请问中国有哪些自贸区?,谢谢
    答:截至2023,中国共设立了十二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是各试验区的具体信息: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实施范围:120.72平方公里,涵盖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四...
  • 保税区是什么?中国有多少个?
    答:天津港保税区以来,截至1996年,经国务院批准,共设立了上海外高桥、天津港、大连、青岛黄岛、张家港、宁波、福州马尾、厦门象屿、广州、深圳沙头角、深圳福田、深圳盐田、汕头、珠海、海口15个保税区,...
  • 上海有多少个保税区可以开展1210跨境业务
    答:一个。根据现代物流报查询显示,2021年,上海市“1210”跨境电商出口模式在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顺利落地。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是在全国第一个保税港区基础上设立的,具有“区港一体”优势,具备“境内关外”特征,拥有“功能集成、...
  • 保税区的原则问题?
    答:保税区的发展方向连莲 弘洋顾问服务有限公司从1990年5月国务院批准建立第一个保税区到现在,中国已建有上海外高桥、天津港、深圳福田、沙头角和盐田港、大连、广州、张家港、海口、厦门象屿、福州、宁波、青岛、汕头、珠海等15个保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