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四邻不签字能不能建房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5-15

法律分析:建房审批过程中不一定要四邻同意你建房,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没有影响到四邻的话,则不需要签字,不算违法,如果是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被举报后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 邻居不签字就不能建吗
    答:法律分析:农村建房邻居签字的基本用意是减少邻里纠纷,如果不签的话应该协商沟通好。农村建造住,房需要四邻签名,这个确实是有些地方的规定。因为建在农村的房子是东西成排,前后有街,而且邻里的住房是紧密相连的,这时候可能会造成互相影响的问题。虽然说邻居在翻旧房时不需要签字,但为了避免麻烦,通常...
  • 请问建房必须邻居签字吗?
    答:不需要邻居签字,需要向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意后才可以同意建房。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条件和审批程序中并没有提出需要邻居签字。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规定:第十八条 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
  • 农村建房邻居不签字怎么办
    答:法律分析:其实农村建房是不需要四邻签字的,是需要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意后才可以同意建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 房屋权属登记依以下程序进行:(一)受理登记申请;(二)权属审核;(三)公告;(四)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本条第(三...
  • 建房邻居不签字怎么办
    答:法律分析:其实农村建房是不需要四邻签字的,是需要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意后才可以同意建房。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条件以及审批程序中并没有提出需要邻居签字。在建房时注意不要影响到相邻关系,需要做到以下几点即可: 1、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以及公平...
  • 农村想盖房邻居不签字?
    答:在农村自建房翻盖的情况下,如果邻居不愿意签字,您可以考虑以下措施:寻求调解:您可以尝试与邻居进行更多的沟通和交流,解释您的意图以及对于住房安全的担忧。尽量寻求邻居的理解和支持,有可能通过和解来解决问题。征得其他证明:如果邻居仍然不同意签字,您可以尝试寻找其他证明文件或方式来证明您的权益,...
  • 建房子四邻不签字怎么办
    答:法律分析:建房审批过程中不一定要四邻同意你建房,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没有影响到四邻的话,则不需要签字,不算违法,如果是违反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被举报后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在原有宅基地上建房的申请程序:(1)经乡级人民政府核实,向县级人民政府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房申请;(2)...
  •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大屋村盖房四邻不签字就不能盖房了吗
    答: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大屋村盖房四邻不签字能盖房。有房管局的审批建房手续就可以建房的。管理严格的地方建房者要到城管部门办理审批其中一项就是要有邻居的签字,已确认它的建房行为没有侵犯四邻的合法权益。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县规划局审核,确定规划选址意见,发批准文件。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并...
  • 农村建房需要邻居签字吗?
    答:不需要邻居签字,需要向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意后才可以同意建房。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条件和审批程序中并没有提出需要邻居签字。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规定:第十八条 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
  • 农村建房需要邻居签字才可以获得批准吗?
    答:需要。在《物权法》中规定的“相邻权”有相关阐述。相邻权是指修建房屋时要充分考虑相邻的居民的通风权、采光权、排水权等问题,尽量避免影响到邻居房屋的采光、通风。您可以可以采用协商、补偿的方式取得同意。
  • 农村宅基地翻盖,邻居不给签字就不能盖吗
    答:农村宅基地翻盖,不需要邻居签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