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土地归农民所有,怎么后来又变成国家所有?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6-10
从土地改革到家庭联产都是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吗

我们国家土地所有制形式有二种: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城镇国有土地。
国有土地上私人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者当然只能有土地使用权了,而国家永远是该土地的所有权人。

农村的土地是农村集体财产,当然属于农民,土地的处置权利,由村民代表大会作出。

  新中国成立后农民的土地所有权是通过多次土地制度变革,逐步转变为国家集体土地所有的。

  第一次是土地改革(1949.9~1953年春)。土地改革是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关于农村土地问题的政策主张和根据地“分田分地”探索在夺取政权条件下的一次充分的实现,是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土地改革的延续、扩展和深化。1949年9月29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凡已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凡尚未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发动农民群众,建立农民团体,经过清出土匪恶霸、减租减息和分配土地等项步骤,实现耕者有其田”。1950年6月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我国土地改革在全面展开。到1953年春,除了中共中央决定不进行土地改革的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约700万人)外,中国大陆的土地改革已宣告完成,3亿多无地和少地的贫苦农民获得了7亿多亩土地,免除了350亿公斤的粮食地租,实现了几代人“耕者有其田”的夙愿。从新中国初期的历史文献看出:“农民在分得土地以后,是作为小的私有主而存在的……”;农民私有土地可以买卖、租佃,但要受一定的限制。为保护农民土地私有财产权利,当时的县人民政府普遍给农民颁发了《土地房产所有证》,在这份全国基本统一法律文本中规定:农民土地房产“为本户(本人)私有产业,耕种、居住、典当、转让、赠与、出租等完全自由,任何人不得侵犯”。土地改革产生的深刻影响在随后几年的农业增长中已经表现得淋漓尽致。1952年与1949年相比,粮食总产量由11318万吨增加到16392万吨,年平均递增13.14%;棉花总产量由44.4万吨增加到130.4万吨,年平均递增43.15%;油料由256.4万吨增加到419.3万吨,年平均递增21.17%。

  第二次是互助合作运动中的土地制度变革(1953~1957)。互助合作运动大致上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从全国解放到1955年夏的互助组和初级社阶段;二是自1955年夏至1957年的高级社阶段。互助组有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等形式,按照自愿互利原则,在保留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农户私有制的基础上,农户间通过人工互变、人工变畜工、搭庄稼 、并地种、伙种等形式,相互提供帮助,解决生产中的困难或者借此提高收入。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最主要特点是,农民仍然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但必须交给初级社统一使用,允许社员保留小块自留土地,年终的分配时,农民土地股份参加分红,因此,初级社有时也称土地合作社。高级社是在初级社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它实行土地、耕畜和大型农具作价(股份)入社,集体所有,统一经营,但仍允许农业合作社留下总耕地的5%由农户分散经营,自由种植蔬菜或其他园艺作物。自留地归集体所有,不征公粮,不交集体提留,规定经营者不得私自出卖、出租和非法转让。综上可以清楚看到,农户私人 所有的土地被改造为社区(高级社)集体公有土地的过程和路径。

  第三次是公社体制下的集体所有、统一经营的制度安排(1958~1978)。公社体制下实行农村土地三级所有。其做法是:原属于各农业合作社的土地和社员的自留地、坟地、宅基地等一切土地,连同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以及一切公共财产都无偿收归人民公社三级所有。公社对土地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生产、统一管理,实行平均主义的“按劳分配”。但要指出,公社体制是在长达25年的运行过程中不断整顿和完善的,从“整顿和巩固公社的组织……”(1958.12),纠正“一平、二调、三收款”的错误(1959.2),到要求“各地人民公社在实行三级管理、三级核算……”(1959.4),再到颁布《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人民公社60条)(1962.9),标志着农村人民公社所有制关系,先后经历了人民公社所有、人民公社三级所有以生产大队所有为基础、人民公社三级所有以生产队所有为基础等三个阶段,逐渐走向成熟和定型。人民公社60条最终将土地、劳力、牲畜、农具“四固定”到生产队,分配核算也以生产队为单位,形成分别以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为基本单元的社区性全员共同所有、共同经营的农村经济管理格局。

  第四次是“集体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改革(1979~今)。改革30年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经历了两个大的阶段。第一阶段(1978-1999),恢复和拓展农业生产责任制,逐步确立“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长期稳定承包权、鼓励合法流转”的新型农村土地制度。第二阶段(2000~2008),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沿两条主线展开:一是继续完善并用立法规范承包土地制度;二是探索和推进土地征用制度及农村建设用地制度的改革。农村土地制度30年变迁采取了农民自发制度创新与国家强力推行相结合的方式,沿着“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使用权,保障收益权、尊重处分权”路径前行,至今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和成型的新型土地制度。这一制度的基本精神是充分实现集体土地所有权利益的同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这一制度的政策内容包括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长期不变,集体土地家庭承包经营长期不变,允许农户在承包期内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经营权,允许集体经济组织拍卖荒山、荒地、荒坡、荒滩的经营权,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有偿转让集中土地的经营权来实行适度的规模经营。这些精神和政策以法律形式载入了《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间有人民公社化,当时农民把土地都上交国家,在公社中生产生活。于是从归农民所有变成了国家所有。新中国成立后农民的土地所有权是通过多次土地制度变革,逐步转变为国家集体土地所有的。
土地改革农民获得土地是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占有权。后来成立生产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降低。1978年,安徽凤阳小冈村率先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普遍推行。

中间有人民公社化,当时农民把土地都上交国家,在公社中生产生活。于是从归农民所有变成了国家所有。

这位朋友,土地一直都是国有的。
土地改革农民获得土地是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占有权。后来成立生产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降低。
1978年,安徽凤阳小冈村率先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普遍推行。

土地国有化,是必然的。古代世家是怎么来的?土地兼并!

  • 新中国成立后土地归农民所有,怎么后来又变成国家所有?
    答:土地改革后,农民获得了土地的所有权,但这些土地并非完全私有,而是受到一定限制。互助合作运动进一步改变了土地所有制,农民的土地开始逐步转向集体所有。在公社体制下,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被收归人民公社所有,实行集体所有、统一经营的制度。改革开放后,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集体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改革,形成了新...
  • 建国初期,中共是如何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的
    答:从农业合作化运动到人民公社,这一系列的生产方式的改变,使得农民对于土地的产权弱化,并使得土地所有权虚置,土地在运动当中逐步归集体所有,个体农民与土地不再存在法律上的产权关系,所以在这个时期,“有权自由经营、买卖和出租”的流转方式已经不可能实施,农村土地也就没有实现流转的可能。第三时期:...
  • 建国后.农村生产关系的四次变革
    答:建国后,农村生产关系的四次变革,分别是:土地改革、社会主义改造、民公社化运动、经济体制改革。一、实行土地改革。时间:1949年——1952年。内容:废除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土地归农民个人私有。意义:彻底废除了在中国存在2000多年的封建剥削制度,,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村...
  • 新中国先后在农村实行的土地制度
    答:打土豪,分田地。1937-1945,政策是: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 1945-1949,没收地主土地,交给农民 1949-1952,土改,是农民私有制 1953-1956,三大改造,土地公有制 1978年开始,分产到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依然是土地公有制 也就是,从1953到今天,一直是土地公有制,归国家所有。
  • 建国后.我国的农村制度!
    答: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以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为核心中国农村制度的创新,走过了一条具有鲜明特点的制度变迁路径:土地所有权、经营权都归农民---土地所有权归农民、经营权归集体一土地所有权、经营权都归集体一所有权归集体、经营权归农民。我们可以看到,历次土地制度的变迁既是对前一次土地制度的...
  • 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管理
    答:大纲规定:“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统一平均分配。大森林、大水利工程,大矿山、大牧场、大荒地及湖沼等归政府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有关规定,以及195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接管和没收的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
  • 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我国农村土地所有制的发生过哪三次重大变化_百度...
    答: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我国农村土地所有制的三大阶段如下:1、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形成时期(1949年至1954年)从新中国成立到1953年,全国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开始了全国性的互助合作社运动。这一阶段,通过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并以宪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农民土地私有制,使得农民能够自己...
  • 新中国成立以来土地所有权经历了怎样的变化
    答:年终的分配时,农民土地股份参加分红,因此,初级社有时也称土地合作社.高级社是在初级社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它实行土地、耕畜和大型农具作价(股份)入社,集体所有,统一经营,但仍允许农业合作社留下总耕地的5%由农户分散经营,自由种植蔬菜或其他园艺作物.自留地归集体所有,...
  • 土地改革时间
    答:第三次的土地革命,也就是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革命,1950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土地革命开始进行,到1952年底完工,自此中国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土地归农民所有,使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提高,同时也提高了农民的生产力,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使得我国成为强大...
  • 人民政府对地主的土地所有制采取了什么重大措施?结果如何?
    答:“没收地主土地归农民所有,消灭封建剥削制度”,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之一。彻底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实现“耕者有其田”,也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中心内容之一。在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共产党已经在11900万农业人口(总人口13400万)的老解放区完成或基本上完成了土地革命。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