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抓好三类新型职业农民的配套扶持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5-02
如何进一步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调研报告

新型职业农民是推进现代农业的中坚力量,加大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培育,培育壮大农村技能型、知识型人才队伍,是解决“三农”问题中将来谁种田、种好田的迫切要求,也是加快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的需要。为更好地加快培育我县新型职业农民,根据县政协要求,我们对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农业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
我县乡村人口172461人。有劳动力资源90563人,占乡村人口的52.5%,其中男劳动力资源占59.3%、女劳动力资源占41.7%。在农业农村劳动力资源中乡村从业的人员85536人,占劳动力资源总数的94%。在从业劳动力中真正从事农业的只有41693人,占乡村从业人员的48.7%。2016年外出(含离乡)的劳动力28888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33.8%。
二、县新型职业农民情况
我们不完整的将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村能工巧匠、农机维修工、农村操作员、农村经纪人等作为新型职业农民来统计的话,据不完全调查统计,目前,全县共有新型职业农民2916人,占乡村从业劳动力总数的3.41%。其中,脐橙、茶叶、刺葡萄、蔬菜等种植能手397人,占新型职业农民总数的13.6%;生猪、肉兔、甲鱼、山羊等养殖能手324人,占11.1%;茶叶等农产品加工能手70人,占2.4%;农民合作社带头人175人,占6.07%;农村经纪人82人,占2.8%;动物防疫员124人,占4.25%;农机操作手430人,占14.74%;农机维修员200人,占6.86%;蔬菜园艺工、农村建筑匠、沼气工、渔业船员等能工巧匠359人,占12.3%;农民信息员170人,占5.82%;乡镇旅游员335人,占11.49%;乡镇兽医员、农药销售员、兽药经销员250人,占8.57%。
三、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主要途径
新型职业农民是近两年提出的新概念,在农民培育上,目前我县主要有四条途径:
(一)县农粮局的阳光工程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为提高农民劳动力转移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和科学种田水平,从2016年开始,农粮局开展了以阳光工程为重点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每年培训农民在2000人左右,到2016年培训农民15900人次。同时结合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器械推广,每年还开展速成技术培训5000人次左右。
(二)县果茶局每年开展柑橘肥水管理、修剪、黄龙病防控技术培训1000人次左右。
(三)县就业局每年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2600人左右,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推动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四)县职业中专每年开展职业知识教育2000人左右。
四、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从新型职业农民现状看:
一是数量严重不足。全县共有新型职业农民2916人,占乡村人口总数的1.69%,占乡村从业劳动力总数的3.4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占3.9%的比例,比现代农业发达县市农业农村人才占比差距更大。
二是分布不均。从此次统计的数字看,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大多集中在种养方面、农机操作维修和农村能工巧匠方面,种养能手合计721名,占总数的24.7%,农机操作维修630人,占21.6%,农村能工巧匠359人,占12.3%,而加工、管理、经营、农村经纪人、技能型等其他类型人才严重不足,人才行业分布极不平衡。
三是结构不够合理。从年龄结构来看,青年农村实用人才数量较少,大部分农村实用人才年纪在45岁以上,队伍普遍年纪较大,有进一步老化现象。
四是从文化知识结构来看,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较多,且大多数农村实用人才没有接受过系统的职业技术技能教育,整体文化素质不高,尤其是高技能、高层次人才紧缺。从性别结构方来看,女性农村实用人才少。
(二)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要求看:
一是时间上存在矛盾。新型职业农民系统培训真正要让农民系统掌握一门基本的业务技能,需要较长时间,按省要求生产经营型至少要15天以上,专业技能型也要5天以上。现阶段农村中青年大部分外出打工,在家务农的大部分50岁以上,而且都经营着如脐橙、水稻、生猪等一、二项主要产业,要离开家中一、二天也许还可以,要五、六天离开家来学习培训,家中的产业受到影响,相当困难。即使走得开,农民在家打工一天100多元,而培训五、六天就少赚五、六百元,一般农民是很难想得开的。
二是学习内容上矛盾。要提高农民专业技能,就必须系统的学习培训,而且需要较长的时间。而50多岁以上的农民大部分文化水平较低,听系统的学习乏味,甚至听不懂。短期快餐应对式培训、培训时间短、重点突出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要系统提高农民的业务技能又很难。
三是培训经费上矛盾。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经费如果可以争取到上面项目支持,农民培训的教材、吃、住等费用是可以解决的。但培训还要资料整理等管理费用,这部分费用都是要县财政配套解决的,而目前大部分县财政配套资金是根本不可能到位的。所以在培训上,存在部门多做事、多垫钱,没有积极性。
(三)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渠道看:虽然有农业部门、人事就业部门、教育部门等,但培育的角度不一,而且都以速成培训居多,很难达到提高整体综合素质的效果。
五、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几点建议
新型职业农民是推进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新型职业农民数量和质量,直接关系我县现代农业发展进程,最现实的关系到将来十年、二十年后谁来种田、种好田的问题。如何推进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建议如下:
(一)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农民参与培育积极性。如对于培训合格的新型职业农民颁发合格证书,新型职业农民在发展产业上给予政策扶持,提供信贷、用地、品种、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支持,特别是项目和资金扶持,使他们实实在在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充分调动新型职业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参与性。同时设立政府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金,对于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5天以上培训合格的,除来回车费、吃住报销外,还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
(二)切实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培训效果。如培训内容要切合当前实际,农民有强烈的需求;培训教材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俗易懂;培训的师资力量,既要有较好的理论水平,还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使农民学了几天真正学到知识,尝到甜头。
(三)保障农民培训经费,调动部门积极性。县财政要站在支持农业农村长远发展的大计上,支持农业,切实保障培训部门的工作经费,最基本的项目配套经费必须到位,做到既有钱养兵,也要有钱打仗,调动培训部门的工作积极性。
(四)改革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途径,培育农业农村持久人才。目前的农业部门、人事就业部门对农民的培育对象都是中、老年为主,而且都是在家从事农业农村的为重点。这部分劳动力,十年、二十年就老化。真正农业农村的后继力量还是在现在的青年人,因此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点、应该在八O、九O、甚至00后身上,因此加强现在初、高中的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应该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中之重、长远之计。这几代人,不管他以后种不种田,他们生在农村,有农业切身体会,将来不能打工了,回来农村了,也有知识的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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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支持扶持政策体系
2014年06月21日 02:57
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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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一项关系三农长远发展的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政策扶持则是我国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创新举措和根本保障,需要立足国情,面对现实,做好政策设计,循序渐进,逐步落实。
阚言华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一项关系三农长远发展的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政策扶持则是我国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创新举措和根本保障,需要立足国情,面对现实,做好政策设计,循序渐进,逐步落实。
以土地流转等集聚资源要素为主的农业生产经营扶持政策
1.合理流转农村土地,以新型职业农民为基础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三农”工作体制机制。
2.获得资格认证的生产经营性职业农民优先获得流转土地使用权,优先参加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评选奖励,优先获得政策扶持。
3.对规模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经过批准直接用于农产品[-2.76% 资金 研报]生产的设施用地,不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实行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制。
4.获得资格认证的新型职业农民在流转土地范围内,按照上年实际农业生产经营面积和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补贴范围及标准,实行普惠制土地流转补贴政策,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产粮大县用于该项补贴的支出由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分摊后转移支付,中西部地区省级政府分摊比例递减直至全免。
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和为农产品品牌创建及营销体系建设服务为主的建设项目扶持政策
1.对各类涉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项目编制、申报源头上向新型职业农民生产区域或领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符合有关条件的自建项目优先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各类建成项目优先供新型职业农民使用并承担管理养护义务。
2.新型职业农民申报的农村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优先立项建设。
3.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优先批准新型职业农民申报的项目,建成后及时验收、及时补贴到位。
4.适应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生产的需求,统筹建设晾晒场、农机棚等生产性公用设施,农村道路允许规模经营的农业生产道路合理连接贯通。
5.优势农产品基地(含设施农业、蔬菜基地)、养殖小区(含大中型沼气)等项目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并优先立项。
以保障粮食安全和优质农产品供给的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1.新型职业农民根据国家政策自主安排生产经营计划,自主申报,申报内容纳入新型职业农民资格动态管理范畴,经核定后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作为申报政府补贴的依据之一。
2.对从事粮食生产的新型职业农民实行粮食生产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涉及国家粮食安全的补贴项目全覆盖;农机补贴、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补助等项目优先满足新型职业农民需要,大中型农机补贴向较大生产规模的新型职业农民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倾斜。
3.新型职业农民享受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原产地、食品质量安全、注册商标、名牌农产品认证等政府定额补贴;建立规模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交售重要农产品与国家储备的粮食、棉花等收储企业直接挂钩制度,政府按照新型职业农民交售给国家收储的重要农产品数量进行奖励。
4.新型职业农民从事种植、畜禽及水产养殖等相关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优先办理所需用电服务。
以扩大适度规模和标准化农业生产为主的金融信贷扶持政策
1.县域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要优先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及其兴办领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需求。
2.允许新型职业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村房产等用益物权进行抵押融资;推动有效期内的农业保险保单标的随承包土地面积内的农作物产量或养殖畜禽水产品数量估值,直接进行生产周期内流动资金质押贷款。
3.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资金互助社开展资金互助服务,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为新型职业农民生产创业融资提供担保。
4.对新型职业农民直接用于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且不超过100万元、期限2年以内的贷款,实行财政贴息补贴。
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农业综合集成技术应用推广为主的技术服务支撑扶持政策
1.深入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突出务农技能这个核心内容,吸引更多的青壮年农民接受培训、提高技能,提高补助标准,逐步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2.积极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将骨干务农农民的农科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国家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扶持高等院校特别是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毕业生回乡务农创业,支持大学生村官带头创业。
3.加强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加大资源整合和经费投入力度。
4.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免费继续教育制度。
5.建立专兼职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与新型职业农民结对帮扶制度,完善以“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和“专家+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服务模式。

此外,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支持扶持政策体系还包括以减少面源污染和碳排放为主的农业生态环保项目扶持政策、以确保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为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扶持政策、以城乡标准基本一致为主的基本社会保障政策、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主的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扶持政策、以防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并能维持农业再生产为主的农业保险扶持政策等。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政策扶持的地方很多,只能循序渐进,先急后缓,保重点、保安全,将现有的特别是新增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形成清晰完整的扶持政策体系,加大支持力度,使种粮务农的从业者不吃亏、得实惠,确保农业发展“后继有人”。

一是抓好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主)的配套扶持。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主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核心,他们是解决“谁来种地”和培养“农二代”的主要载体。要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引导同村同组农户以互换形式进行土地集中连片集中,采取先互换再流转等方式,把耕地集中在种养能手中,实现连片耕作。提高粮食、生猪等生产大县奖励补助水平,并从中专门划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对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主的补贴奖励,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另设专项奖励基金。测土配方施肥、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要向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主倾斜。加强对大户和家庭农场的信贷支持,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农业信贷资金,满足大户和家庭农场季节性、临时性的农业生产资金需要。对于实力强、资信好的大户和家庭农场主,给予一定信贷授信额度,并允许大户和家庭农场主以联保等形式办理贷款。

二是抓好青年新型职业农民的配套扶持。首先,可考虑设立青年农民农业创业基金。以中央采种为主、地方财政为辅,专门用于扶持青年农民的农业创业活动。对普通高中或职业中学毕业、回乡务农的青年,从事种养殖生产,投资已经达到一定规模,由创业基金基于相应的投资补贴,用于支持购买种子种苗、机械设备或基础设施建设。获得农业创业基金支持的青年农民,要把经营农业作为专门职业,一般不得脱离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离农者则应将获得的创业基金补助全部退回。特别要制定和完善农业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务农的扶持政策,除享受扶持政策外,在户籍、社保等方面给予其和城镇居民完全相同的待遇,使这部分人成为台州市现代化职业农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可考虑农业补贴政策向青年农民倾斜。要把扶持青年农民作为重点,补贴指标分配优先考虑30岁以下的青年农民,同时对青年农民还可适当提高补贴比例,鼓励青年农民购置多种农机具,成为农机经营大户和农机服务专业户,成为社会化服务的主体。再次,可考虑土地流转向青年农民倾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坚持自愿原则下,可引导转包农户将土地流向青年农民。扶持有经营能力的青年农民转入较多土地,率先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成为粮食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大户。通过土地流转等扶持政策,使青年农民成为农业规模经营的重要承担者。最后,建立青年农民专门培训基金。每年农闲季节选拔青年农民到农业院校进行专门培训。通过培训,使青年农民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主体,成为农业科技推广应用的领军人。

三是抓好回乡创业新型职业农民的配套扶持。当前,已有一大批农民工在外积累了一定的资金和阅历,在不能进城安家落户的情况下,准备回乡创业。要做好相关工作,引导其中一部分返乡务农并成为职业农民。地方财政可建立专项资金,加大对创业农民工从事农业经营的资金投入。鼓励和引导技术研发、产业开发等机构为返乡农民提供定向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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