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的名词解释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5-13

法律主观: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纠纷外,有时,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这类纠纷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对正确的医疗处理、疾病的自然转归和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医疗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于患者的毫无道理的责难而引起的。亦有人称之为医疗侵权纠纷,即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是否侵权及侵权责任的争议。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所谓旧过失理论,乃是将过失与故意相提并论,认为过失与故意同属应加责罚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故意为积极的恶意,过失为消极的恶意。若行为与结果间有相当因果关系,而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有预见的可能,并应预见而未预见或者说应注意而未注意的,即应负过失责任。新过失理论,则认为过失不仅指应加责罚的心理状态,还应就行为的客观状态是否适当加以斟酌判断。即除行为与结果之因果关系及预见可能性之外,尚须就行为在客观上有无过错,加以审认。具体医疗过错而言,判断医方有无过错,应就医方是否已尽客观上的注意义务为标准,亦即应就是否采取避免结果发生的适当措施而判断。基于新过失理论的合理性,该理论得到了广泛的确认。这就要求在讨论医疗过错的认定时,首先要对医疗行为所存在的特殊判断标准予以准确认识。

法律客观:

医患双方的和解有哪些原则:(一)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任何民事活动时都要诚实守信,不得滥用权利规避法律和合同约定的义务。在达成协议之后,双方当事人也应当守信用,自觉履行协商中约定的义务。(二)双方当事人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之间的协商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任何一方或者第三方均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协商解决方式。在协商过程中不得有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否则达成的协议将会被撤销或者变更。(三)采用法定的形式由于医疗纠纷涉及的问题非常复杂,时间跨度较长,且患方容易出现反复,因此医患双方在协商解决纠纷达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制作协议书。《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7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相关知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医疗事故的赔偿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 对医疗纠纷处理途径的理解
    答:四、仲裁解决途径 仲裁解决途径是通过仲裁机构进行调解和裁决,以解决医疗纠纷。仲裁是一种半司法化的解决途径,仲裁裁决具有与法院判决同等效力。这种方式具有高效、经济的特点,能够快速解决纠纷,减少医疗纠纷的诉讼和仲裁。综上所述,医疗纠纷处理途径需要遵循法律法规,注重医患双方的关系,通过协商、调解、...
  • 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的区别是什么
    答:法律分析: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的区别为:医疗纠纷,涵盖了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和产品质量、疾病自然转归等,而医疗事故是主要构成部分。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法律依据:《...
  • 医疗纠纷的原因不包括
    答:医疗纠纷的原因不包括医生和患者之间的个人情感、恩怨和职业偏见等因素。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由于医生、护士或药师的行为或疏忽而导致患者身体损害、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从而引发争议和矛盾的事件。医疗纠纷的原因主要包括医疗技术操作不当、诊断错误、用药不当、信息沟通不畅等医疗服务方面的...
  • 医疗纠纷的种类有哪些,引起医疗纠纷诉讼的情况有哪些
    答:您好,医疗纠纷的分类包括:1、根据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有无诊疗护理过失,可把医疗纠纷分为有过失的医疗纠纷和无过失的医疗纠纷两大类。有过失医疗纠纷,是指病人的伤残或死亡等不良后果的发生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过失所致;但病人及家属与医疗单位对这种不良后果的性质程度以及处理结果等存在差异...
  • 医疗纠纷的误区
    答:误区之一:医疗纠纷等同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而医疗纠纷通常是指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结果及其原因的认定有分歧,当事人提出追究责任或经济赔偿,必须经过行政或法律的调解、裁决才可了结的事件。误区之二:病人...
  • 一,名词解释 1,医德道德范畴 2,医患纠纷 3,情感 4,生命价值观 5,医学...
    答:一、名词解释 1、医德道德范畴:在医学伦理学中,广义的范畴是反映医患之间、医务人员之间以及医务人员和社会之间关系的医学伦理学所有最基本的概念。2、医患纠纷:指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纠纷。3、情感:对外界刺激肯定或否定的心理反应,如喜欢、愤怒、悲伤、恐惧、...
  • 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答: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1、医患双方协商处理医疗纠纷;2、医患双方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处理医疗纠纷;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
  • 医疗纠纷的基本特点不包括( )
    答:医疗纠纷的基本特点不包括(审理难度低)。一、医疗纠纷的性质和特点 医疗纠纷的性质:医院医务人员与患者及家属或单位之间就病患所发生的所有矛盾纠葛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民事纠纷。医疗纠纷的特点:医疗纠纷涉及的当事人只有医务人员及患者,其他与双方有关的人不属于医疗纠纷的主体。医疗纠纷是发生在...
  • 医疗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答:二、处理医疗纠纷的程序 1、 医疗纠纷处理 程序之调解 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进行调解。调节方式如下: (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
  • 医疗纠纷的种类有哪些
    答:医疗纠纷 的分类包括: 1、根据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有无诊疗护理过失,可把医疗纠纷分为有过失的医疗纠纷和无过失的医疗纠纷两大类。 有过失的医疗纠纷:包括 医疗事故 及医疗差错。 无过失的医疗纠纷:包括医疗意外、并发症、诊疗过程中的破坏事件等。 2、以导致纠纷的不同原因为标准,可以将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