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到城市农村的土地还是自己的吗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4-28
我们把户口从农村迁出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我们在农村所享有的宅基地房屋和承包耕地如何处理的问题。我们会自然考虑到自己的宅基地还是自己的吗?房屋呢?承包的耕地?那么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我国新《土地管理法》第九条中明确规定了我国农村土地的所有权的归属问题: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说得很明白,农村宅基地和耕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也就是说不管土地分配给了谁,其所有权是不会变的,始终是村集体的。这也就决定了我们不能对自家的宅基地和耕地进行随意处置,另外我们身份改变后我们对其享有的权益等也会有相应变化。

我们先来谈一下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用于建房置宅使用的土地,所有权是村集体的,这也决定了实际使用者不能随意转让处置自己的宅基地。
      这里说得很清楚了,要想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前提条件是你必须是农村户口。如果自己把户口迁到了城里,那也就意味着你不能再拥有宅基地了。

      但是如果你的宅基地上建有房屋,那就另当别论了。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房屋属于所有者的私有财产,是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的。
      看到这里,也许很多人被绕迷糊了:一边说农转非后,自己不符合条件而不能继续使用宅基地,一边又说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私人所有,受法律保护。可是事实是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可能建成空中花园,它需要宅基地来支撑。那不能使用宅基地,又何谈房屋所有权受到保护呢?

      其实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根据物权法精神,我国农村宅基地有着“地随房走”的原则。也就是说你在农村合法拥有房屋的同时,也会暂时拥有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只是这个使用权是暂时的,是基于房屋的存在而存在,这也意味着,一旦房屋灭失,对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会随之失去。
      也许你会说,我只要确保在农村房屋永远存在,那我就可以长久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了。想法是对的,但是毕竟房屋也是有寿命的,更何况长期闲置的房屋更容易倒塌。你要说我再在原址重建不成吗?这个确实不成。因为房屋倒塌(不管是自然倒塌,还是人为推倒)的瞬间,你就已经失去宅基地的使用权了,更谈不上你再去原址重建。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尽量延长老房的寿命,维修、加固是可以的。至于房屋倒掉之后的宅基地也随之会被村集体收回,然后分配给有需求的村民。
我们再来谈谈承包的耕地
      2018年年底新的《土地承包法》修正之后,相较于老法,这一点变动最大。
      比如老《土地管理法》对转入非农户口人员原先承包的耕地分为迁入小城镇落户和设区的市落户来区别对待,规定迁入小城镇的按照承包方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迁入设区的市的需要将承包的耕地交回发包方,也就是村集体。

      但是新形势下,修改后新的《土地承包法》则不再区分小城镇落户还是设区的市落户,直接规定:
      “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也就是说不管你去哪种规模的城市落户了,在这一承包期内,发包方是不能收回你的耕地的,你可以继续承包经营,直至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至于到期之后,那时政策是什么,暂时还说不好。

      那么,这个“承包期内”,从现在算起还有多长时间呢?目前我国农村正处于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原先定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时间,各地时间稍有不同,大致上是在2027年前后,但是前年我国有关部门做出了将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决定,也就是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是在2057年左右。因此,进城落户人员对自家农村承包的耕地可以耕种到2057年。只不过,国家考虑到你既然进城落户了,可能没有时间再打理农田,于是新《土地承包法》接着也规定了: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这也是给没有精力再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进城落户人员一条明路:你可以不用自己再亲自种田,将土地有偿流转出去,自己也能获得一些收益,当然也可以主动将耕地提前交回村集体,自己也会获得一些一次性补偿。可是,自己的土地就是不能撂荒,如果闲置超过两年以上,那时村集体则有权提前收回你承包的耕地。
当然,以上说的只是一种理论情况,实际当做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情况对待。比如:
      第一种情况:你的家庭大多数情况下不止你一口人,你进城落户了,你的家人在农村还留有一人或多人,这种情况下是不会影响到你对农村宅基地和耕地的继续使用的。
      因为无论是农村宅基地还是承包地,都是以户为单位进行分配的,无论是你的爱人、父母还是子女,家庭户中只要还有一人存在,那这一家庭户就还在,那你这一户就能继续履行承包合同,因此也并不会因家庭某一成员的增减或变动而改变承包关系。此情况下,即使房屋倒了,依然可以申请在原址上重建和新建。

      第二种情况:全家都农转非迁入城市,这就和上面提到的理论情况一致了:对宅基地的使用是根据宅基地上房屋来决定的,房屋还在,那就能继续使用宅基地,房屋倒掉了,那就会失去宅基地。至于承包的耕地,因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2057年)还远着呢,这么长的时期内你们全家可以继续承包原有的耕地。至于第二轮土地承包2057年到期之后是什么样,那还真说不好,你想呐,现在农村户籍制度正在改革,已取消农与非农的界限,到那时“农民”这一身份和称谓还有没有,还两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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