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菜园地属于自留地么?

kuaidi.ping-jia.net  作者:佚名   更新日期:2024-05-21

是的。

自留地是中国农业合作化以后,为照顾社员种植蔬菜和其他园艺作物的需要,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少量土地。其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使用权由农民以户为单位行使。每户使用的自留地的数量,一般不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的百分之五。

扩展资料

自留地是中国农业合作化和集体化时期的产物,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小块土地。农户经营自留地是一项家庭副业,可以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满足家庭生活和市场需要,增加收入,活跃农村经济。

自留地生产是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由于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以农民个人对自留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免交农业税费。自留地的数量决定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改革开放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取消自留地,融合在承包地里。

1955年11月公布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规定:每人自留地最多不得超过当地人均耕地的5%。



  • 菜园地算不算宅基地
    答:二、菜园地和宅基地区别是什么现在的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城镇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一般会丈量并予以明确菜园地一般是宅基地的范围内,这样,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就可以自然享有菜园地的使用权。自留地是土地承包到户以前,就是生产队(也叫集体)的时候,...
  • 农村自留地有何特殊之处?
    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自留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自留地使用权一般跟宅基地使用权是联系在一起的,房子在,宅基地就在,自留地也在,房子不在了,宅基地也就相当于自留地,户口迁出农村的人员如果没有房屋,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地于承包地的区别 首先来说...
  • 什么是自留地?
    答:自留地是中国农业合作化以后,为照顾社员种植蔬菜和其他园艺作物的需要,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少量土地。其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使用权由农民以户为单位行使。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
  • 农村自留地是什么概念
    答:也叫集体)的时候,土地是以生产队为单位,统一计划、生产、统一管理的。为了解决各农户吃菜的问题,就适当划分一部分土地留给各户种菜吃的,这部分土地就叫“自留地”,有的地方也叫“菜园子土”。生产队的土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后,自留地的土地性质不变,直到现在仍然还是自留地。不包刮在承包地内。
  • 耕地和自留地的区别?
    答:自留地与耕地的区别?概念不同。自留地是在土地大包干的时候,村集体允许农民自己选择留下来的土地,包括自留耕地和自留山地,自留耕地一般是指农村房前屋后的菜园子,自留山地一般是指自家留下来种树的荒山林地。耕地也叫承包耕地,是承包地的一种,是指农户从村集体手中承包过来生产经营的土地。使用期限...
  • ...十年前被开垦做菜园,请问这算是自留地么?我是否拥有使用权_百度知 ...
    答:回答前先解释二个概念。荒地:无农户承包、集体未明确管理权限的的土地;自留地:上世纪80年代初,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农户承包但不计税的土地。是否该拥有此荒地的使用权,要看开垦前是谁的经营权属。如果原地段为山林,经营权属就是此山林承包者的,如果原地段不属于任何农户承包,即为集体土地,...
  • 老百姓心中的“自留地”是什么意思?
    答:家庭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是有承包期限的,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土地,但是承包期到了之后,发包方就可以将土地收回再重新发包。而自留地没有承包期限,当村集体分配给农户使用之后,没有承包期限,农户可以一直使用下去。二、自留地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虽然说农村土地不得买卖,但是承包地可以出租...
  • 什么是自留地
    答:自留地是中国农业合作化以后,为照顾社员种植蔬菜和其他园艺作物的需要,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少量土地。其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使用权由农民以户为单位行使。 每户使用的自留地的数量,一般不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的百分之五。自留地,从字面上说是自己的地。这是个具有中国特色的...
  • 农村土地确权,自留地需要确权吗?
    答:所说的自留地,便是农民院落门前的菜园地,自然也被称之为机动地。这种土地一样都是村集体全部,大伙儿仅有土地的所有权,不可以变更土地的主要用途,也不能开展违反规定交易。这一部分土地的类型实际上和农用地一样,仅仅这种土地的使用期限并没有开展要求罢了。所以说这一次的土地确权中,自留地也需要...
  • 农户自留菜园地的权属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宪法第十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农村自留地权属属于集体所有。